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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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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国际经济局势复杂多变,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初制定的经营规划以及发展目标,制定了详细的发展策略,并在发展中不断的予以修订完善,以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主动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实施,促进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一)积极拓展领域,完善业务布局

为了进一步拓展印度市场,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作出成立印度子公司的决议,目前印度子公司已设立,并取得了营业执照;为了进一步布局在线工业检测业务,公司于2019年6月增资了安徽艾睿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另外,公司投资控股的子公司合肥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耕煤炭分选装备领域,目前其研发的煤炭检测分选装备样机已基本完成,正积极推向市场。未来公司将继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完善产业布局。

(二)产品技术持续更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方面:2019年上半年,泰禾光电始终坚持“革新视界·服务全球”的理念,秉持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断创新、持续升级智能分选平台的软硬件配置,推出适用于多种物料的分选装备。在立式机方面,研究开发新一代无人值守的“天眼”V系列产品,实现智能化、简洁化、无人值守等人机交互体验,从而极大的提升终端用户的满意度;同时开发出了“全新一代红外分选装备”,在坚果、杂粮等领域实现了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大幅提升了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在履带机方面,完成了高速、低速一体化全系列产品线的重大升级,在腰果、辣椒、大蒜、海产品、冷冻食品等新的领域实现了突破,为公司提供了强有力的新利润增长点;在X光机方面,完成了散料一体化产品的升级,同时小型包装料、中型包装料、大型包装料产品的研制完成,丰富了产品线,为客户提供整体的解决方案;在茶叶机开发方面,提升了茶叶细微差异上的分选能力,从而在加强了产品竞争力的同时也为终端客户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

工业机器人方面:2019年上半年,公司机器人方向的研发持续推进,如机器人控制技术不断优化,使得码垛机器人不但满足码垛作业要求,更能够满足客户日益高速化、高效化的生产要求;AGV产品研发了平衡重和牵引车等两个品种,激光导航算法正在测试中,其可以降低AGV产品的成本;拆垛、装卸机器人研发稳步进行中,其研发成功后,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后端生产、仓储物流线将全部实现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进一步实现将公司打造为一家集智能分选、自动包装、自动码垛、AGV智能运输、智能仓储、智能装车为一体的制造商的战略目标。

(三)借助品牌展会机会,积极开拓市场

公司积极参加2019SIAF广州国际工业自动化技术及装备展览会、中国粮食交易大会、2019年第十七届全国稻米大会暨精品大米与粮机展、2019年第三届中国花生产业高峰论坛等共计约二十几场的系列产品交流会与展销会,让更多的人接触、感知和了解泰禾光电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及工业机器人产品。公司智能检测分选装备、码垛机器人、激光导航AGV等产品悉数亮相展会,均得到了客户的关注,促进产品更快的推向市场。

(四)建设人才梯队,提升各层人才力量

为了实现公司人才力量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建设人才梯队,从外部引进优秀人才,同时加强同高校间产学研的合作,建设和打造一批技术实力优良,专业素质强硬的优秀队伍。公司开展了面向全体员工的管培生选拔活动,旨在从各个角度提升管培生的综合实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中间力量的支撑。在工会的组织下,公司开展了包括职工技能培训、劳动竞赛、设立蓝领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各项活动,继续发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不断进取的精神,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助力。

(五)优化管理流程,坚持品质建设

在安全管理方面,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排除安全隐患,积极有序的开展生产活动;在产品品质方面,确保每件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出库的每个环节均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品质,满足客户要求,对生产流程和工艺进一步优化调整,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合格率;在环保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要求,完善环保设施,以及健全环保管理制度。

(六)多角度多维度完善公司治理,维护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严格实施各项管控制度,包括内幕信息登记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用章登记审核制度等,各项管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实施。为了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公司线上组织了2018年度业绩和利润分配说明会,积极回答投资者问询,并接待组织了多场投资者调研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了良好的沟通。积极响应监管局和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如宣传投资者保护日活动。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项培训及会议,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利益而不断努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泰禾光电          证券简称:603656                   公告编号:2019-054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通讯加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王文刚先生、张圣亮先生、陈结淼先生、蒋本跃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现场参加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大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报出《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2019年半年度报告》、《泰禾光电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报出《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李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四)关于制订《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本次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5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6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1.9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97.2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291.25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3,138.79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投资收益2,475.12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203.63万元),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3,138.7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3月16日,本公司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以下简称“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以下简称“黄山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肥西桃花支行及黄山西路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肥西桃花支行账号:1027301021000015903;黄山西路支行账号:34050148880800000368)。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9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291.2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166.98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2019年1-6月,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截止2019年6月末,上述1、2、3项产品已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7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另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成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8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审阅李坊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李坊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件:

