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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被接管:二级资本债需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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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监管接管:二级资本债需要高度关注

作者:孙海波 

来源:金融监管研究院

刚刚,人行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接管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鉴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管期限

2019年5月24日起至2020年5月23日止。

二、接管组织

接管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接管组组长:周学东;接管组副组长:李国荣。

三、接管内容

自接管开始之日起,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托管包商银行业务建设银行组建托管工作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

接管后,包商银行正常经营,客户业务照常办理,依法保障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

以下为法询金融解读:

1、二级资本债备受关注

商业银行被接管,这是10多年来第一起比较大的银行正式被接管的案例。需要注意如果是严重信用风险导致被接管,且银行有存量的二级资本债,监管机构可以进行减记,根据《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2〕56号):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指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

“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中的较早发生者:1.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该商业银行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该商业银行将无法生存。

当然鉴于金融牌照的稀缺性,如果监管机构接管期间能找到足够的新的股东接盘,注资也可能不会减记;或者接管期间宏观环节改善,信用风险资产或这抵质押品变现顺利,资本得到补充也可能不会减记。

2015年12月25日,包商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65亿元二级资本债券,票面竞标利率4.80%。债券为5+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目前尚未到期。2018年因为延迟发布(到现在为止尚未发布)年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发布公告称,延迟披露《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尤其注意人民银行参与接管,说明信用风险恶化较为严重,触发到存款保险制度,对50万以下的存款账户,人民银行需要履行兑付义务,所以人民银行从金融稳定何存款保险职责需要参与一起接管,这和去年度 安邦接管不一样的地方,

2、包商银行的连续两年的年报披露延迟,2017年的年报和2018年的年报都迟迟未披露;单从2016年资本充足率看比较正常:

接管原因尚不清楚,但从最近两年的年报未披露看,信用风险的问题可能比较严重。目前只能查询到截至2017年三季度的财务数据:

3、接管的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的第六十四条第2款规定:“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因为不良过高,信用风险加剧,资本充足率不断侵蚀也可能被接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百五十三条 根据资本充足状况,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分为四类:

(一)第一类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各级资本要求。

(二)第二类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未达到第二支柱资本要求,但均不低于其它各级资本要求。

(三)第三类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不低于最低资本要求,但未达到其它各级资本要求。

(四)第四类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任意一项未达到最低资本要求。

最低要求分别为资本充足率8%,一级资本充足率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5%。当前实际部分风险较高农商行也未能达到这些要求。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第四类商业银行,除本办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监管措施外,银监会还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要求商业银行大幅降低风险资产的规模。

(二)责令商业银行停办一切高风险资产业务。

(三)限制或禁止商业银行增设新机构、开办新业务。

(四)强制要求商业银行对二级资本工具进行减记或转为普通股。

(五)责令商业银行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

(六)依法对商业银行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

在处置此类商业银行时,银监会还将综合考虑外部因素,采取其它必要措施。

4、从法询处罚案例库检索结果看,包商银行公开处罚的案例仅仅6个,而且最新的处罚案例还要追溯到2016年初。

责任编辑:贾振飞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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