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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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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芳勤女士

3.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0日下午15:00。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工业园精成二路1号福泰厂办公楼4楼8018会议室

5. 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439,585,2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070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434,461,9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995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5,12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7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10,098,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8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注销孙公司的议案》

同意4,439,573,6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其中现场投票4,434,461,977股,网络投票5,111,700股。

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9,600股。

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0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1%;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表决结果:通过。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439,50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其中现场投票4,434,461,977股,网络投票5,045,300股。

反对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76,000股。

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0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76%;反对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2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表决结果:通过。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439,573,6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其中现场投票4,434,461,977股,网络投票5,111,700股。

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9,600股。

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0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1%;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表决结果:通过。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439,50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其中现场投票4,434,461,977股,网络投票5,045,300股。

反对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76,000股。

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0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76%;反对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2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表决结果:通过。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439,50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其中现场投票4,434,461,977股,网络投票5,042,100股。

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79,200股。

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2,0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59%;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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