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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虐童”引热议:女童应离旧环境女孩遭打时麻木神情令人揪心 深圳警方、妇联调查 女童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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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父母对亲生女儿施暴的情景。 /视屏截图

见习记者 王 凤

12月22日,微信公众号“志愿者官网”发布的题为《又现虐童视频,跪求转发找到受虐女孩并报警》的推文引爆了舆论。视频中,一名疑似女孩母亲的戴眼镜女子,不分青红皂白对女孩施以耳光、拽头发甩地、扫帚抽打等暴力行为。面对殴打,女童未有一丝反抗,像个弹簧,立即恢复原状。

就虐童一事,目前深圳宝安区警方、妇联等相关部门均已介入调查。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家事部主任王东红认为,虽然我国法律禁止虐待和伤害儿童,但对虐待和伤害儿童行为的处罚却并未因受害者是“儿童”而规定更重的处罚后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认为,女孩明显长期遭受虐待,呈现出了屏蔽性反应,亟待脱离旧有环境,接受认知矫正。

面对殴打女童不哭不闹

视频更广泛地传播是第二天。12月23日凌晨5点许,“@猎人瓦西里”发布了一条微博视频,配文:“父爱如山,母爱如海。可这是怎样的爸爸妈妈?”经过@王小山等网友的转发,舆论再次发酵。这段长约4分钟的视频中,一名年轻母亲对女孩实施了一轮又一轮的殴打。但,女孩不哭、不躲、不闹。

以斜上视角拍摄的镜头画面中,女孩原本坐在圆桌上写作业,结果被母亲扇了一耳光,继而揪起头发,甩倒在地,晃了几个来回,女孩却毫无反抗迹象。母亲还顺手拿起红色塑料凳摔在女孩身上。标注为另一日期的视频显示,在同一个饭桌上吃饭时,换了一身黑色着装的母亲突然起身,揪起对面女孩的头发,摔在地上,晃了个来回,还不忘补一脚。旁边的小男孩则若无其事、不以为然,还会“照葫芦画瓢”,打女孩。

殴打来自全家人!日期显示为10月19日的视频中,一个身穿美团外卖平台工作制服的男子(后被证实为女孩父亲),也拿扫帚抽打、掌掴女孩。23日14点许,美团方面贴出“孩子别怕,这世界还有爱”的回应中证实,视频中的刘姓男子曾为深圳骑手,8月26日入职,12月6日离职。

父母承认殴打亲生女儿

23日9点56分,@深圳公安转发了网传@猎人瓦西里的视频,并称“我们正在调查”。

同日17点33分的最新通报显示,视频中的相关人员以被带回辖区派出所调查。视频中殴打女童的人系其亲生父母,二人对殴打女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区妇联已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24日21点42分,微博@西乡发布发布的最新情况通报显示,遭殴打女童已经“在街道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和社工陪护下,饮食睡眠正常,沟通交流状态良好”。据医院的全面体检,女孩的身体各项指标正常,将继续上学。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学习,建议社会公众和媒体暂时不探视或采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妇联将持续关爱帮扶女童。

“这父母已经无可救药了,给孩子换监护人吧,不然怕有生命危险。”“小猫小狗都舍不得打,何况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可怜的孩子!”……网友们纷纷表达自己的观点。

而网友@iam说,视频最大的震撼不是这名母亲怎么打这个小女孩,而是小女孩的举动,从她的举动看出她的麻木、绝望,不吵不闹、逆来顺受。

视频发布者讲述爆料过程

据媒体报道,最早发布该视频的微博网友“王华礼”从事婴幼儿教育培训工作,其称,他看到视频后联系过打人男子,对方说“关你屁事”。12月23日上午,他就接到陌生电话,自称是打人男子的律师,让他删除信息。还说打人男子赌博刷爆信用卡,这样逼他会走极端。

同时,据打人男子的邻居反映,打人男子平时喜欢在楼下棋牌室打麻将,但都打很小的,最近打的也很少。

王华礼称,视频是从一个家庭监控APP上下载的,账号密码是女孩父亲的牌友提供。王华礼回忆,今年9月底,有人找到他称知道这个家庭有家暴情况,手上也有证据,就是这一家人“乐橙”APP上的视频监控,希望王华礼可以介入解救这个女孩。“乐橙”是一个家庭安全类的APP,在家里安装摄像头后,就可随时查看监控情况。

