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发布典型案例:熟人对青少年犯罪多发,值得警惕
澎湃新闻
北京海淀法院发布典型案例:熟人对青少年犯罪多发,值得警惕
孙莹/“中国之声”官方微博
3月25日是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从2018年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选取出了12个典型案例,并制作成漫画册发布,其目的就是强化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应对安全问题的处置能力。那么这些真实的案例都能揭露了哪些安全问题?学生、学校和家长又能从获得哪些启示呢?
熟人对青少年犯罪多发,值得警惕
北京海淀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副庭长张莹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11岁的女孩月月放学后独自回家,路过一个小公园时,被一个穿保安服的小伙子叫住说有事需要她帮助。看到月月犹豫,小伙子又说学生应该多助人为乐。
张莹介绍说:“月月觉得对方说得很有道理,而且看他穿着保安的衣服,感觉应该不是坏人就答应了,“保安”带她一起走到了公园僻静的地方,到了没人的地方就对她实施了猥亵行为,月月这个时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遇到了坏人,赶紧大声呼救,这时在公园周围一群在锻炼的老年人听到,他们闻声赶来及时报警,而且帮助抓获了坏人,解救了月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述,他的保安服是借的,专门用来骗人的。面对陌生人的求助,如何识别对方到底是真的需要帮助还是“披着羊皮的狼”?法官提示同学们:有的时候坏人并不能通过他的面貌、衣着、年龄和性别来判断,比如说老年人、女同志也有可能是坏人,像几年前发生过孕妇在路上假装说身体有问题,结果就骗得了一个年轻的护士的信任,然后把护士骗到家里去,他和她的丈夫对护士实施了犯罪的行为。我们对所有的陌生人都一定要保持足够的警惕!
秦硕进一步分析称:保安、教师,甚至包括学生的家长,这都是我们曾经有过的犯罪人,但是孩子们一直会认为:“他们是好人,他们是我们熟悉的人”,但是熟人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里面其实是非常高发的。再次强调的就是对于孩子的保护,首先是他的自身安全,其次才是他应该去实施其他乐于助人、帮助别人的这些品行的教育。
法官:青少年处理矛盾时建议退一步海阔天空
未审庭副庭长曹晓颖发布了她审理的17岁少年与人凌晨聚众斗殴,虽然被打伤但仍被判处拘役6个月的案例。
曹晓颖称:与别人发生矛盾的时候特别喜欢拿拳头来解决,但武力拳头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吗?完全不是,其实很多情况下退一步海阔天空。
法院还发布了几起发生在校园内、培训机构内的学生受伤案例。11岁的小学生违反学校规定,旋转“功夫扇”击中同学面部,致同学门牙脱落;6岁男童在兴趣班练习空翻时摔倒,左手骨折;5岁的婷婷去学画画,被其他家长关门夹伤了手指;15岁的中学生应老师要求翻窗开教室门,结果从近两米高的窗户上跌落地面,跟骨骨折……秦硕分析:“对于这类校园侵权案件,我们是觉得要找到学校的这些危险点在哪?要不停地告诉孩子们尽量不要让我去伤害别人,也不要让别人来伤害我。”
(原题为:《“他们是好人,他们是我们熟悉的人”,但可能正是对孩子实施犯罪的人》)
(本文来自于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