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证券代表回复“关于本次收购事项,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证券代表回复“关于本次收购事项,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怎么问询函来了,不仅中小股东疑问交易所也疑问。中航重机副总经理吴浩也是出事在收购资产上,军工企业前车之鉴。你是国企央企不是私营企业,私企最多顶格处罚60万。希望大股东认真落实3月23日军企会议精神尽快实现优质企业资产证券化,完成军民融合既定目标,实现伟大领袖强军梦。谢谢上证e互动。
董秘回答:
您好,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关于本次收购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披露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后,本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问询以及上市公司回复本所问询函期间,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原则上不停牌。”因此属于上交所按规定进行的信息披露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