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2,927,515.56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74,103,771.4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58,813,860.10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58,813,860.10元。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三)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四)现金分红比例: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最近三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税)为人民币 168,586,741.30元,已经达到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之规定。
■
三、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LED照明因节能环保、安全、寿命长、低功耗等特点受到青睐,被称为是21世纪最有发展前景的绿色照明光源。全球LED产业主要分布在日本、中国台湾地区、欧美、韩国和中国大陆等国家与地区,随着LED照明技术迅速发展,产业整合速度加快,鉴于中国大陆地区企业的成本竞争优势及产品性能的显著提升,已具备与海外公司比肩的能力,通过对外投资、收购兼并、业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全球LED产业正在逐步向中国大陆地区转移,给国内企业带来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机遇。
2017年,公司对LED产业链进行了重要的战略布局,进入LED芯片这一高端制造行业,制定了在LED领域“芯片+封装+应用照明”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战略方针。根据公司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投资概算,项目预计总投资为464,982万元,其中310,000万元为股权融资、154,982万元拟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为尽快实现在LED领域全产业链的发展规划,外延芯片生产项目计划于2018年底投入生产运营,故除募集资金外,2018年项目对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同时,公司LED封装项目计划增扩1000条线,预计于2018年将现有产能扩充3倍以上,本次扩产进度与外延芯片生产项目互相配合,以满足订单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已达到甚至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综上所述,为顺利推进公司LED全产业链的建设,基于未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长远利益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大,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期发展策略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2017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主要用于2018年对LED全产业链的建设,计划使用自有资金15.50亿元投入LED外延片及芯片项目、10亿元投入LED封装项目,用于生产线建设及扩建、购买国内外先进设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快速实现在LED领域“芯片+封装+应用照明”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和发展成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