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pe Diem”在转译过程中是如何失却原意的?
原标题:“Carpe Diem”在转译过程中是如何失却原意的? 来源:界面新闻
罗宾·威廉斯在电影《死亡诗社》里给学生上课的场景 图片来源:Getty
今年是某部影响力颇大的电影上映30周年,它让老师讲到高潮处干脆站上桌子上课成为了一种流行风尚——甚至于某位总统候选人(指民主党参选者贝托·奥洛克)最近也效仿了一把——并且令一句来自一门已经死去很久的语言的短语一跃成为了公众热议的焦点和流行文化的宠儿。
不用多说,这部电影就是《死亡诗社》。短语“carpe diem”出自2000年前罗马诗人贺拉斯的《颂歌》。众所周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抓住今天(seize the day)。“孩子们,要抓住今天。活得不同凡响。”在电影中扮演经常不按章法出牌的英语老师约翰·基廷的罗宾·威廉斯(Robin Williams)这样鼓励学生(很奇妙的是威廉斯三年前确实演过一部名叫《抓住今天》的电影。我想他说出这句台词的时候应当是很认真的)。这句短语及其背后的哲学对许多人的人生道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时常把趁热打铁、迎难而上(以及诸如此类的一系列老生常谈)这些话挂在嘴边,德高望重的演员朱迪·丹奇(Judi Dench)甚至还在81岁寿诞时把这句格言纹在了自己的手腕上。大体而言,这种思路一直以来都鼓励我们要敢于用另类的眼光看待世界。
与此同时,惜字如金的拉丁文老师则咬紧牙关,以免忍不住一声断喝有损体面,因为(很出人意料!)“carpe diem”这个短语的意思并不是“抓住今天”。拉丁文学者玛丽亚·马尔西里奥(MariaS. Marsilio)指出,从原诗的上下文看,“carpe diem”其实是个园艺学的隐喻,准确的译法应该是“摘下今天(plucking the day)”。它指的是摘下和收集成熟的果实或花朵,在这一刻享受大自然所带来的感官体验。著名诗人罗伯特·赫里克(Robert Herrick)的版本则是“趁机摘下玫瑰蕾”(Gather yerose-buds while ye may)。我们先不要急着挑刺,这两个几乎完全不同的隐喻本质上指的是同一个东西吗?
答案既是肯定又是否定的。这个例子很好地表明了误译隐喻背后的潜在预设差异及其所反映的不同价值观。隐喻在不同语言里可能指向大致相同的含义,但其细微差别对我们的世界观仍有深远影响。
摘下今天
作为一种及时行乐的隐喻,采摘花朵比抓住机遇这种强有力乃至于不乏暴力色彩的概念要温和得多,也更具感官色彩。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文化就不能理解时机成熟时要抓紧采收的意义——我们也确实有一些相近的隐喻如“晒草要趁艳阳天(making hay while the sun shines)”。然而,最近三十年来,引起人们共鸣的显然是更具好莱坞特色的“抓住今天”。我们并不认为这句话是要我们尽情享受当下的瞬间,而是将其理解为要抓紧攫取各种东西,并且在其消逝或在我们去世前赶紧享用完毕。
约翰·基廷教导学生们要珍视自己的个性而不要墨守成规,如他所言,自己站到桌上并不是要凸显自己高人一等,而是为了提醒自己要始终用不同寻常的眼光来打量万事万物。一旦我们企图抓住今天,而不是像采花一样摘下今天,那我们实际上也就顺从了业已为我们所共享的一系列隐而不显的文化价值,进而变得人云亦云了,根本谈不上什么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世界。一些人主张,这些文化价值是广告商一手炮制的,旨在卖给我们更多的东西,声称这些东西会令我们更幸福。
《死亡诗社》剧照
澳大利亚哲学家罗曼·柯兹纳里奇(Roman Krznaric)在《为“Carpe Diem”正名》(Carpe Diem Regained)一书里指出,“短语‘carpe diem’遭到绑架,乃是本世纪的一项存在性(existential)罪过——且我们尚未充分注意到这点。”他的关切在于,该短语背后的哲学沦为了某种几乎与贺拉斯原话的实际含义完全相反的东西。“抓住”今天让我们想起这样一种人,他要攫取一切可以得到的东西,并且能把一切都搞定——积极的、自力更生的个体,以自身幸福为最高追求,这种人满脑子想着“人生只有一次”(英文缩写为YOLO)、沉迷于鼓吹即时满足、“想做就做”的消费者文化。在这个人们不再买得起一处住所的世界里,甚至于生活体验本身都成了商品。诸如Fiverr这样的新兴兼职平台更发起浩大的广告攻势,鼓励我们拥抱一种极具危险性的经济生活方式。“午餐只喝一杯咖啡……少睡觉是不二之选。你必须做一个行动者。”这就是当今这个打了鸡血的世界所认肯的“抓住今天”美学,它跟工业主义的“工作到倒下”这一心态其实没有本质区别。
