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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立回应裁定破产系误解 律师称尚未进入重整程序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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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晚间,据《财新》报道,法院正式裁定金立破产。报道中称,12月1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受理申请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对此,金立公司相关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该消息系误解,公司并非被裁定破产。

记者注意到,在案号为(2018)粤03破申224号的案件中,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金立进行破产清算。该案已于今年8月和10月进行两次开庭审理。

据《第一财经》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对金立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自即日起生效。

不过,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不意味着金立被法院裁定正式破产,也不意味着金立将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金立和债权人进行协商时,可能会出现部分债权人不同意破产重整方案的情况,但这并不会必然影响金立进入到重整程序中。

韩骁表示,需要明确的是,此时金立尚未进入重整程序中,它只是在前期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和沟通。如果此时金立与部分债权人无法达成一致,其作为债务人以及其他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究竟是否启动重整程序是在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申请后,由法院审查决定,法院并不会直接主动作出启动重整程序的裁定。

此外,《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虽然金立的债权人众多,但企查查显示,在金立相关的58条开庭公告信息中,对金立提起破产清算申请的仅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一家公司。

据《国际金融报》此前报道,11月28日,金立曾与其供应商进行过一次债权人沟通会议,该会议主要由债务在8000万元以上的大额供应商参加,其中包括深天马A、欣旺达、维科技术以及领益智造的全资子公司东方亮彩等公司。当时的会议主要商讨了金立的债务处理方案和未来出路,部分供应商已同意金立破产重组并讨论将以债转股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

据网易清流工作室报道,在11月23日举办的金立金融债权人会议上,经过初步讨论,几乎所有银行都同意金立进行破产重整。

金立相关人士此前也向记者表示过,公司目前正处于重组的关键时刻。

对于金立所欠债务,金立集团董事长刘立荣曾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金立欠债约为170亿元,其中包括银行债权人债务约100亿元,供应商债务约50亿元,广告供应商债务约20亿元。

目前,金立所拥有的资产包括微众银行股权、南粤银行股权、金立大厦及土地使用权,以及一些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等。按照刘立荣此前对外透露的说法,如果把持有的微众银行股份和金立大厦出售,预计可以回笼70亿元资金,南粤银行的股权估值也接近20亿元。

不过,其所拥有的金立大厦在欧菲科技、深天马A等申请财产保全后,目前处于冻结状态;金立此前出资69978.003万元获得的南粤银行9.3%的股权目前也处于冻结状态。

有行业专家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小手机厂商面临的资金压力太大,生存已经非常艰难。尤其随着5G时代的到来,中小厂商没有实力去做5G方面的开发,等到5G手机开始大规模量产,像金立这样的手机厂商或许就没有出路了。

(国际金融报记者 蔡淑敏)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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