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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华:反思国际会计准则 社会呼吁新的会计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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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由新理财杂志社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CFO大会暨2018中国CFO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于4月26日在北京举行。主题为“穿越新周期”。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华出席并演讲,题目为:法律制度与会计规则——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反思。

周华称,会计应当是一门科学,可是现在是一门魔术。其表示国际板的延迟,原因之一是因为会计准则不大适用,立法机关已经知道国际会计准则存在方向性偏差。他希望,学术界、实务界和立法机关能够团结一致,制定出一套稳定合理的会计规则体系。

以下为演讲实录:

周华:各位专家,我很荣幸向大家汇报一下本土会计学术最近几年形成的原创学说之一,根据法律事实记账的理论主张。

大家知道会计准则是不是越来越复杂了?它为什么越来越复杂呢?是因为会计准则过度金融化了。过度金融化导致做账的人都不知道会计准则是怎么设计出来的。所以大家看不懂会计准则的时候,不用担心是自己的问题。那么问题出在哪里?问题出在境外的金融行业。我们现在来看一看金融领域,公司金融理论是一门科学还是一门艺术?认为公司金融理论是一门科学的专家请举手。有些专家认为是一门科学。认为公司金融理论是一门艺术的请举手。好,更多专家认为是一门艺术。但实际上,公司金融理论更像是一门“邪教”。

大家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如果四个人进棋牌室打了一宿麻将,第二天早上他们的财富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大多数同志都会回答既没增加也没减少。但你想一想,棋牌室会不会收“份儿钱”?答案是,肯定会收“份儿钱”。所以这四个人的财富一定是减少的。显然,公司金融学本身并不是一门科学。是不是很玄乎?其实学习公司金融理论只需要30秒就够了。有一个标准手势。请大家伸出三个手指头。请把它们捏在一起。然后,从隔壁朋友口袋里掏点东西出来。这个动作就叫做“financing”。金融就是指转移资金,按你的预期转移资金,所以它本身的科学性是存在疑问的。

咱们国内有没有学者研究金融学?有。伟大的学者陈共先生研究public finance,即财政学。财政学提倡公平地征税,公平地进行转移支付,它就是一门科学。我国有一所特别有名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伟大的金融学家黄达先生研究货币银行学Money & Banking,关注商业银行如何通过债权债务关系将闲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然后投放给有需要的工商企业或者居民。货币银行学的科学性在于,其受债权债务关系、合同法的约束。最后就是刚才我们所说的“邪教”,叫做财务管理学,也叫做公司理财、公司财务、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又称金融经济学。这门学科黄达先生、陈共先生等前辈都不研究,大家知道原因吗?因为这个学科研究的是如何转移别人的财富。当然,这是一种调侃的说法。

这个学科怎样转移别人的财富呢?如果这四个打麻将的人都知道棋牌室是为了挣他们的“份儿钱”,那么这四个人可能就不会进棋牌室了。那么,怎样把他们骗到棋牌室呢?我们就在他们耳边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风险越大,收益越大。”这个理论是获得过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大家看这个图上所显示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简称“CAPM”)说的就是风险越大、报酬越大。这样,散户的钱就被骗过来了,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散户进来买股票,我就告诉他“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买股票不能只买一只股票,您得多买点,买30支股票你才能充分地分散风险。散户说我哪有空儿买30支股票啊?!您没空可以,我这边有个公司专门替您买30支股票。什么公司?基金公司。这就是第二句话,要进行投资组合。这就是1952年提出的“投资组合理论”。

那么接下来是第三步。散户问:有一支股票800块钱一股了,要不要买?答复是:值得你买呀!因为股价总是能反映全部信息,这叫“效率市场假说”。那股票如果下跌到4块钱一股了该不该卖?答复是:当然要卖啦。因为股价总是能反映全部信息,它就值这么多了。所以嘛,你要勇敢地买、勇敢地卖。说实话,如果你们不买不卖,那我抽谁的“份儿钱”呢?所以一个人愚蠢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愚蠢的人很勤奋、又很勇敢。

