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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3宗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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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发布会上通报了近期作出行政处罚的3宗内幕交易案,分别是蔡伟强、黄茜萍、龙煜文内幕交易银禧科技案、屈振兴内幕交易中安消(现为*ST中安)案,及刘有国、曹冬芳、冷济伟内幕交易*ST南电A案。

蔡伟强、黄茜萍、龙煜文内幕交易银禧科技案中,在银禧科技拟收购兴科电子66.2%股权的内幕信息公开前,蔡伟强、黄茜萍、龙煜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同时大量买入银禧科技,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证监会依法对蔡伟强、黄茜萍没收违法所得1250.77万元,并处以3752.32万元罚款;对龙煜文没收违法所得3090.45元,并处以9271.35万元罚款。仅该案,证监会对蔡伟强、黄茜萍、龙煜文三人共罚没1.74亿元。

屈振兴内幕交易中安消案中,在中安消拟进行资产收购的内幕信息公开前,屈振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多次联络,并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中安消,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证监会依法对屈振兴处以30万元罚款。

刘有国、曹冬芳、冷济伟内幕交易*ST南电A案中,在2016年*ST南电拟开展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公开前,冷济伟、曹冬芳、刘有国三人或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或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特定关系和联络接触,利用内幕信息交易*ST南电A,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依法对刘有国没收违法所得4.64万元,并处以13.91万元罚款;对曹冬芳没收违法所得2.42万元,并处以6万元罚款;对冷济伟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万元罚款。

高莉表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依然是内幕交易的高发地带,有些案件甚至呈现“窝案”特征,此类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一以贯之地对内幕交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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