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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签约居民可享优先预约优先转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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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0日讯(记者李万祥)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

《意见》进一步规范签约服务提供主体,明确签约服务对象及协议,丰富签约服务内容,落实签约服务费,优化签约服务技术支撑,并就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出规范。

据了解,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乡村医生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或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在岗临床医师;经全科医生相关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职称退休临床医师。原则上每名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不超过2000人。

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团队服务形式开展。根据《意见》,每个团队至少配备1名家庭医生、1名护理人员,由家庭医生担任团队负责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主要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区域内的常住人口,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包括: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

根据服务协议,家庭医生团队要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优先预约服务、优先转诊服务、出诊服务、药品配送与用药指导服务、长期处方服务、中医药“治未病”服务等基础性和个性化服务。

同时,《意见》提出,加快区域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逐步实现医联体内签约居民健康数据共建共享;探索利用智能化信息平台对签约服务数量、履约情况、居民满意率等进行管理、考核与评价,提高签约服务工作的管理效率。根据《意见》,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网上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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