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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重大行政处罚信息延迟10月披露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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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邢云

在长达10个月时间里,湖南天雁涉及的重大行政处罚信息都未能及时予以披露,这是有意为之还是工作疏漏?

1月16日,湖南天雁披露公司及原董秘钟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称,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雁有限”)收到衡阳市城乡规划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项,湖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钟桥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天雁连续两任董秘均因信披违规遭监管部门处分。

延迟披露10个月

值得关注的是,身兼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多职的钟桥前已于2017年10月30日“因工作原因”离职,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钟桥前1962年出生,自1981年至离职前,均工作任职于湖南天雁及公司控股股东长安集团旗下公司。

查阅公告回溯事件因由,去年12月15日,湖南天雁公告称,因子公司天雁有限违法建设,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对天雁有限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约693万元。

公告显示,天雁有限与衡阳晓华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建设雁津大厦附1号楼项目时,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湖南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不过,衡阳市城乡规划局的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发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而湖南天雁12月15日才公告,延迟披露近10个月。

公司2017年半年报显示,天雁有限为湖南天雁的唯一一家全资子公司。2017上半年天雁有限实现营业收入3.29亿元;当期对应净利润为594万元,占上市公司中期净利润比例102.89%。

与此同时,2017年三季报显示,湖南天雁实现净利润-936.36万元,同比下降218.77%。公司预计2017年全年经营可能为亏损。

连续两任董秘信披违规

既然此项处罚如执行对公司业绩影响甚大,湖南天雁延迟披露背后是否另有玄机。

从公司财报看,如果处罚款项在2017年上半年执行,将大幅影响公司业绩,并可能造成当期亏损。

复盘公司2017年一季度股价走势,可以发现湖南天雁当时走出一波翻倍行情。2017年1月3日,湖南天雁因央企改革概念涨停,后录得三连板。

其后公司股价震荡上攻,3月30日创下自2015年6月18日以来新高15.2元,以1月3日开盘价6.69元计算,一季度累计涨幅127%。创下新高后,公司股价一路震荡下跌,回到7元附近后徘徊至今。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也在2017年一季度“大换血”,有七家在当期内退出十大流通股东。

如今,该事项已有控股股东“托底”。据湖南天雁的最新补充公告,公司已按通知要求就该处罚事项申请行政复议,暂未收到行政复议结果。

同时,如果行政复议后仍要求天雁有限支付罚款,天雁有限将按相关《委托协议》的约定,报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决,不会影响天雁有限以及上市主体湖南天雁的当期经营损益,对2017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无负面影响。

需要关注的是,2014年12月,湖南天雁及当时公司董秘袁天奇也曾收到过上交所通报批评,同时对时任董事长连刚予以监管关注,原因是通过公众媒体发布不实信息造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上述纪律处分已被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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