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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斯迪擅自发股票 方正证券称不知情公司提供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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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现骗局,擅自增发股票,投资者钱股两空

新三板现骗局,擅自增发股票,投资者钱股两空

来源:登陆新三板

2015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说明了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同日,公司披露了发行对象不确定、发行价格不确定的《股票发行方案》。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股票发行方案(2015年第三次)>》议案,并于2018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终止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晓云在上述发行方案披露前后存在与合格投资者和不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签订与上述股票发行相关的股票认购协议,并向其收取投资款的情况。

经主办券商初步核查获悉,公司账户收取的投资款涉及投资者96名,涉及投资金额4,272.9万元;因张晓云尚未向主办券商提供其个人银行流水,主办券商暂无法核实张晓云个人收取的投资款涉及的投资者人数及投资金额的详细情况。上述情况公司并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亦未告知主办券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近期在上述情况的核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向主办券商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且主办券商通过查阅公司银行对账单及公司财务凭证,发现公司收取的投资款项未进行正确的财务账务处理、存在多笔财务账面记载的大额资金往来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的情况。

此外,方正证券还向投资者作出了四项风险提示:

1、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发行方案的情况下,与投资者签订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并向投资者收取投资款项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情况。

2、公司披露的2015年、2016年定期报告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公司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业绩严重下滑;目前公司因涉及多项诉讼导致公司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公司存在多项违规对外担保且资金被司法机构强制划转;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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