公司金融理论凭借这三道板斧就把散户带沟里去了。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公司金融理论是从1952年到1970年,只用了18年时间就逐渐形成的这么一套学术。这套学术宣称多次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那么,诺贝尔本人知道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奖,叫做诺贝尔经济学奖?他可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是瑞典银行在行庆的时候以诺贝尔的名义设立的经济奖,全称是“瑞典银行为纪念诺贝尔先生特设经济学奖”。诺贝尔经济学奖本身并不是一个弘扬科学的奖,很多时候都是在推广一些莫名其妙的学说。英国女王曾经问过经济学家,她说如果你们说的是对的,为什么你们从来没说过会出现次贷危机这回事呢?这一问题发人深省。经济学的女王之问是当代的问题。而事实上三百年前就有人问过类似的问题。公司金融理论是不是一门科学?答:不是的。这个人是谁呢?牛顿先生。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做金融会做成什么样呢?比如说,牛顿有没有炒过股票?很多专家认为他没炒过股票,但事实上牛顿炒过股票。大家看一看牛顿先生肖像画里他的小眼神,大家觉得他是赚了还是赔了?他的小眼神是不是跟咱们买股票之后的表情一个样?牛顿1720年买了南海公司的股票,结果赔了个精光。之后他幽幽的说,我能够计算天体的运行轨迹,但却无法预测人类的疯狂。牛顿先生的买股票的水平怎么样呢?牛顿先生果然出手不凡,他就在这个股价走势图的“尖儿”进场了。他买的南海公司的股票一直到1727年去世那年还没有卖完。牛顿炒股都这个水平,咱们还天天倒腾什么公司财务呢?所以公司财务之类的书籍大家可以买来翻翻,但主要应该是作为一个批判性的、参照性的东西。

既然牛顿都算不出来股价是多少,那么会计上的公允价值概念一定是有问题的。世界上没有哪一门科学能够精确地刻画股价的形成机制。证券市场上某只股票的股价并不是公允价值,而只是一个交易价格。而且这个价格只是少数投资者的交易价格,它并不代表所有股东的意见。所以,公允价值会计理念从头到尾就是骗局。公允价值根本就不是会计学的范畴。

在国际会计准则那里,企业购买股票之后怎么记账,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想法是什么。企业管理层如果想投机,那就叫做交易性金融资产。大家看,这究竟是按照事实记账、按照法律关系记账,还是按想法记账呢?显然,这就是按想法记账。这是会计学很神奇的一面。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弄到了这一步,它允许企业管理层按其想法记账。如果您想投机,那就按投机价格记账。如果您买股票的时候花了100万,而年底最新的市价变成了900万,那么,您要追加资产800万,追加利润800万(也就是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这个利润是真的利润还是假的利润?它是假的利润。大家猜猜看,这个账记下来是不是违反了《会计法》第9条——《会计法》第9条要求记账必须有原始凭证。大家猜猜看,这么记账会判几年?如果记账没有原始凭证,那你就违反了《会计法》第9条,根据《刑法》第161条,情节严重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大家还不知道其中的厉害,可以参考一下“顾雏军案”。

按国际会计准则记账的法律风险很大,很可能涉及到虚假财务报告罪(不披露或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上面我们追加了资产800万、追加了利润800万元,既然这800万已经计入营业利润了,那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能不能按照这种“营业利润”去奖励企业管理人员?显然不应该。接下来的问题更突出:既然利润总额有800万,请问这800万应不应该交(企业所得)税?大概有30多位专家认为不应该交税,有一些专家认为应该交税。是不是有更多专家认为既应该交税又不应该交税?他们是不是已经进入思维的最高境界了?也就是混沌状态。浑沌是思维的最高境界。

大家说究竟是文科好学还是理科好学?嗯,理科好学,因为理科对智商没有什么要求。文科太难学了。你看,认为应该交税的专家是对的,认为不应该交税的专家也是对的。为什么呢?因为认为应该交税的专家说了,利润表就是为纳税申报服务的。以前有一个说法叫“好女不嫁会计男”,为什么?因为90年代以前咱们国家还没有普遍地推行企业所得税,记账跟公共利益的关系没那么直接。什么时候咱们国家开始普遍地征收企业所得税呢?对,1994年。从那之后企业家要想依法纳税必须聘请合格的会计师,所以会计工作直接关系到咱们的财税管理。这是非常关键的。大家知道纳税申报表的第一部分就是利润表,在利润表基础上得到应纳税所得,这就是会计与财税管理的关系。所以,你敢写进利润表我就敢收你的税,这叫“吹牛税”。有的人还愿意主动交吹牛税呢,做大了利润一个亿,交税只交2500万,剩下的7500万,除以股份数量后就得到每股收益。每股收益再乘以几十倍、几百倍的市盈率,他就可以(从散户那里)骗更多的钱。

“吹牛税”的情况一直持续到2008年。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税法规定不能对一个人并不拥有的东西征税,所以应不应该收“吹牛税”?不应该收。这就是税法的公平原则。

这800万交没交税?没有交。但假账做出来了,利润表里有利润总额800万,所得税却是零,散户一看不就知道企业在做假账了吗?那么,该怎么包装才能让散户看不出来?大家猜对了,他们真的就对假利润算了一个假税。假税不是税,名字改改,叫做“递延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这个词就这么设计出来了。大家头一回听到这个词是不是觉得后脑勺“蒙”的一下?我头一回听到这个词,后脑勺就有一个月牙。您摸到后脑勺的月牙了吗?摸到了嗬,这表示我们俩都曾被驴踢过了。税就是税,费就是费,哪来的所得税费用呢?

