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院依法对省投资集团原总经理张春雷决定逮捕
原标题:安徽省检察院依法对省投资集团原总经理张春雷决定逮捕
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该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春雷(正厅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春雷在担任省投资集团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张春雷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春雷简历
1981年7月,省皖西机械厂二车间工人;
1983年9月,省电大国防工办分校工业会计专业学生;
1986年7月,任省皖西机械厂财务科会计;
1992年5月,任省皖西机械厂供运销售处副处长;
1993年3月,任省皖西机械厂供运销售公司总经理;
1996年1月,任省皖西机械厂厂长助理;
1996年4月,任省皖西机械厂总经济师;
1998年2月,任省皖西机械厂副厂长兼总经济师;
1998年10月,任省皖西机械厂厂长、党委副书记;
2000年11月,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2年3月,任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3年4月,任安徽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2008年8月,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2011年7月,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其间:2012.09--2014.11参加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