李坊先生简历: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家用空调事业部技术管理主管、洗衣机事业部质量体系兼产品改进经理、冰箱事业部品质部部长,现任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质管理中心总监兼运营管理中心总监。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9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一、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9年8月16日,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西路支行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注1:浮动利率与黄金期货合约(合约代码:au1912)挂钩,存款浮动利率根据所挂钩的黄金期货合约来确定,浮动利率范围为2.57%或0%(年化)。

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西路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注2:产品收益率由产品净值决定,产品每个交易日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徽商银行将通过徽商银行官方网站、各指定营业网点或者其他适当的方式披露该理财产品该交易日每万份理财产品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注3:浮动利率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简称“上海金基准价”) 水平挂钩,浮动利率根据上海金基准价情况分别确定为 1.78%、1.79%或 1.82%。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4,400万元,未超过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及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60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合肥派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投资标的企业名称:合肥派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3、投资金额:人民币650.00万元(投资后占标的公司65.00%的股权)。

4、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一、对外投资概述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光电”或“公司”)与合肥派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派联”或“目标公司”)及其全部股东,经友好协商于2019年8月16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签署《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左涛、郑旺、胡俊、吕兴光及合肥派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派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或“协议”),协议约定:泰禾光电投资650.00万元,对合肥派联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目标公司650.00万元,全部计入其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后合肥派联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泰禾光电占合肥派联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为65.00%,合肥派联成为泰禾光电之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左涛

身份证号:342530*********513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姓名:郑旺

身份证号:341125*********030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姓名:胡俊

身份证号:341124*********218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姓名:吕兴光

身份证号:341125*********699

住所:安徽省定远县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合肥派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TKH8R4H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3号留学生园2号楼102室

法定代表人:胡俊

注册资本:叁佰伍拾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9日

经营范围:智能设备、包装机械、电子产品、自动称量机械、自动化包装生产线以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自动化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自动化控制软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及服务;数字化仓储、智能监控、物联网技术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投资方: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股东:左涛、郑旺、胡俊、吕兴光

目标公司:合肥派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二)投资内容和方式

投资方以自有货币资金650.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650.0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对应于本次投资后目标公司65.00%的股权。在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增资款全部计入新增注册资本。

增资后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三)投资价款的支付

泰禾光电应在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将增资款650.00万元支付至目标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四)投资的先决条件

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主要有:

1、目标公司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投资的中国法律、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也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本次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

2、目标公司作出有关同意签署交易文件和批准本次投资的股东会决议,现有股东以书面方式相应放弃所适用的优先购买权和/或优先认购权;

3、现有股东、目标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在协议所作的陈述、声明与保证持续保持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并且履行了交易文件规定的应于交割日或之前履行的承诺事项,没有任何违反交易文件的约定的行为;

4、不存在或没有发生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财务结构、负债、技术、盈利前景和正常经营已产生或经合理预见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它情况;

5、投资方已完成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且对调查结果满意;

6、投资方董事长担任目标公司的执行董事,并委派1名人员担任目标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就本协议项下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分歧或权利主张(“争议”),各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向有关其他各方送达表示存在争议或提出协商要求的书面通知之日后六十(60)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投资方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构处理。

(六)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投资方的增资款的5%。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五、本次交易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货币资金增资合肥派联以持有其65.00%的股权,增资完成后,合肥派联成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合肥派联专注于自动称量机械、自动化包装生产线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目前其自动包装生产线已完成样机测试。自动包装生产线可作为公司现有产品的配套设备,本次增资合肥派联,将进一步实现将公司打造为一家集智能分选、自动包装、自动码垛、AGV智能运输、智能仓储、智能装车为一体的制造商的战略目标,更好的增强公司产品及品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二)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风险为技术风险及未来市场风险,能否取得预期成果及收益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上述投资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不存在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左涛、郑旺、胡俊、吕兴光及合肥派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派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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