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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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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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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9-004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1月19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综合考虑近期公司股价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1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000.00万股的3.66%,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000.00万股的1.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39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制定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整或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时间、价格、数量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并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为回购股份的实施,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7)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7)。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9-005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下午15时在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1月19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7)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8)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9-006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的规模、价格前提、期限等基本情况: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结合近期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天盘湛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盘九鼎”)、苏州天胥湛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胥九鼎”)未来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益平未来存在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逐项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获得内部权力机构或外部相关监管部门批准通过,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用于股权激励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本回购股份的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7)。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综合考虑近期公司股价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1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000.00万股的3.66%,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000.00万股的1.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39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13万股。若上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十)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08,294,430.89元,货币资金金额481,584,342.4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35,578,407.80元,资产负债率37.41%(合并口径)。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2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的8.66%、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资产的13.93%。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或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经自查,本公司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1、2018年2月9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琪先生通知,林琪先生于2018年2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告知了后续增持计划,其拟在2018年2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2018年2月9日已增持金额)。

2018年8月2日,林琪先生增持股份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截至2018年8月2日,林琪先生累计增持50万股,合计增持3,051万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2018年7月12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建森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1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8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7月12日起6个月内。

截至2018年11月1日,应建森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07,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15%),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以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预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作市场的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及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19年1月19日,公司向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019年1月25日,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天盘九鼎、天胥九鼎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9年1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琪、林光荣、林光胜、林珏,公司董监高应建森、张波、王军良、姜广策、胡建军、汪东回复: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9年1月25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益平回复:因个人资金需求,徐益平计划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荣泰健康股份不超过225,000股(约占荣泰健康总股本的0.16%)。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2月25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1月28日起6个月内。

2019年1月25日,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天盘九鼎、天胥九鼎回复:天胥九鼎、天盘九鼎因基金出资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荣泰健康股份共计不超过8,400,000股,即不超过荣泰健康总股本的6.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2月25日起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荣泰健康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1月31日起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荣泰健康总股本的2%,通过协议转让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荣泰健康总股本的5%。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同时遵守天胥湛卢九鼎、天盘湛卢九鼎在荣泰健康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制定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整或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时间、价格、数量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并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为回购股份的实施,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7、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逐项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获得内部权力机构或外部相关监管部门批准通过,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用于股权激励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公司股票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9-007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2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22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18日

至2019年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件已按照规定和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9:30-13:30

2、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 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陈娟娟 电话:59833669 传真:59833708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董秘办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9-008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9-009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泰健康”)副总经理徐益平先生持有公司9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64%。该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徐益平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益平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决定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益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64%)。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基于目前二级市场形势,徐益平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1/26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9-010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天胥湛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胥湛卢九鼎”)与苏州天盘湛卢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盘湛卢九鼎”)分别持有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7,2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和6,8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合计持有14,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该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天胥湛卢九鼎及天盘湛卢九鼎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和6,8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9%。

截至2018年11月1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天胥湛卢九鼎及天盘湛卢九鼎已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155,778股和1,270,8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426,578股,合计减持金额197,602,672.8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019年1月25日,天胥湛卢九鼎及天盘湛卢九鼎函告公司:截至2019年1月25日,天胥湛卢九鼎及天盘湛卢九鼎已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874,378股和1,952,2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826,57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5%),合计减持金额243,941,261.25元,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四、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六)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1月13日。

(七)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八)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九)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十)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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