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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审计局:部分银行涉农贷款投向房地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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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审计局:部分银行涉农贷款投向房地产、2人因骗贷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艳明 近日,浙江省审计局发布的《2019年第17号公告:全省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防范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浙江省审计局在对省内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48家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防范风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部分银行在服务“三农”和防范风险方面存在问题。

在服务三农方面,第一,在审计过程中,浙江审计局发现,部分涉农贷款实际投向房地产、“两高一剩”、证券期货和政府融资平台等领域。审计抽查发现,2015年至2017年,有12家银行的涉农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5660万元、“两高一剩”企业24232万元、证券期货市场284.17万元、政府融资平台6680万元。截至2017年末,上述涉农贷款尚有余额2070万元投向房地产领域、7135.9万元投向“两高一剩”企业、1960万元投向政府融资平台。

第二,部分银行存在存贷挂钩、违规收费和搭售保险产品情况,增加客户融资成本。审计抽查发现,有5家银行存在存贷挂钩行为,有8家银行2268笔抵押贷款的抵押品评估费、2家银行1433笔抵押贷款的抵押品登记费由客户承担,有2家银行存在违规搭售保险产品行为。上述行为增加了客户实际融资成本。

第三,个别银行将支农再贷款挪作他用。审计抽查发现,有3家银行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将1156万元支农再贷款投向非涉农领域,削弱了支农再贷款政策的扶持激励作用。

在防范风险方面,部分银行存在集中度超标等情况。

第一,部分银行集中度超标。审计发现,2017年末有3家银行单一集团客户或单一客户集中度超出监管指标、1家银行最大十户贷款集中度超出监管指标、4家银行大户贷款集中度超出监管指标。

第二,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23家银行均存在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涉及异地贷款、借名贷款、冒名抵押、担保脱保,以及违规向关联方或关系人发放贷款等各种问题。

第三,信息科技建设应用滞后,风险管控存在短板。一是4家银行尚未接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二是部分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功能不健全,信贷统计分析等工作需采用手工台账方式,风险防控难以到位。

公告同时称,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和审计移送书,并在坚持差异化经营道路、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优化银行可持续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浙江审计局表示,对于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各银行高度重视,逐项分析梳理,对于能即时整改的均已整改到位,对于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均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时限并按计划执行。

同时,全省各村镇银行根据审计调查结果共出台或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184项。移送的问题线索也已落实,2人因骗贷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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