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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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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6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21日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慎决议,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定于2019年10月11日(周五)下午14:45在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6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召集和主持,采用现场会议及电话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2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丰富,有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审计服务并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的能力,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股票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06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多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对各项条件的整体评估,公司拟不再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就相关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

公司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营业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是

三、 变更审计机构应履行的程序

(一)事先沟通

根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就不再续聘的相关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及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四) 独立董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3 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6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9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5:00至2019年10月11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9 年9月30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0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7、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2、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0,2019-061)。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19年10月10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3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7

2、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3)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 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在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符合股东的利益,故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彩英  刘海山  曹征

2019年9月23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就该等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彩英  刘海山  曹征

201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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