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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非法集资嫌犯从韩国引渡押解回国 涉案资金1.5亿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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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涉案资金1.5亿!河南警方海外“猎狐”,从韩国带回5名非法集资嫌犯

来源:“金水河观澜”微信公号

非法集资,让无数人关注和痛恨的一个词。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我省洛阳市的赵某等人,以年收益18%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共向不特定公众387人非法吸收资金1.4亿元人民币。案发后,他们陆续逃往韩国,并在济州岛获得了永久居留身份。

不过,河南警方的“猎狐”行动让他们藏匿他国企图逃避法律惩罚的美梦破灭。在韩国执法部门的积极协助和我驻韩国使馆及警务联络官的大力支持下,5月4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将5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国。

案 情

非法集资1.4亿潜逃韩国

2012年1月起,我省洛阳市犯罪嫌疑人赵某、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等人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掌握的黑石环球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以年收益18%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每月支付资产收益、到期支付本金。

据统计,共向不特定公众387人非法吸收资金1.4亿元人民币,未兑付资金9744万余元人民币。

案发后,赵某等人陆续逃往韩国,并在济州岛获得了永久居留身份。

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在2015年7月10日,对赵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

2016年12月19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赵某、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批准逮捕。

揭 秘

5名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难逃“猎人”追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跑路、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后逍遥法外、诈骗他人钱财后玩消失……这些妄想通过潜逃的方式隐身海外的犯罪嫌疑人,终究躲不过公安机关的“猎狐行动”。

据了解,负责我省“猎狐”行动的团队是河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缉捕协作支队,这支团队中的缉捕民警,专业背景构成极为完备,知识背景非常广阔,同时具备金融、经济、外语、法律、计算机、企业管理、刑侦等多学科背景,基本上涵盖了多个专业领域。

可以说该团队的每一个缉捕民警,都是一个成熟的“猎人”。他们都是“三会民警”,即会侦查、会法律、会外语。不仅有公安经验、熟悉案件办理,而且精通国内外法律、有国际执法合作经历,并且熟悉外语,可以在国外与人交流,去境外抓捕犯罪嫌疑人。

这次韩国“猎狐”也不例外。

赵某等人潜逃后,在公安部猎狐行动办的指导下,我省公安机申请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2017年6月,公安部通过外交渠道就上述6名逃犯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起引渡请求,河南公安机关经过多方侦查提供了扎实完备的证据。今年2月27日,韩方将姬某等5人抓获,并随后启动引渡审理程序。

5月1日,韩法院批准将姬某等5人引渡回中国。5月3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快速反应,迅速派出工作组赴韩。5月4日,工作组将5名逃犯押解回国。

意 义

我国首次从韩国引渡涉嫌经济犯罪的逃犯

5月4日中午,随着一架从韩国飞来的飞机抵达青岛流亭机场,5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引渡押解回国。

河南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说,对于外逃经济犯罪人员,无论潜逃到哪里,公安机关都将一追到底,将其缉捕归案。从韩法院批准引渡后,我“猎狐”工作组迅速行动,至今押解回国,用时不到48小时。

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受访时表示,这是我国首次从韩国引渡涉嫌经济犯罪的逃犯,也是“猎狐行动”一次性引渡逃犯最多的国际执法合作成功案例。

姬某等5人从韩国被成功引渡回国,体现了中韩执法部门共同打击犯罪的坚决态度,再次表明中国公安机关与世界各国执法机关的合作日益紧密。在世界各国、各地区执法部门的协助下,中国公安机关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将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逐一缉捕归案。公安机关将秉承“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的理念,全力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坚定不移地推动“猎狐行动”向纵深发展。

同时也正告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境外逃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回国投案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延 伸

遣送和引渡有何区别?

遣返是没有条约的引渡,即发生在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两个国家。比如,中国和某国没有签定引渡条约,所以属于遣返。

遣返是一种非正式的国际协助方式,主要用于将难民和非法移民遣送回他们的国籍所属国。遣返比起引渡,程序上要相对简单,一般情况下,只要证明犯罪嫌疑人不具备合法居留身份,说明其从所属国非法出境即可。遣返可以作为引渡的一种替代措施,因其在客观上与引渡相同的结果一样,有时也被称为“事实引渡”。

引渡,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

引渡有一个重要条件,必须要满足按请求国和被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所谓双重犯罪。引渡请求一旦接受,意味着被请求国将对被请求人采取强制措施,将以强制手段把该人移交给对其进行刑事追诉或执行刑罚的国家。

数 据

近年来河南海外“猎狐”104人

据公安部消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2013年至2017年,五年时间,公安机关通过“猎狐行动”,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3317名。

在国际执法合作领域,五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从希腊、保加利亚、意大利、秘鲁、西班牙、俄罗斯、阿联酋、法国、匈牙利等国家和地区成功引渡16名逃犯;先后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成功劝返逃犯17名。

2014年以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了缉捕外逃经济犯罪人的“猎狐行动”,我省公安机关先后派出多个境外缉捕工作组,通过引渡、遣返、劝返、境外追诉等措施,截至目前,抓获潜逃欧洲、南美洲、非洲、东南亚多个国家和地区犯罪嫌疑人有1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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