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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环内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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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内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商品住房

新京报讯 (记者邓琦)鼓励疏解非首都功能,四环路以内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住宅商品房,城市副中心等地区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和批发市场。记者昨日从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获悉,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已经发布。这是北京第一次在规划使用性质上设出如此详细的“正、负面清单”。

这份清单主要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年)》,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按照鼓励疏解非首都功能,鼓励补齐地区配套短板,鼓励完善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加强职住平衡的原则编制而成。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对社会投资项目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分区域制定了这份清单,将在规划国土管理工作中作为依据。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将被限制。

四环内将在合适地方安排建设租赁房

按照“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布局,这份“正、负面清单”共涉及“首都功能核心区”“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外的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等六个区域。

首都功能核心区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鼓励工业、仓储批发市场等用地调整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办公和配套用房,鼓励历史建筑调整为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为增加地区配套服务设施,鼓励工业、仓储、批发市场等用地调整为学前教育、养老设施,鼓励居住区相邻用地调整为社区便民服务、菜市场等为本地居民服务的居住公共服务设施。

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外的中心城区,鼓励中关村科学城范围内的各类非居住建筑调整为科技创新用房,鼓励三环路以外商业零售、商务办公、酒店宾馆等建筑调整为体育健身、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建筑,以及出租型公寓。其中,鼓励出租型公寓这一项,体现了政府当前租购并举,大力发展住房租赁的态度。

该区域的“负面清单”中,限制四环路以内的各类用地调整为住宅商品房。这意味着,将来四环路以内,除非是原先规划性质为住宅的用地,否则很难再新增商品住房用地。对此,记者从市规划国土委了解到,在限制的同时将在适合的地方安排建设租赁住房,加强职住平衡,而且市民关注的回迁安置房不受影响。

正在编制物流设施专项规划

备受关注的城市副中心,注重围绕对接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促进行政功能与其他城市功能有机结合,以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为主导功能,形成配套完善的城市综合功能。鼓励各类用地调整为托幼、小学、中学等教育设施和养老设施。鼓励各类非居住建筑调整为体育健身、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医疗设施。鼓励工业、仓储、批发市场等用地调整为科技创新用房。

记者关注到,多个地区规定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和批发市场。是否意味着将在全市范围内限制仓储物流设施用地,对此市规划国土委给出否定的回答,称正在编制物流设施专项规划,将对区域性物流基地和批发市场进行限制,但同时要完善城市配送体系。市规划国土委表示,正、负面清单将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适时进行优化调整,与实际情况更紧密地结合,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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