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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养老目标基金:制度建设促进养老金投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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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促进养老金投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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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目标基金解读系列报道·海外镜鉴

□本报记者 叶斯琦 实习记者 李惠敏

2018年3月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意味着养老目标基金落地在即。业内人士认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海外个人养老金投资的发展历程,为国内养老金投资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与借鉴。当然,在参考海外发展经验的同时,我国公募基金服务养老目标基金应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和个人投资者偏好的实际情况,研究符合国人养老预期的真实风险收益曲线。

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海外个人养老金投资的发展过程伴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以美国为例,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逐步建立了以个人账户运作的缴费确定型计划(DC)和个人储蓄养老账户(IRA),赋予个人投资者选择投资组合的权利。但最初由于个人面对过多产品难以选择而将养老金闲置或者选择了不适当的养老金融产品,个人养老金发展相对缓慢。为此,美国劳工部在2006年出台的《养老金保护法案》推出养老金合格默认投资选择(QDIA),雇主可以免责将雇员的养老金投向这些产品。业内人士认为,QDIA帮助投资者克服人性惰性,引导养老资金投资于适合的、长期的退休储蓄产品,此后,个人养老金以及共同基金规模快速增长。

QDIA所包含的产品有目标日期基金、平衡基金、定制账户、稳定价值型产品(不超过120天)等六类美国劳工部认为符合规定的投资基金或产品。值得一提的是,稳定价值型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期限在120天以上)未被永久纳入QDIA中。美国劳工部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其产生的回报不如其他风格相对积极的基金,参与人退休时得不到足够的收入。此外,参与人或受益人会认为政府和雇主既然制定法规允许QDIA纳入此类产品,那一定对此类产品的长期收益做了担保,从长期来看,这种想法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

税收优惠政策也是美国个人养老金投资发展的一个基础。例如,在DC模式下,从雇员的角度来看,雇主和雇员向个人账户注入的资金在注入当期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账户的投资收益(包括投资分红、利息等)在取得当期免征个人所得税,直到雇员最终领取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就是延迟纳税。从雇主的角度来看,最基本的税收优惠就是可以从当期收入中抵扣当期缴费,即雇主的当期缴费可以从当期所得中扣除,但是有总量限制。在IRA计划主要的三种形式中,传统IRA的税收优惠与DC计划类似,但Roth IRA税收优惠基本方式则是在注入资金时不免所得税,即用税后净收入缴费,在退休领用时对本金及最后获得的投资收益免税。

产品创新带来互利双赢

QDIA所包含的产品中,目标日期基金是美国共同基金为个人投资者专门提供,以投资者各个生命阶段风险收益特征为设计核心,自动调整产品资产配置比例,降低人为投资决策失误的概率,在保证本金尽量安全的情况下,实现养老资产的长期增值。

1994年3月,富国银行和巴克莱全球投资(现已被贝莱德并购)发现,养老金资产投资者一旦做出资产组合的配置决定之后,很少有人会根据自身风险偏好或市场变化重新调整资产组合。于是,有机构就想到了根据投资者既定的退休日期,替他们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比例的目标日期基金。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统计,截至2016年底,美国目标日期基金的总体规模为8860亿美元,其中养老金资产达7780亿美元,占比88%。

广发基金介绍,根据海外情况,美国、智利、墨西哥、秘鲁等国家都将目标日期基金作为个人养老金主要的默认基金选项;英国的国家职业储蓄信托(NEST),默认基金也为退休目标日期基金,几乎99%的投资者都将资金投入其中。业内人士认为,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目标日期基金在内的创新共同基金产品从无到有,发展迅猛,成为共同基金与养老金资产管理共同发展、互利双赢的典范。

展望未来,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资本市场环境、长期通货膨胀率、个人养老需求等方面的不同,我国公募基金服务养老目标基金应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和个人投资者偏好的实际情况,参考海外发展经验,进行创新为主的发展,研究符合国人养老预期的真实风险收益曲线。

【编者按】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随后发布《关于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系列制度安排陆续出台,标志着养老目标基金落地渐近,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将迎来巨大进步。养老目标基金将如何影响个人、行业乃至整个资本市场?国外成熟市场有什么经验?基金公司准备情况如何……针对这些问题,中国证券报推出系列解读报道,以飨读者。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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