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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策略】个税专项扣除征求意见稿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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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联系人:刘扬 liuyang@swsresearch.com
毛成学 maocx@swsresearch.com

主要内容

10月2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中明确了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四大领域共6个分项的相关支出个税抵扣办法,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我们针对该意见稿的出台时间、减税幅度及规模、利好群体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并回顾了过去个税起征点调整的历史经验,主要结论如下:

时间点:超市场预期。今年8月31日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文件中,起征点提高至5000从2018年10月开始执行。但是对于专项扣除,当时的文件原文是“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而本次关于专项扣除则是一次性全推出,并没有分期步骤实施。

减税幅度:超市场预期。(1)除了大病医疗是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其余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均是标准定额。也在另一侧面验证了对公平的重视。(2)按照当前的征求意见稿,最高扣除额可以有1.06万元/月,大部分纳税群体享受的扣除额在4000-4200元(子女教育1000元+房(贷款利息1000或租房1200)+赡养老人2000)。考虑到五险一金和5000元免征额,意味着税前收入1万/月以下的大部分都不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年终奖计税方式预测:若年终奖计入综合所得将利好奖金占收入比重较高的群体。根据我们的测算结果:(1)奖金占总收入比重越高,本次税改后所得税缴纳额的降幅越明显。(2)对于税前年收入在100万以下的纳税人来说,税后基本都享受到了个税压力的减轻,而工资占收入比重较高且年收入在100万以上的人群在改革后所得税负担则会增加。

减税规模测算:共计减税预计4800亿元/年,其中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减免3200亿元,专项附加扣除减免1600亿元。

利好群体:中高收入群体。(1)从税后收入增加的绝对金额来看,高收入群体更为受益,因此从家庭分工来讲, 把专项抵扣的资格都让给家里收入最高的人来扣除,从而实现家庭收入帕累托最优。(2)从实际税负率降幅来看,(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执行之后,实际税负率降幅曲线呈现倒U型,即2.5万元/月收入的群体税负降幅最大。

同时税基扩大:(1)纳税人识别号实名办税,明确纳税人身份信息;(2)明确九种个人所得的范围;(3)明确自行报个税的多重情形;(4)扩大纳税主体的范围,主要是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居民;(5)明确将按综合所得计税,年终奖的计税方式是否会变化,还需后续政策的明确。监管加强:(1)明确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部门协作配合制度;(2)启动征信系统加大执行范围和力度;(3)增加反避税条款。

过去个税调整的历史经验:

√  我国至今为止关于个税改革大致经历了4次:2006年1月1日从800元提至1600元,2008年3月1日从1600元提至2000元,2011年9月1日从2000元提至3500元,2018年10月1日从3500元提至5000元。4次中有3次是发生在经济下滑的阶段。

√  对比个税起征点调整过后宏观数据的变化情况来看:边际消费倾向均下降、必选消费品的边际消费倾向均上升、可选消费品的边际消费倾向均下降。因此个税起征点上调并未起到刺激消费倾向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个税起征点大多数发生在经济下滑中,居民对于未来可支配收入预期在下降而导致的。

√  资本市场反应:食品饮料板块上涨确定性最高。

正文

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共6项专项附加扣除,广大工薪阶层有望收益。

本文针对该意见稿的出台时间、减税幅度及规模、利好群体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并回顾了过去个税起征点调整的历史经验,主要内容如下:

1.意见稿出台时间和幅度均超预期

1.1时间点超市场预期

今年8月31日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文件中,起征点提高至5000从2018年10月开始执行。但是对于专项扣除,当时的文件原文是“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而本次关于专项扣除则是一次性全推出,并没有分期步骤实施。

1.2减税幅度超市场预期

在本次意见稿的细则中,以下两点值得重视:(1)除了大病医疗是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其余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均是标准定额。也在另一侧面验证了对公平的重视。(2)按照当前的征求意见稿,最高扣除额可以有1.06万元/月,大部分纳税群体享受的扣除额在4000-4200元(子女教育1000元+房(贷款利息1000或租房1200)+赡养老人2000)。考虑到五险一金和5000元免征额,意味着税前收入1万/月以下的大部分都不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经过我们的测算,减税规模预计为4800亿元/年,其中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减税3200亿元,专项附加扣除减税1600亿元,我们的具体估算方法如下:

(1)根据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今年8月3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因此该方案执行之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降至15%以下。2017年年末全国城镇就业人员42462万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降至6369万人以下。

