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零纳税让非京籍无法购房?专家:零纳税不等于不纳税

澎湃新闻

关注

零纳税或让非京籍无法购房买车?专家:零纳税不等于不纳税

肖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五千元,今年六项附加扣除优惠措施落地,一再加码的个税改革红利,让不少群众得着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但是,有人却宁愿不要这种让利的实惠。为什么呢?

2月15日,北京日报报道称,一些在北京工作、但暂时还没有北京户口的群众发现,一旦申报附加扣除之后,自己可能不用交税了。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可能从此丢掉成为北京人的机会:购车、买房、工作居住证、积分落户等等此前北京市给出的惠民政策,都有可能因此落空,情况是否属实?

资料图:市民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采集点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中新社记者 殷立勤 摄

个税零申报或失去购房资格?缴税记录会因此中断吗?

据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今年1月宣布,自2018年10月个税改革,新政施行3个月为民减税约1000亿元,全国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据报道,四年多前,大学毕业后的常女士来到北京,在一家食品企业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如今,她就职于北京一家网络公司。

常女士说,她现在税前工资9000元左右,从去年起征点提高后,每月纳税从100多降至60多元。本打算,等今年满足了购房条件,就在北京买房。但是,上个月的时候,单位的财务人员提醒她,要想买房就别申报六项附加扣除项目,否则可能零申报,进而中断此前连续缴税记录。

与小常有同样担忧的人不在少数。在北京工作的牛女士说,其实,相比买房来说,对那些想摇号买车的非京籍人士影响更大:

“因为买房的话它是需要连续五年社保或者是个人纳税,我可以拿社保去,但是买车如果我要是没有个人纳税记录,你就连摇号的资格都没有了,因为打电话咨询他说必须得要你的纳税记录。”

按理说,零纳税与应纳税而没纳税,是两码事儿。收入低而不够纳税条件,应该不会影响连续纳税记录吧?!12366北京税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肯定地讲,不会影响的:

“零纳税的话指的是纳税人取得了收入,但是没有到达起征点而没有实际缴纳税款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他是仍然可以开具纳税记录的,不会因为税法的修订或者起征点的提高而中断您的纳税记录的,如果您是因为专项附加扣除还有起征点提高导致您没有交个税,这个纳税记录是不会中断的。”

然而,当中国之声记者提出,媒体报道中,其他的12366北京税务热线工作人员给出过相反的说法时,这位工作人员经过谨慎确认后,给出这样的答复:

“这个的话需要帮您报一个工单,因为现在还没有具体明确的文件来出台,我得帮您报工单,看一下是否会影响您的五年的连续纳税的记录。”

12328北京交通服务热线的客服人员明确地说,非京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除了需要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之外,还有其他条件:

12328客服人员:“然后还有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社保和个税。”

中国之声记者:“是社保和个税两个必须都得要,还是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社保,或者说连续五年缴纳个税都可以?”

12328客服人员:“都需要的,都需要”

中国之声记者:“只有社保没有个税的话是不行是吧?”

12328客服人员:“对。不能是零申报,必须要大于零。”

12333北京人力社保热线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要申请工作居住证,必须要有完税证明,而且,肯定不能是零纳税。

专家:合法个税零申报就是纳税记录,仍可享受连续纳税优惠

然而,专门研究财政税收政策的专家贺志东指出,不能把个税零申报等同于没有纳税记录:

“合法的个税零申报,申报了只是应纳税额为0,就是纳税记录,只是依法不用纳税,不等同于没有纳税记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者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非京籍人士享受各种等同于北京市民的待遇时,需要满足连续纳税的条件。这是北京市基于对相关申请人的诚信纳税方面的考量。但是,因为收入低而不足以纳税,和应该纳税而不纳税,把这两种情况混为一谈,显然是不符合中央精神的:

“因为我收入低,不够纳税,我就没资格买房没资格摇号买车,这说不过去。零纳税也是纳税呀。我是积极申请纳税,但因为我达不到起征点没纳税,和我偷税漏税隐瞒不报,这应该是两回事情啊。我认为应该是这么去理解可能更好一点,更符合咱们国家税法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原意。”

事实上,在2018年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专门出台过一个对国税总局2018年第55号文的详细解读,其中明确提到:税款所属期为今年1月1日之前的个税缴纳或退税情况,税务机关继续开具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期为今年1月1日以后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其中第四条还专门解读了“零纳税”的问题:“零纳税”是指纳税人取得了应税收入但未达到起征点而没有实际缴纳税款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仍然可以开具《纳税记录》。不会因税法修订或起征点提高而中断纳税人的纳税记录。

按字面意思理解,以前面提到的常女士为例,前四年有连续的完税证明,再加上今年开始的“零纳税”的纳税记录,这依然属于有连续五年的纳税行为。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税收是一项系统的事儿,个税改革这几个月来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正说明了这一点,它涉及多个部门的相关政策,需要多部门动态调整,统筹协调解决。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