向王华礼爆料的人自称为涉事父亲的牌友,因曾将手机借给女孩父亲登录乐橙查看监控,所以他的手机能自动登陆这家人的乐橙。一次在无意间看到了视频里有虐童情况,便持续关注了一个月,然后向王华礼爆料了。

这名爆料人在王华礼手机上输入了账号密码登录,此后王华礼大约打开了3-4次,每次都能观看最近5天的监控视频,他把虐待女童的段落都下载了下来。但在几次打开后,他就无法登录系统了,“应该是被对方发现我异常登录,他们修改了密码”。王华礼在发现自己无法登录后又联系了爆料人,该爆料人也表示自己曾用过的密码无法登录这一账户,二人从那之后没有再查看过这家人的监控视频。

[专家说法]

法律未规定“虐童”重罚

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

《宪法》四十九条明确标明: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虐待儿童。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更具体地标明,“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界定的“虐待罪”中,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上述三部大法中并没有针对儿童被虐待或伤害的从重处罚的规定。“法律的社会功能之一是‘威慑’和‘警示’,如果不能针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受害人群给予施害者更严厉的处罚,法律则会大大折扣。”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家事部主任王东红说。

另一法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家暴行为发生在夫妻之间的相较更多一些,通常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能够上升到法律层面并被认定为家暴行为还需要相应的证据,比如频次、严重程度等。法律对于家暴行为的认定较为严苛,“最终因家暴能够引发的法律后果并不象我们想象中那么严重”。

“至少应有强制性教育”

王东红进一步介绍,实践中,因为受害儿童会继续与施害的监护人生活在一起,人身保护令虽然做出了,但其法律作用是否能持续发挥作用,或万一再次受侵害是否能及时有效监督并追究责任,存在现实困难。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认为,“父母如果不被判刑,至少应该有强制性教育(亲职行为矫正、亲职教育),一定要有后续跟进观察,来确保一系列措施是否有实效。”

“每个公民都有检举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且爆出的视频只截取了受害女童被殴打的部分,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王东红认为,爆料者无须承担责任。“警方正在依法调查处理”、“公安机关正在依法侦办案件”的情况通报,父母究竟得到何种处罚,尚需等待时日。

“麻木是长期受虐表现”

看完视频,童小军难抑心中不平。“视频显示的情况,小女孩遭受毒打的时候,没有一般小孩子的躲避、逃跑,表示疼痛或求饶的行为。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原来做什么事情,还是回到原来的状态。”像一个弹簧,拨一下,很快又回到原来的位置。

“这应该是长期受到虐待的表现,她所呈现的是一种屏蔽性反应——已经过了疼痛阶段,她觉得求饶等行为都没有用。”童小军认为,所以她采用的方式就是将事情屏蔽掉,其实是逃避的一种,就是“你打我,我已经不反应了”。视频显示“所有暴力行为都是针对女童的”,童小军推断,家庭有“重男轻女”的倾向。

遭受虐待和殴打,对于孩子的未来会有怎样的影响,童小军目前还不能作出精准推断。

心理人格的慢慢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关乎“如何看待自我,如何看待周围,如何与他人打交道,事情应该是什么样子,哪一种方式是正确的”。对于校服女童,一方面需要脱离现在的环境,给予孩子安全、温暖的生活环境,而不是以往已经接受、认为是正常的环境。

另一方面女童更需要个人认知矫正。“要让她认识到父母的行为是不正确的。明确自己遭受了什么,原本的成长过程该是什么样子。未来如果再面对类似情形,在反抗父母无效的时候,她知道可以向外界求助。”

[话题延展]

全球针对儿童“家庭暴力”触目惊心

2016年初,由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10个国际机构联合支持完成的一项覆盖96个国家的针对儿童暴力伤害主题的调查报告显示,全球1/4的成人在童年时期遭受过暴力伤害,包含23%的身体虐待、36%的情感即心理虐待、16%的忽视和26%的性虐待。

2017年11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熟悉的面孔:儿童与青少年成长中遭遇的暴力》研究报告显示,全球3/4、约3亿2-4周岁儿童曾遭受家中养护人的情感暴力伤害和体罚;在30个有相关数据统计的国家中,每10名1周岁儿童中就有6人经常遭受暴力管教;1/4曾被惩罚性地被用力摇晃;近1/10孩子的脸部、头部或者耳部等身体部位曾遭受用力击打。全球每7分钟就有1名青少年因遭受暴力行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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