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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英模榜|专访全国模范检察官、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驻太原市第三看守所检察室副主任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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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过的人生才不会后悔”

——专访全国模范检察官、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驻太原市第三看守所检察室副主任周艳

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驻太原市第三看守所检察室副主任周艳,在商业单位工作了13年后,32岁的她才“半路出家”转行到检察院,并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在大家眼中,她从未被看作是“插班生”。

“她呀!甜甜的,很可爱。重要的案子交给她办放心!”记者来到周艳办公室时,她正好不在,和她一个办公室的刑事检察二部部长刘建林和记者聊起她时如是说。

是什么样一个人,兼具办案时的凌厉果断和生活中的可爱甜美呢?当她推门进来时,记者的疑惑解开了。

“相见恨晚”的检察人

个子不高,干净利落的短发,周艳进来笑着和记者打招呼,当记者问起她为什么选择放弃原来的工作成为一名检察官时,她平静地回答:“没有什么很强烈的动因,就是兴趣使然,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中专毕业后,周艳进入一家企业工作。当时的她对法律比较感兴趣,就想考司法考试,但是报名司考要求有法律本科学历。

“既然想尝试就努力一下!”周艳先后报考了山西财经大学和山西大学,取得了法律本科学位。“学的过程中,越学越有劲,找到了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投射。学完后就报名参加司考,想看一看自己的知识体系差距有多大。”2006年12月,周艳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司考成绩出来没多久,检察院就公开招考。“32岁,既然又有一次机会摆在面前,那我要试一下。”周艳的心一如既往的坚定。2007年,她顺利通过山西省公务员公开招考,进入太原市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

“努力过的人生才不会后悔。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在实现法律梦想的道路上遇到了一个又一个机会。”周艳把这些归功于“幸运”,但她的努力有目共睹。

初出茅庐的“公诉新秀”

刚刚从事公诉工作1年多,周艳就被指派参与办理一起重大案件。

2009年1月,山西省检察院指定太原市检察院异地审查起诉辛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这是一起犯罪时间跨度长达5年、案情复杂、法律适用疑难、犯罪嫌疑人多数拒不认罪的案件。领导决定由周艳参与办理,负责审查几项主要罪名。

在办案组长的带领下,周艳仔细分析案情后,意识到这是一起以赌博犯罪为源头,为索取赌债而衍生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其他犯罪的案件。于是,她制定了“抓点带面、顺藤摸瓜”的审查思路,使零散的犯罪事实组合成完整的序列,迅速提高了审查效率。

同年6月下旬,案件进入提起公诉前的最后攻坚阶段,恰在这时周艳又被选拔代表太原市参加全省公诉人业务知识及抗辩比赛。这不仅是全省公诉部门举办的一次高规格业务竞赛,也是她代表太原市检察机关参加的第一次重要竞赛,承载着领导和同事们的厚望。

时间紧,任务重。越有困难越想挑战,周艳下意识地和自己较起劲来,每天像拧紧的发条一样紧张忙碌着。半个月后,她将“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抗辩赛最佳辩手”的奖杯收入囊中。在紧随其后的案件庭审中,她又与同事默契配合,圆满完成了出庭公诉任务。

这是周艳办理的第一起重大案件,也让她第一次系统梳理了办理大案、专案的思路,第一次深刻感受到了公诉人在法庭上“战斗”的感觉。“越是有压力的案件,到了法庭上越要有战斗的状态。”周艳把自己比喻为“战士”。

“最好的公诉人,没有之一”

“她在短短几年就成长为业务骨干,现在是太原市检察院范围内最好的公诉人,没有之一,这是大家公认的。”太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江晨对周艳评价很高。

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某村发生一起暴力拆迁致人死亡案件,舆论高度关注。领导决定派周艳迅速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这是一个让她很难忘的案件,除了埋首案卷,还要关注网络舆情。

那段时间下班后,周艳就立刻前往公安机关查阅当天侦查获取的证据材料,听取案件进展情况,经常在凌晨以后才能结束工作。然而无论干到多晚,第二天早晨她一定会准时出现在办公室里继续工作。近两个月时间里,她先后4次书面提出补充、固定、完善证据的引导侦查意见100余条,公安机关均进行了针对性取证,有力夯实了案件证据体系,为审查起诉工作奠定了扎实的证据基础。

开庭前短短一周,她制作了9万余字的出庭预案,在连续5天的庭审中,面对17名被告人和20多名律师,周艳举证条理、质证有力,在法庭辩论中再一次展现了柔中带刚、端庄中蕴含激情的辩论能力和良好的法律素养。

接下来,周艳还办理了“11·06”太原市迎泽大街省委路段爆炸案,“12· 13”派出所民警故意伤害、滥用职权案……每一起案件她都是“临危受命”,案件的办理也都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

日臻成熟,不忘初心

尽管拥有了娴熟的检察业务能力,但周艳并不满足于现状。周艳觉得,“自己法学功底比较弱,知识体系零散,知识点陈旧,一些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对公诉人要求更高。”

2013年,周艳又作出一个决定:继续进修,到中国政法大学读研。备考和读研期间,她一边学习一边工作,“很多时候,整个人都在连轴运转。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工作量更是加倍,但这样的日子很充实,每天都觉得自己的生命没有白白度过。”周艳说。

记者了解到,2018年周艳办理了80余个案件,让记者惊讶的是,她最多同时办理14个案件,所办案件不仅数量多,而且复杂程度高,难度系数大,但她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啃下一个个“硬骨头”。

“曾经也是个文艺青年。”周艳笑称。以前的她会写一写散文、随笔,办案忙起来了,就改成了写办案手记,记录一些引发她诸多思考的案件。

很多次开庭的场景让周艳记忆犹新。一次庭审中,当法庭辩论进入白热化阶段时,法庭外响起了鞭炮声。在这个时候大家才意识到,原来马上就要过年了。虽然已经到了凌晨,但当时法庭内座无虚席。

“在那个时候,我有一种感觉,就是当你入情入理地去分析一件事情的时候,所有人都在认真地倾听。当时油然而生一种骄傲和自豪,通过我的发言,能够展现检察机关的形象,能够把这个案件的事实,公正、充分、准确地向法庭展示,对于我来说是一种非常美好的享受。”周艳动情地说。

靠着对检察事业朴素而纯粹的热爱,从书记员做起,周艳在公诉岗位上一干就是10多个年头。在人生最美的青春岁月,周艳走得踏实而坚韧。

(本报全媒体记者闫晶晶 通讯员梁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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