当然,就翻译而言,要在不同语言之间建立字词和语法上的对应,是异常困难的(目前还没有人能自如地翻译所有科幻小说的原因就在于此)。置隐喻于一片混乱中,即便它不来自时隔2000多年且属于一门已死的语言的诗歌,要使翻译准确传达原作精神也几乎是不可能的。把握哪些隐喻最传神,是一门特别微妙的功夫。
隐喻有如我们每天呼吸的空气
虽然我们一般认为隐喻大体是比较文雅的,仅关乎修辞语言,但诗人们私密而独特的隐喻也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难以接触到的。隐喻无处不在,从习语到业已在日常语言中得以制度化的习俗化、词汇化隐喻,许多人热衷于宣布隐喻已死以及没有意义,是十分常见的事情。诸如“beforehand”和“ahead”(都是指“在……之先”)这样的隐喻,使得我们于无意之中就用身体性空间的术语来从事思考了。我们在使用这些隐喻时可能并不会追究它背后的一系列预设,但从认知上讲这些印象已经起作用了。每当我们用英语说出“你用光了/失去了/浪费了/给出了时间”,我们显然就在无意间把时间构想成了一种有价值的、数目有限的且面临争夺的资源,与金钱类似。但时间显然又不是金钱。
这些隐喻是如此普遍,以至于它们对于我们如何从文化上构想世界具有根本的重要性。乔治·拉科夫(George Lakoff)和马克·约翰逊(Mark Johnson)的重要著作《日常语言中的概念性隐喻》(Conceptual Metaphor in Everyday Language)指出,我们在日常语言中所使用的概念性隐喻,于不经意间深刻地影响了我们体验生活、思考以及行动的方式。例如,我们会把论证这样的概念构想成一场需要去打赢的战斗(“他攻击到了我论证里的每一个弱点;他的批评命中了要害”),把时间构想成商品(“我腾不出足够的时间来做那件事了;它值得你花时间吗?”)以及把幸福构想成往高处走的、把忧愁构想成朝向低处的(“那让我精神为之一振;我感觉很低落”)。我们经常会这样做,而且会把抽象的事物构想成对象、容器以及可供获取、使用和抛弃的资源,当我们需要攻击敌人、保护自己的时候,更会把日常的互动视作对抗、战斗、战争以及其它的进攻性行为。
这就是我们日常的说话方式,尽管要改变也是不难的。拉科夫和约翰逊就曾经提出,假如我们能够换一种眼光来看论证,把它看作舞蹈而不是战争,那目标就变成了以一种平衡而富有美感的方式来演绎它。又如,幸福既可以面向高处,也可以是宽广的,但我们一般会说“狂喜的高潮”而非“狂喜的宽幅”。这些隐喻性框架在文化当中是如此地基本,以至于每当有新的、类似的例子出现,我们都能下意识地理解它们,虽然它们未必能获得跨文化的普遍理解——乃至于成为全人类自古以来所共有的理解。拉科夫和约翰逊就此指出:
这些实践在人类种族的历史上是相对新颖的且无疑存在于所有文化中。它们兴起于现代工业化社会并以极为深远的方式形塑了我们最基本的日常活动。与我们在活动时俨然视时间为有价值的商品、有限的资源甚至于金钱这一事实相呼应,我们也是用这种思路来构想时间的。这样,我们所理解和体验到的时间就是一种可以消耗、浪费、核算、列入预算、明智或不明智地投资、储存或挥霍的东西。
或者是可以诉诸强力来夺占的东西。
抓住“抓住今天”
“抓住今天”之所以能引起共鸣,是因为它从文化上看与我们对时间和幸福的体验并不陌生。它激发了本能性的、富有意义的感觉,且诸如摘下、采集或者收割等与之近似的、我们经常用来刻画世界的隐喻都达不到它的贴切程度。我们以这种方式与同一文化里的其他人达成了共同的理解。当我们感到这些概念性隐喻是如此贴切时,它们便揭示出了一些根植于特定文化并被其视为具有意识形态价值的东西,且如彼得·欧班克斯(Peter Eubanks)所言,反映出了我们如何透过彼此讲述故事而建构出整个世界。越大越好而非越小越好;越多越好而非越少越好。好是向上的(“事情有了起色”),具有控制力或力量是在上的(“我已经驾驭了局面”),德性是在上的(“她的标准很高”),成功是向上的(“我们到达了顶峰”)。尤其是在美式英语中,诸如辩论、贸易、商业这样的概念经常体现为一套攻击性的、军事化的语言,俨然它们与战争和战斗无异(一条不算特别正式的公司格言是“竞争对手是我们的朋友;顾客是我们的敌人”)。
细心考察一番潜伏于语言中的概念性隐喻,不难发现我们其实可以用全然不同的方式来构想世界,我们甚至不需要站上课桌就能做到这一点。有鉴于此,当我们忙于“抓住今天”、陷于狗咬狗的斗争而难以自拔,带着满脑子的攻击性隐喻追求成功并碾压一切、大杀特杀的同时,不妨到大自然的花园里漫步一阵,哪怕你有可能但却没法腾出时间来摘下玫瑰花蕾,也可以停下来享受一下玫瑰的芬芳。
(翻译: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