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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副行长王安华被查 该行屡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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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记者 郝亚娟 记者 王柯瑾 上海、北京报道

12月14日,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安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吉林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关于该副行长目前的情况,其暂不清楚。至于该副行长之前所负责的工作接下来如何安排,该工作人员亦没有透露。《中国经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多位行长、副行长违规被查。

11月23日,赣州银行宜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邓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赣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大余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1月6日,经山东省监委指定,青岛市监委对中国银行日照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徐浴泉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10月9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桂林分行原行长范絮桂涉嫌违法,目前正接受桂林市监委监察调查;9月17日,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栗建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4日,云南省富滇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孔彩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华北地区某城商行高管向记者分析:“像城商行的行长、副行长违纪被查,一般都是违规给股东放贷发现的问题比较多,除此之外还有可能就是经济问题,比如在放款的时候,利用高管权限,违规发放贷款,并从中收取回扣。”

对于王安华被查一事,截至目前,仍未知晓确切被查原因。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银行成立于2007年,由长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吉林银行,是吸收合并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1月,吉林银行完成吸收合并吉林省白山、通化、四平、松原等4个地区的城市信用社。吉林银行2017年年报显示,截至2017年底,吉林银行在吉林省内外有391个机构,其中包括1个总行、11个分行、1个分行级专营机构、378个支行及支行以下机构。

截至2017年末,吉林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72%;拨备覆盖率为191.21%;资本充足率为10.58%;资本利润率达13.55%;资产利润率为0.73%。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以来,银保监会针对吉林银行的罚单不断,且罚单大多关联吉林地区多家分行、支行和其他农商银行。

2018年7月18日,吉林省银监局集中披露了9张罚单,覆盖了吉林从城市银行、农商银行到村镇银行的三级银行。其中,吉林银行及其长春分行均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分别被处以50万元和20万元的罚款。

而吉林银行参股20%的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亦收到罚单,处罚事由为违规迁址、违规将信贷资金挪作他用、违规为他行同业投资提供第三方担保原因,被处以140万元罚款,其董事长许海明因负有直接责任而取消高管资格3年,行长王俊博负有管理责任予以警告。

7月10日,吉林银行白山分行被警告,因客户经理贷前调查未尽职、贷款发放审查不尽职、贷后检查不到位及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行为等事由。7月21日,吉林银行白城分行也因存在信贷业务违规,被白城银监分局罚款20万元。8月7日,吉林银行新华支行因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贷款五级分类不准负领导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8月28日,吉林银行通化分行因信贷业务违规,被通化银监分局处以25万元的罚款,同时,两名高管也被警告并罚款。

(编辑:朱紫云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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