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并购后拟易主,武汉国资委将成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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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航锦科技并购后拟易主,武汉国资委将成实控人 来源:爱集微
7月10日, 航锦科技 开市起复牌。
昨日晚间,航锦科技最新公告披露,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余昊月出具的《关于拟实施债务重组的告知函》及新余昊月与武汉信用集团签订的《债务重组意向协议》。

公告披露,根据武汉信用集团、新余昊月分别与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岛路支行(简称“招行青岛路支行”)于2016年5月 25日签署的《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武汉信用投资向新余昊月提供借款138,300万元,利率19%/年,借款期限三年。上述借款于2019年7月4日届满。
截至2019年7月4日,新余昊月尚欠武汉信用集团借款本金138,300万元,利息79,925.875万元,到期债权本息合计 218,225.875万元(到期债权本息的认定最终以招行青岛路支行确认为准)。
经双方协商一致,拟进行债务重组的方案为,新余昊月上述到期债务总额218,225.875万元中的部分债务(具体金额以双方签署的框架性协议为准)以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抵偿,由新余昊月负责过户给武汉信用集团名下。过户转让完成后,武汉信用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武汉信用集团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除上述以上市公司股权抵偿的债务外,武汉信用集团同意就新余昊月的剩余债务给予展期或续贷,期限3年,新余昊月以其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股份全部质押给武汉信用集团,为剩余债务的展期或续贷提供担保。展期或续贷的条件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展期或续贷协议为准。
因而,本次权益变动前,新余昊月持有航锦科技1.98亿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74%,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卫洪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武汉信用集团将持有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20%的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武汉信用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武汉市国资委。
值得注意的是,力图打造“化工+军工”双轮引擎的航锦科技,在变更实控人之前正在进行一系列并购。回顾此前,航锦科技并购威科电子及长沙韶光,使得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化工业务和军工电子业务两部分构成,形成了“化工+军工”的主业架构。
随后,航锦科技为持续扩大军工实力,拟收购国光电气98%股权和思科瑞100%股权,进一步深化布局军工电子产业链。
此外,航锦科技与两个标的交易方签订了《利润补偿协议》,新余环亚和国之光承诺,国光电气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1亿元、1.25亿元(含)(三年合计净利润为3.05亿元)。建水铨钧和张亚承诺,思科瑞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8400万元、1.01亿元(含)(三年合计净利润为2.55亿元)。
航锦科技表示,采取累计业绩承诺补偿的方式,可以避免因行业因素产生的业绩波动产生补偿责任,有利于避免国光电气和思科瑞的管理层为实现单独年度的业绩承诺出现短视的经营行为,有利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长期发展。
航锦科技最新公告透露,武汉信用集团与新余昊月同意上市公司继续实行“化工+军工”双主业的发展战略,保持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现有核心管理团队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