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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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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举行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昨日在京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致辞。与会代表围绕“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司法合作”这一主题,就法院信息化与智慧法院建设,打击暴恐、毒品、洗钱等犯罪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等具体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周强就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之间司法交流合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筑牢司法合作基础。继续秉持“上海精神”,充分发挥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作用,尊重彼此在法律制度、司法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坚持公平正义的共同价值追求,坚持在开放中合作、在合作中共赢,通过对话化解分歧,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努力开创司法交流合作新局面。二是完善司法合作机制。通过坦诚交流、深入磋商,分享成功经验,相互学习借鉴,在巩固落实现有合作机制基础上,不断完善配套机制,力争达成更多共识,形成更多合作成果。三是拓展司法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司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深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交流合作,尤其是要加强网络司法工作,深入探索相关案件审理机制和诉讼规则,不断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同时加强案例研究、司法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通过了《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强调成员国最高法院相互借鉴有益经验,提升司法信息化水平,加强合作,巩固本地区和平、维护全球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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