结果200万的所得税费用就挂到利润表里了。它是应交税费吗?不是。会计上叫它预期所得税负债,也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这个负债是真的还是假的?假的。

我们看到800万减去200万,得到600万的净利润。各位股东,有大股东要求分红了。该怎么办?!有的公司2007年年报上出现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几十亿,即使税法上不收企业所得税,可是股东要求分红怎么办?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来看一看,共有两个方面的重大挑战。一个是税法怎么来应对国际会计准则,另外一个是公司法怎样来应对国际会计准则。如果应对不力,那么这些民商法、经济法就会被架空。会计规则看起来像是小事,但它实际上是民商法、经济法的实施细则。如果会计规则被弄乱了,那就相当于把公司法、税法的支柱给砍掉了,这就很可怕。

对于上面两个问题,立法机关其实已经给出了正确的回应。要不要收这800万利润总额的所得税呢?答案是:不征收。因为公允价值变动部分不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是不是很正确的一个规定?是的。至于应不应该分那600万?也不应该分配。为什么呢?因为利润表上的净利润根本不是公司法第八章所称的税后利润。税后利润是交过税之后的利润,交完税才叫税后利润。刚才那800万交税了吗?并没有。所以,净利润并非税后利润。作为对比,现在很多公司在拿净利润胡乱分配。咱们公司是不是也这么干的?好多同志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是因为没有遇到那么多的净利润。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原美国证监会主席布里登1990年为了加强证券监管才提出来的。美国的房价从1980年涨到1989年,连涨了10年,这个过程中美国证券市场上不断发行理财产品。银行大量购入理财产品。后来房价爆跌,理财产品价格下跌。布里登说,需要让银行炒证券的时候按市价计录证券的浮动亏损,这样的话预期损失就会出现在利润表上。他的目的是为了向投资者揭示投资风险。但他没有想到,在牛市行情下这种记账规则就会记录浮动盈利。这套规则就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反对这套规则,因为这个(规则所导致的)利润表波动太可怕了。那么,能不能不让利润表波动?会计准则制定者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在记录资产增加800万的时候,同时把800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不是计入利润表。这样的话利润表就不再波动了。这套规则叫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准则就这样协商出来了。

现在上市公司买股票就有好几个地方可以记。如果想法是投机,那就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在按照市价记账的时候)不想让利润表波动,那就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如果想使用权益法,那你就说它是长期股权投资,并且(你对被投资方)有存在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如果你想老实巴交记帐,那就采用成本法。总的来说,股票投资有四种会计处理方法。债券投资有三种(会计处理方法),即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大家看出来了,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规则实在过于复杂。

国际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会计规则更是使得上市公司可以合规造假。比如,一批货物今年花900万买的,明年卖1000万。那么,利润总额是多少?对,是100万。有了资产减值会计规则,上市公司就可以这么操作:在买入货物的当年就宣布资产减值损失300万。这个损失是真的损失还是假损失?是假损失。假损失使得我的资产今年已经变成600万了。第二年还卖1000万,那么利润总额就变成400万了。各位专家请想一想,企业第二年的利润总额为什么增加了300万?是不是前一年往下减的300万相当于储存了一部分利润,(就像是)在一个罐子里装了些曲奇饼,什么时候饿了就什么时候拿出来。这个手法被称作“甜饼罐”(cookie jar),这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意调节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形态。是不是很可怕?这对证券市场来说意味着什么?当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时候,散户不知道为什么上市公司为啥突然出现了损失,他们是不是会认为上市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能力不行?他们会不会卖股票,把股票从高价位拉低?这样,公司管理层在低价位把自己的股票买了,自己坐庄或者说是进行“管理层收购”(MBO)。第二年,上市公司做出了超出市场预期的利润,散户又高价位把股票买回去了。大家知道割韭菜是怎么回事了吧?春天来了,韭菜们是不是又蠢蠢欲动了?(刚才我们说到的资产减值会计)这就是“合规造假”,可以自由调节利润。

还有的人更聪明,一看自己未来当10年董事长,每年预计会亏损10万,10年总共要亏100万。但是这个聪明人刚一上任便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一次性计提资产减值1000万。这样虽然一开始损失1000万,但以后年度可以通过反转资产减值损失或者卖资产来做利润。这样,以后年度他每年做出来100万的利润,9年就是900万。虽然加在一起还是10年亏损100万,但是采取后面这种做法的企业家会被评为经济年度人物,荣获各种头衔,最牛企业家、最牛CEO之类的。这就是“大洗澡”(big bath)的操作手法。

