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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南充中南锦业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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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南充中南锦业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920,00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008,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45.34%,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了促进南充中南漫悦湾项?的发展,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建投信托”)向公司持股95.22%的南充中南锦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南充中南锦业”)提供贷款30,600万元,公司持股30%的重庆金南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金南盛唐”)为共同借款人,期限13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重庆金南盛唐30%股权为有关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30,600万元。

公司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为杭州锦启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了为上述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关情况详见2019年9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在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简称“各类主体”)提供的担保在不超过股东大会通过的各类主体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实际提供的担保可以在股东大会同意提供担保的主体间进行调剂。本次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南充中南锦业和成都中南骏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额度进行内部调剂,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重庆金南盛唐和重庆福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额度进行内部调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为南充中南锦业及重庆金南盛唐提供的担保针对同一交易,实际担保金额合计30,6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充中南锦业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6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江安街9号金水岸2区5幢2单元1层4号

法定代表人:王家羲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成都聚信锦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跟投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成都中南骏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8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天龙大道1333号附3-31号

法定代表人:茅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充世纪城(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3、重庆金南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6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鱼胡路72号附117号2-1

法定代表人:周达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销售: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4、重庆福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22 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福星大道 2 号

法定代表人:臧青

注册资本:1632.65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以上范围凭资质证书执业)销售;建筑设备、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本公司、中建投信托

2、协议主要内容:本公司与中建投信托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30,600万元。

3、保证范围:中建投信托在有关贷款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中建投信托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应向中建投信托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中建投信托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以及为诉讼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费)等)等。

4、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有关贷款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业务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且以上担保针对的是同一交易,为南充中南锦业的共同借款人重庆金南盛唐提供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008,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345.3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896,4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51.53%;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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