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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伦通正式通航 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不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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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伦通正式通航 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不停步

  来源:金融时报

  四载磨砺,沪伦通终于正式启动,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步履不停。

  伦敦当地时间6月17日上午,沪伦通在英国伦敦正式启动。中国证监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了沪伦通《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伦交所”)开展沪伦通。

  启动沪伦通是落实习近平主席2015年访英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中英两国金融领域互利务实合作的重要举措和标志,有利于加强两国资本市场联系,深化两国资本市场发展,提升上海和伦敦市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在当今国际社会单边主义风头复苏的情况下,沪伦通的开通表明我国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决心不动摇,资本市场自主对外开放的脚步不停歇,推动各国经济金融合作共赢发展的信心不改变。

  开创交易所互联互通新模式

  从沪港通到深港通,再到期待已久的沪伦通,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迎来又一里程碑。作为近年来备受期待的中英两国金融领域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沪伦通将扮演深化两国金融合作、扩大金融开放的重要角色。

  作为中国与境外证券市场的首个股市联通计划,实现沪伦通的积极意义在于扩大了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开创了交易所互联互通的新模式,为两地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进入对方市场投融资的便利机会,有利于推动境内证券机构开展跨境证券业务,提升证券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并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所谓沪伦通,即上交所与伦交所互联互通机制,是指符合条件的两地上市公司,依照对方市场的法律法规,发行存托凭证并在对方市场上市交易。同时,通过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之间的跨境转换机制安排,实现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

  沪伦通包括东向业务和西向业务两个部分。东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简称“中国存托凭证”,CDR)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西向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上交所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简称“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起步阶段,伦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其已发行在外的股票为基础证券发行中国存托凭证。上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上交所上市公司华泰证券发行的沪伦通下首只全球存托凭证(GDR)产品于6月17日在伦交所挂牌,成为首家按沪伦通业务规则登陆伦交所的中国公司。

  华创证券分析师洪锦屏认为,沪伦通为上交所上市公司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境内公司在伦交所发行GDR可以获得融资,提升交易活跃度;可以利用伦交所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提升公司的国际知名度;还可以将融得的资金用于发展境外业务,避免了汇率波动的风险,为公司开展跨国融资并购和拓展国际业务提供便利。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将继续扩大

  “不管外部环境如何变化,我们都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总要求,坚定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他指出,证监会将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风险防范。

  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取得重要进展,而对外开放也是我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方向。2014年11月的沪港通和2016年12月的深港通作为A股市场互联互通和国际化的重要事件,对A股市场影响深远。此后,沪深港通机制持续优化,国际知名指数不断提高A股纳入比例,境外机构投资者持续增加对A股的配置,多家国际知名财富管理机构登记成为外商独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日ETF互通产品正陆续落地,全球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热情和信心日益增强。

  沪伦通是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创新,也是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的重要举措。分析人士认为,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证明,开放意味着竞争,是提升能力和促进发展的有效手段,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带来各国的利益交融,这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

  而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履不停。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就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经过深入研究论证,证监会将陆续推动落实9项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和行业开放的举措,便利境外长期资金进入中国资本市场,鼓励境外优质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来华展业,促进行业良性竞争,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四年磨一剑 从构想成为现实

  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金融业对外开放一直被金融机构期待。

  事实上,早在2015年,中英双方曾就沪伦通的可行性作出过讨论。有业内人士坦言,与港股通不同,沪伦通面临的是产品跨境和投资者跨境两大难关,核心的问题在于时差,此外还要面对货币汇率、市场监管等多种问题。

  经过持续努力与探索,沪伦通终于从构想成为现实。从2017年开始,沪伦通通航的预期不断升温。2017年12月,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中,中英双方欢迎沪伦通相关操作性制度与安排的研究与准备工作取得的进展,同意进一步深入研究两地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以存托凭证的方式到对方市场挂牌上市,以实现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2018年8月,上交所就沪伦通机制答记者问。2018年11月,上交所正式发布实施了上交所与伦交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相关配套业务规则,标志着沪伦通制度建设框架已基本齐备。继而在今年伊始,市场上就传来沪伦通将在年内落地的好消息。

  日前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期间,伦交所集团CEO大卫·施为默(David Schwimmer)表示,马上就要开始启动沪伦通的合作项目,现在监管框架已经做完了,跨境的交易规则也已最终确认。他还表示,沪伦通将给双方的投资者和发行商带来巨大的好处。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沪伦通采用存托凭证两地市场互相挂牌模式,想成为沪伦通标的的企业需要满足一定门槛。《联合公告》显示,上交所和伦交所在各自规则中明确双方上市公司参与沪伦通需满足的条件,东向中国存托凭证发行人应为在伦交所主板上市且进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官方名单高级上市部分的公司,西向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人应为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且其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应进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官方上市名单。后续上交所和伦交所可视沪伦通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对发行人范围进行调整。

  上交所表示,希望沪伦通西向业务的开通能够为更多境内上市公司拓展国际业务、提升国际知名度提供支持。与此同时,东向业务潜在发行人和市场机构正在积极咨询有关规则,发掘市场机遇,上交所期待沪伦通早日实现双向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