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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拟设金融租赁公司 银行系金租将扩容至4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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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拟设金融租赁公司,银行系金租将扩容至47家

陈洪杰

刚刚过会的长沙银行,近期在金融租赁领域又将有新动作。

友阿股份在5月29日的一份公告称,拟与长沙银行、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湖南金融租赁,注册资本拟为10亿元。三家股东分别持股25% 、69%和6%,其中长沙银行为第一大股东。

公告显示,湖南金融租赁设董事会,由5-7名董事组成。第一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从长沙银行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中产生4名董事,从友阿股份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中产生1名董事。

第一财经发现,在当前已经成立的66家金融租赁公司中,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为46家。这就是说,若湖南金融租赁最终获批成立,银行系金融租赁将达47家。

公开资料显示,长沙银行由长沙市财政局、湖南省邮电管理局、长沙市信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原15家城市信用社等共同发起设立,现有注册资本 30.79万元。截至2017年年末,长沙银行总资产规模为4705亿元,净利润为39.8亿元。

2007年1月,银监会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改稿,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在监管政策支持下,随后一年多的时间内,银行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开闸,首批共有工行、建行、交行、招行、民生银行五家获批并相继成立子公司。

2014年后,银监会再次大规模放开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门槛,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型银行迎政策利好发展空间,以城商行、农商行为主力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已经迅速得到筹建。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对金融租赁行业发展进行顶层设计,推动建设金融租赁“新高地”。

截至2017年年末,全国共开业66家金融租赁公司,行业资产总额已超过2.4万亿元。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金淑英不久前称,“过去金融租赁十年的发展,打破了境外租赁公司在国内民用航空、船舶、大型设备领域的垄断地位,并将航空、航运等优势产业租赁业务拓展到境外。金融租赁行业正在向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转变,在贡献较好的财务回报的同时,也为促进银行的综合化经营不断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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