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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银保监局开8张罚单 华融资管等四机构被罚10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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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1月18日消息,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分局今日在银保监局网站上披露8张罚单,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四家机构及中行三个责任人被罚,合计共罚没1085万,其中华润深国投信托被罚款4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0万元,合计罚没610万,这也是银保监系统今年以来开出的最大的单笔罚单。

从处罚缘由来看,四家机构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规定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具体来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因超授权违规经营,业务及会计记录缺失,违规掩盖内生不良,与债权出让方的关联企业违规约定保底清收条款,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总计四处问题被罚款200万元。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因对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及股权质押用途不实审查不严,被罚款50万元。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因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综合性消费贷款资金、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变相为地方政府委托代建提供融资且集团客户未统一授信,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于股市,为借款人虚构的并购交易提供并购贷款等问题,被罚款210万元。责任人高志向、谢远莉、韩明强各被罚5万元。

从三家机构可以看出,深圳银保监局均是对其违反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给予了最高或者接近最高的罚款,体现出高压的监管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华润深国投信托除了违反第四十六条规定,还违反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该条规定显示,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以办理委托、信托业务名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委托、信托业务。信托投资公司违反前款规定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信托投资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停止该项业务,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看,华润深国投信托出现了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审查不符合要求,未正确填报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报表,合格投资者穿透审核不符合要求,个人理财资金投资信托劣后受益权,协助保险资金投资于通道类信托计划,违规代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等问题,违法所得达150万,适用于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造就了今年以来银保监系统的最大单笔罚单。

以下是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责任编辑:贾振飞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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