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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湿垃圾处理需求将凸显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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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再春: 强制垃圾分类时代,湿垃圾末端处理需求将凸显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垃圾分类强制执行时代来临。在前端如火如荼地推进垃圾分类的同时,终端的处理技术、设施建设等进展如何?

在我国,干垃圾的终端处理能力建设早已推进,市场已经十分成熟。比较而言,湿垃圾的末端处理体系建设则相对滞后,这也是以上海为代表的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当前正在加速构建末端垃圾处理体系的关键。

湿垃圾末端处理的现状究竟是怎样的?以上海为起始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代里,如何正确地认识生活垃圾“四分法”的含义呢?

为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了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再春。他认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是一大趋势,同时对分类后的垃圾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设施、技术和体系的建设要求。在此背景下,当前我国多数城市的湿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不同程度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不过,随着前端分类工作的强力推进,湿垃圾的末端处理能力需求开始日益凸显,从而推动整个垃圾处理体系的不断丰富与完善。

分类应以终端能力来判定

《21世纪》:垃圾分类后,上海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等统称为“湿垃圾”,以上海版本的垃圾“四分法”为代表,全国多地的叫法也各不相同,究竟该如何准确认识这一分类原则?

胡再春:需要解释的是,无论是“湿垃圾”还是“厨余垃圾”的概念,其本身并没有很大的不同,本质上也都是人为设定的垃圾类别。

严格意义上来说,湿垃圾里应该包含“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两种形式的垃圾,前者一般是指餐馆所产生的泔水等;后者则是一般家庭,或者是菜市场里分拣遗留下来的湿垃圾,一般被称为厨余垃圾。二者的区别是,餐厨垃圾的特点是含水率高、含盐含油,以液态为主;而厨余垃圾则是以固体形状为主,油盐含量也相对较高,二者间在形态上有比较大的差异。

只不过,无论是餐厨垃圾、厨余垃圾还是湿垃圾,对于分类原则来说也都仅是一种人为设定的概念,而最终判断“到底是什么垃圾”的标准,应该是根据终端处理设施的能力而判定。比如,有些垃圾严格按照概念划分是属于湿垃圾,但其对湿垃圾处理终端是有害的,一般人们也会将其剔除出去,将其划分到干垃圾的领域中去。

《21世纪》: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有如此不同之处,对终端的处理是否也有不同的要求?

胡再春: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因为形状、化学成分的差异,使得处理它们的终端设备也有一定的区别。

在处理技术上,餐厨垃圾一方面可以通过有处理资质的企业提炼出有使用价值的生物油,例如用于汽车燃料用油循环使用等;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一种叫做“湿式厌氧”处理方式,通过厌氧发酵技术,发酵成为沼气,产生利用价值,而厨余垃圾一般则是通过“干式厌氧”进行处理。

不同的城市规模产生的湿垃圾量也不同,并不是说所有的城市都适合建造此类湿垃圾的终端处理设施。比如在上海、北京这类大城市,由于能够产生足量的湿垃圾数量,因此适合通过厌氧发酵技术产生沼气,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而小城镇的湿垃圾产生量有限,采用厌氧发酵后产生的沼气,本身量并不够多,同时易燃易爆,并不能够起到很好的利用价值,不如直接通过堆肥处理。

目前,市场上对湿垃圾的常规处理技术一种是前面所说的生化处理,还有一种是通过养蟑螂等动物处理。这些处理技术成功度并不算高,对于上海、北京这类大城市而言技术可靠性并不高,从目前诸多大城市的项目实践来看,通过动物处理的技术项目目前还并不现实。

《21世纪》:目前湿垃圾的处理上有很多技术选择,厌氧发酵是否为最成熟的方式?

胡再春:应该说厌氧发酵技术是目前相对来说普遍认可的技术,从欧洲国家对湿垃圾的处理方式上来看,厌氧发酵已经运用比较成熟。

严格意义上来说,厌氧发酵本身并不是一项重大技术,而更多地是一种工艺过程。这个原理同此前我国农村此前实践的沼气池发酵本质上是一回事,只是通过大规模的工厂化处理工序后,在诸多的细节把控、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诸多挑战。我们首创环境在湿垃圾处理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早在十多年前就引进了欧洲先进的厌氧技术,通过多年工程建设和运营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已成功应用在宁波、福州、北京、杭州和扬州等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上。

湿垃圾处理能力相对滞后

《21世纪》:上海正在针对餐厨垃圾清运要求商铺强制签协议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为正在构建的餐厨等湿垃圾处理体系提供重要的支撑。这是否也意味着,目前餐厨垃圾的处理体系存在不足?

胡再春:垃圾分类的整体环节分为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这是一个完整的垃圾处理体系,彼此间相互依存的关系紧密。此前我国很多地区,并没有像上海强制推进厨余垃圾等湿垃圾分类,因此湿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总体具有相对滞后的特点,这种状况在全国来说也是普遍现象。

换句话说,在湿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方面,国内其实数量很少。据我们了解,以前虽然有类似农村兴建沼气池等厨余垃圾的处理设施建设投入,从技术操作的角度来说已经符合当前对厨余垃圾处理的要求,但实际上这类厨余垃圾处理终端设施的建设数量,在全国范围内而言,也是相对稀少的。

《21世纪》:湿垃圾处理的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但为何上海等城市的这类垃圾处理终端设备建设还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滞后现象?

胡再春:虽然技术上已经十分成熟,垃圾分类的试点也早已在多年前进行推进,但湿垃圾的处理终端存在“欠账”的情况,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所致。

一是原来垃圾分类做得不够好,湿垃圾里有很多其他垃圾存在,导致处理终端需要建立强大的预分选、预处理的设施,投入成本与门槛很高。

二是之前人们更多地认为垃圾焚烧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处理方式,尤其是垃圾焚烧发电还享有国家补贴,当前湿垃圾处理终端建设的市场驱动力还并不够高。

三是湿垃圾处理终端建设和前端的垃圾分类投放是“先有鸡后有蛋”的彼此依存关系,如果没有前端的分类,后端的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就没有意义,否则处理成本太高,并不现实。因此,先推动垃圾分类,再推动湿垃圾处理设置建设,符合实际的需求,只不过后者受建设速度、规模等要素影响,使其看起来好像滞后了。

《21世纪》:有市场观点认为,相比于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投资起点高、技术投入复杂、垃圾处理周期长的弊端明显。对于当前的环保企业来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似乎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胡再春:焚烧的方法虽然最简单,但是问题也很多,在此前没有强制分类的情况下,焚烧发电的效率并不高。如果湿垃圾能够通过垃圾分类分出来,其实通过终端处理的成本并不一定就比焚烧要高,因为在分类的基础上,湿垃圾处理能够省略掉多个工艺环节,成本也自然就会降下来。

同时,焚烧处理和厌氧发酵二者间并不冲突,前端垃圾分类如果做得好,垃圾焚烧就能够省掉污水处理等诸多环节,从而使得焚烧的效率提高,焚烧发电量也会随之提升。

总之,湿垃圾的处理尚处在起步阶段,国家在政策层面还没有很清晰的具体补贴与支持方式。当然,从上海开始强制推进垃圾分类的政策导向来看,湿垃圾的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也势在必行,相信未来的政策导向会逐渐向其倾斜,以推动这一新生活方式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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