(2)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月收入在【1万-10万】之间,每个月减免的金额为【280元-2330元】;那么假设不同家庭情形下,对应不同月度收入水平来测每个纳税人可以减免的金额,月收入【1万-10万】之间,每个月专项扣除减免(相对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的平均减免金额【110元-2670元】;专项扣除减免(无大病、相对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的平均减免金额【104元-1575元】;

因此专项附加扣除减税平均值/起征点从3500提升至5000元减税值,该占比范围分别为【39%-115%】、【37%-66%】。根据以上测算,我们可以得到专项附加扣除减税规模/起征点从3500提升至5000元减税规模的比例值约为40%-60%,那么按照官方数据,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该单因素税收一年大致要减3200亿,那么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总金额预计为【1280-1760】亿元,因此相比去年来看,(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这两个要素共同减税将4480-4960亿元/年。

2.1绝对金额角度:高收入群体更为受益

从税后收入增加的绝对金额来看,高收入群体更为受益,因此从家庭分工来讲,把专项抵扣的资格都让给家里收入最高的人来扣除,从而实现家庭收入帕累托最优。

从实际税负率降幅来看,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执行之后,实际税负率降幅曲线呈现倒U型,即2.5万元/月收入的群体降幅是最大,因此实际税负下降幅度最大的并非低收入群体。(实际税负率=月度个税缴纳额/税后收入)

扩大税基体现在:(1)纳税人识别号实名办税,明确纳税人身份信息;(2)明确九种个人所得的范围;(3)明确自行报个税的多重情形;(4)扩大纳税主体的范围,主要是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居民。(5)明确将按综合所得计税,但由于并未明确提出废除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即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年终奖的计税方式是否会变化,还需后续政策的明确。

加强监管体现在:(1)明确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部门协作配合制度。明确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纳税人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税务机关核实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2)启动征信系统加大执行范围和力度;(3)增加反避税条款。

2.3若年终奖计入综合所得将利好奖金占比高的群体

虽然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征求意见稿)并未明确提出废除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即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来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由于年终奖是全年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年终奖的计税方式是否会变化值得我们关注。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思路,个人的综合所得采用年度汇算的方式申报,这就意味着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很有可能合并计税,这与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做法有所差异,从而导致了缴税金额的变化。

为了便于对比,我们计算了两种情况下税前收入在10-150万之间的各收入层次纳税人应该缴纳的所得税:

改革前:以3500元为个税起征点,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改革后:以5000元为个税起征点,年终奖与工资合并计税。

从我们的测算结果来看,主要有以下两个结论:

(1)奖金占总收入比重越高,本次税改后所得税缴纳额的降幅越明显。

(2)对于税前年收入在100万以下的纳税人来说,税后基本都享受到了个税压力的减轻,而工资占收入比重较高且年收入在100万以上的人群在改革后所得税负担则会增加。

3.本次意见稿出台后主要利好中高收入群体

一般来说,消费的影响要素包括当前可支配收入、未来可支配收入预期和边际消费倾向。

2000年以来,我国关于个税起征点的改革一共进行了4次:2006年1月1日从800元提至1600元,2008年3月1日从1600元提至2000元,2011年9月1日从2000元提至3500元,2018年10月1日从3500元提至5000元。4次中有3次是发生在经济下滑的阶段(除2006年外)。

对比个税起征点调整过后宏观数据的变化情况来看:经济下滑阶段发生的个税起征点改革均伴随着整体边际消费倾向的下降。分结构来看,如果我们将居民消费支出分为必选消费(食品+衣着)、可选消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和居住三大部分,那么历次个税改革后可以看到:必选消费品的边际消费倾向均上升、可选消费品的边际消费倾向均下降。因此个税起征点上调并未起到刺激消费倾向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个税起征点大多数发生在经济下滑中,居民对于未来可支配收入预期在下降而导致的。

最后,我们也对2000年来历次个税起征点提升后资本市场的表现进行了分析。在时点上,我们分别选择了历次个税起征点提升的宣布时间和开始执行时间这两个重要节点,分别考察了此后1周、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申万消费指数和主要消费板块(包括食品饮料、医药生物、汽车和纺织服装)的绝对收益和超额收益。

从统计结果来看,申万消费指数在个税改革宣布后的各个时间段内相对于上证综指均有一定的超额收益,但在开始执行后的各个时间段内则不明显。从细分行业来看,食品饮料最受益确定性最高的消费行业,在个税起征点改革宣布和执行后的1年中,食品饮料板块相对于上证综指的平均超额收益分别高达20.6%和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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