会计报表里面还有一些缺乏法律证明力的项目。比如商誉。商誉是什么呢?商誉就是一个鬼。它是一个哑巴亏,却被包装成资产入账了。它根本不是财产权,也从来没有存在过,既不是物权、债权,也不是知识产权、股东权。递延所得税资产也并不是资产。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并不是负债。所谓权益法,其实是拿别人的报表编自己的故事。至于合并报表,它并非会计报表。合并报表是指母公司(parent company)P公司编完报表之后,把子公司(subsidiary)S公司的会计报表拿过来,拿着报表编报表,PS出来的一套企业集团的合并报表。合并报表都是胡编滥造出来的,没有法律证明力,因为法律根本不承认双重法人。所谓世界××强是怎么评出来的?值得反思。

国际会计准则的真实身份,是一个私立机构的私人文件。国际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是注册商标。全世界主要经济体没有一个国家采用它,例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俄罗斯都没有采用它(作为本国法律法规)。欧盟只是在合并报表上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我们刚刚已经说了,合并报表是不是会计报表?不是。

现在证监会的同志们已经认识到国际会计准则是有问题的。(路透社)记者问,中国什么时候办国际板?证监会领导就说了,“这件事情一直在研究,我们没有一个时间表”,因为国际会计标准多种多样,还不能完全适用。

现在国际会计准则如图中所显示,有这么厚,足有数千页。它是属于法律还是私人文件?对,它是私人文件。这些书的特点就是,每读一页就要休息一个星期。

如今的会计规则出现了方向性偏差——它是为投机服务的,而不是为企业经济和国民经济管理服务的。这是值得人们警惕的。即使资产、负债都采用公允价值会计规则,那你算出来的净公允价值也不能反映公司价值。因为公司最可宝贵的是人,但人力资源的含金量根本就没有往账里面去记。再加上还有非常宝贵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报表中记录得也非常少,基本上只记录了成本(即代价)。所以不能苛求会计去进行估值。如果你用会计报表来估值的话,责任只能自担。更何况现在的会计准则采用资产减值会计规则的多,采用公允价值价值计量的资产很少,所以国际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更加具有误导性。

国际会计准则的显著缺陷是混淆了法律事实、其他事实与非事实信息。比如我买股票的时候花了100万,现在别人买同样的股份花了900万,这两个都是事实,请问哪个事实才是法律事实呢?注意,我们买股票花了100万,这是法律事实。别人花同样的股份花了900万,这个不是法律事实,姑且称之为其他事实。法律事实,是引起民事主体的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简单地说,与记账主体的法律关系有关的事实,才叫法律事实。如果别人买同样的股份花了900万,那是别人的法律事实,后年还可能花30万呢,跟我们这个记账主体没多大关系。那么,我们只能按哪个事实记账呢?对,只能按100万这个事实。那么,别人的交易价格是900万,这个信息就只能用作补充披露,这是其他事实。至于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它们在这个世界上压根不存在,它们就是非事实信息。比如有企业家说公司账上有40亿商誉,快给我取出来!去买点好东西。有人说公司账上有600万递延所得税资产,快给我取出来!他们能取出来吗?实际上那些“资产”都不存在,没有理由写到会计报表里。

怎么解决以上问题呢?

会计法第9条明确地说,记账必须有原始凭证。那么,我们在报表上就可以严格地区分法律事实与金融预期,把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股东权这四大财产权利写下来。买的时候花了100万就是100万,如果后来市价变成900万了那就补充披露一下,就算再后来市价变成30万了也只不过是补充披露一下。这个理念其实就是“按法律事实记账”。这个理念就可以完整地执行民商法、经济法。不用培训,所有人都可以弄懂,因为他高中毕业都学过这些法律常识。会计管理只要按照法律事实记账就可以了。这个观点是咱们本土会计学派,那就是杨纪琬先生和阎达五先生1980年就提出来的会计管理活动论。我刚才向大家汇报的,就是进一步提出来的“根据法律事实记账”的理论主张。

同志们,会计应当是一门科学还是一门艺术呢?它应当是一门科学吧?可是它现在是一门魔术。所以我们还要做很多的工作,就是跟立法机关一起,其实立法机关已经知道(国际会计准则)是方向性偏差,那么学术界是不是应该与实务界、立法机关一起,制定出来一套稳定合理的会计规则体系?这就需要咱们共同基于“四个自信”的要求,团结一致向前进。

好,我的报告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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