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中毅达被证监会罚款50万元 51位受损股民率先维权

新浪财经

关注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发起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微博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新浪财经讯 4月13日消息,中毅达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毅达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50.24%,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证监会决定,1、对中毅达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2、当事人对林旭楠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3、对任鸿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4、对盛燕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5、对吴邦兴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相关阅读:两年市值蒸发近200亿!妖股中毅达刚收到证监会处罚

中毅达:因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遭证监会处罚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第一时间关注中毅达投资者维权情况,截至发稿,已有51位股民发起维权,其中32位投资者维权被专业律师受理,相关维权持续征集中。

案件回顾

2018年4月12日,中毅达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年11月16日晚,中毅达(600610,90090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根据《证券法》司法解释确定的投资者索赔条件:在2015年10月28日到2016年11月17日之间买入中毅达(600610,900906)股票,并在2016年11月17日之后卖出或至少持有一股。

刘华浩律师暂定索赔条件:在2015年10月28日至2018年1月5日期间买入中毅达股票,且在2018年1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存在亏损的投资者。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16日间买入中毅达A/B股票(600610/900906),并在2016年4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目前平台有9位专业律师可代理索赔该公司,平台公司主页:违规公司-中毅达

更多详细信息,敬请进入新浪股民维权主页:http://wq.finance.sina.com.cn/

参与维权、律师入驻详戳二维码 ↓ 新浪财经将持续为投资者发声!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