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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清校园金融贷款发放主体是合规标准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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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清校园金融贷款发放主体是合规标准

  佚名

  近日,有媒体再度发文称,当前仍有不少网贷机构无视规定,披上创业贷、毕业贷、培训贷、求职贷等外衣,继续向大学生放贷。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校园贷款产品鱼龙混杂,常有非法“校园贷”混迹其中,不法分子通过校园贷款产品牟取暴利。

  近年来,多地有关部门都曾发布风险提示非法“现金贷”典型情况,此外还有多种借贷情形。分析人士表示,对网贷开展“校园贷”要坚决打击,但同时也要区分良莠,学生用APP借钱不等于违规“校园贷”,互联网公司和金融机构合作服务校园人群,这种做法应当支持,只有这样才能铲除违法平台生存的土壤。

  校园金融产品种类多,销售渠道也很多,根据监管要求,判断一个校园金融产品是否合规的关键点,在于贷款资金来源是否为正规商业银行和持牌金融机构。今年3月,北京银保监会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周活动中,亦强调了区分贷款来源的重要性。北京银保会认为,远离非法“校园贷”的方法之一,就是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早在2017年5月,原银监会等几个部门就已发文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但同时也提出,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教育、创业等金融产品。监管层在2017年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表示,大学及大学生群体需要正规的金融服务,大学的金融服务也能够创造利润。商业银行应研究如何“把正门打开”,把对大学和大学生的金融服务做到位。

  因此,从2017年下半年起,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再次进入校园市场。一方面部分银行相继推出校园金融产品,包括建行推出“金蜜蜂校园快贷”、中行推出“中银E贷·校园贷”、工商银行推出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大学生融e借”等等,另一方面,蚂蚁、京东、分期乐等电商平台,也开始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

  上述两种方式形式不同,但本质都是由金融机构作为放贷发放主体,差别在于,后者是由互联网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获客、引流、辅助风控、资金资产匹配等金融科技服务。所以,业界观点认为,当学生在某一个贷款APP上获得贷款,只要放贷发放主体来自金融机构,就是符合监管要求,并且是政策鼓励的方向,通过互联网平台还能有效地降低资金的成本。

  在监管部门看来,校园金融此前有四类参与主体:一是电商系;二是各类网贷机构;三是各类民间金融线上化的高利贷者;四是协助诱导学生利用学生身份披着“校园贷”幌子以欺骗形式犯罪的不法分子。校园贷以往频发的乱象,基本上都是第三第四类引发的。

  而第一类的主体——电商系平台,过去两年利用技术和运营优势,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帮助校园金融“开正门”,非但没有扰乱校园金融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金融机构开展校园金融服务时面临的各种难题。以分期乐为例,目前该平台拥有金融合作伙伴超过100家,涵盖多家国有大型银行在内,新增借款资金绝大部分来自金融机构。

  当前,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随着人群更迭和技术革新的不断加快,一个新的消费时代已经来临。消费持续增长需要金融助力,因此专家表示,要理性对待消费金融包括校园金融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既要防范风险,也要区分良莠,从而让消费金融更好地服务消费、服务年轻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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