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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为了道德放弃吃肉,是否也是物种歧视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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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为了道德放弃吃肉,是否也是物种歧视主义

迈克尔·波伦

编者按

20世纪后半期,在工业化食品和不成熟营养学的推波助澜下,人类创造了新的食物链。餐桌上的食物与它的源头越来越远,而人类则萎缩在工业化食物链的末端,丧失了与自然之间的原始记忆,无从判断哪些食物该吃,哪些不该吃。

我们发现自己在的卖场与餐桌前面临杂食者的两难:要吃有机苹果还是普通苹果?如果要吃有机苹果,那要吃本地的还是进口的?要吃野生鱼还是养殖鱼?应该吃肉还是吃素?如果吃素,要吃纯素还是乳素食?

作为美国饮食界的引领者,迈克尔· 波伦长期关注饮食议题,他希望在工业社会与田园自然中寻求调和的解决方式。在《杂食者的两难》 一书中,他以田园调查的方式走访农场、研发室、牧场、食品加工厂和超市,从产地一路追踪到餐桌,如侦探般地揭开现代食品的面貌,追寻现代饮食如何成为人类疾病的来源,给出了杂食者“到底要吃什么”的答案。

经授权,第一财经节选部分内容与读者分享。

我第一次翻开彼得·辛格(Peter Singer)的《动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时,正独自在棕榈市享用晚餐,试着享受五分熟的肋眼牛排。假如这道餐点听起来会让人产生认知不协调(或消化不协调),那么,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吃肉一事从很久以前就让我这个杂食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但那时我从未如此直接地参与把动物转换成食物的过程。之后,我养了头注定要做成牛排的小牛,也曾在萨拉丁的屠宰棚下杀过鸡,而现在则准备要去猎杀一只野生动物。在吃这顿牛排晚餐的那一天,534号小牛进了屠宰场,而它生命中的这个事件,我无法目睹,甚至得知任何事,我只能得到一个可能的日期。对此我并不感到惊讶,肉品产业界非常清楚,如果越多人知道屠宰场中发生了什么事,人们吃的肉就会越少。这不是因为屠宰必然是残酷的,而是我们都不想记起来肉究竟是什么,或是肉在端上我们的餐桌前有过什么遭遇。在这顿牛排晚餐中,和我同桌的是世界上顶尖的动物权益哲学家,这代表我多少有点想以自虐的心态来记录这一场合,而且(我知道有点为时已晚),也想试试看能否为我之前所做与即将要做的事情辩解。

食肉已经成为一个道德难题,至少对那些苦心思考此事的人而言是如此。现在素食者已越来越多,而动物权益保护运动在几年前还只是非主流运动中最边缘的运动,但是现在已经迅速跻身文化主流。人类已经吃了几万年的肉,都没有太多道德痛苦,所以我完全无法确定这一运动为何应该在此时出现。当然,以往一直都有人反对吃肉,我想到的就有奥维德(Ovid)、圣弗朗西斯、托尔斯泰和甘地。但人类确实是杂食动物,这一直是普遍共识。不论屠宰与肉食在精神上与道德上会造成什么两难问题,人类各种文化的传统(从屠宰仪式到餐前祷告等),都已经妥善解决这些两难问题。数千年来,人类大多数的文化就已经告诉我们,动物既美味又有助于思考。

近几年来,医学研究人员已经开始质疑肉食的益处,而辛格这类哲学家及“人道对待动物协会”这类组织也提出一些新的理由, 让我们怀疑肉食是否有益思考,亦即,肉食对自己的灵魂或自认为的道德有益吗?目前依然吃肉的人,也认为打猎特别令人厌恶,很显然,这些人最反对的是杀戮(一副我们可以用别的方法取得牛排的表情),或者,以杀生为乐才是问题所在。可能是我们的文明正在摸索着要朝着更高的觉悟前进,也可能是我们的道德文明得以提升,进步到认为吃动物是野蛮的行为,是无知的过去所留下的遗毒,就像过去我们也曾把人当奴隶,或把女性视为低人一等的动物,而很快我们就会引以为耻。

以上至少是动物哲学家的看法,不过这也可能是因为以往让人安心吃肉的规范和仪式都已因其他理由而瓦解。可能是当影响我们饮食决策的传统弱化时,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习惯顿时变得飘浮不定,而抵挡不住强大的概念或流行风潮。

不论原因是什么,其效果是在动物议题上引发异常多的文化困境。许多人似乎急于想要将人类道德思考的范围扩大到其他物种,但同时间在饲养场,我们却以史上空前的残忍方式残害更多动物。过去我们认为,文化、制造工具、语言,甚至自我认知,都是“智人”的独有特性,但是一个个科学发现已经推翻了人类是独一无二物种的说法。我们所食用的动物,大部分都过着有组织的生活,具有笛卡儿的理性精神。笛卡儿著名的主张之一,就是动物仅仅是机器,无法思考,也没有感觉。今日人类与动物的关系是感性与残酷并存,就如同精神分裂一般。在美国,有半数的狗会在圣诞节收到礼物,但很少有人会停下来想想猪的一生——猪和狗一样聪明,但却在圣诞节变成火腿。

由于我们看不到猪的一生,所以能够忍受这种精神分裂。你上次看到一整只猪是什么时候?我们在肉铺买肉,而那时肉已经切开包好,尽可能让我们看不出那是动物的一部分。(你上次看到肉贩切肉是什么时候的事?)动物在我们的生活中消失,这开启了一个空间,在这里,感性或残酷都不会受到真正检验,在这里,辛格和弗兰克·珀杜(Frank Perdue)都能过得一样好。

英国作家约翰·伯格几年前写过一篇文章“为何要注视动物?”。他指出,人类在日常生活中已经不再接触动物,特别是眼神的接触,这让我们难以理解人类与其他物种的关系。眼神的接触虽然有点儿令人不安,但是每天都能鲜明地提醒我们,动物和人类非常相似,但又极为不同。在它们的眼神中,我们无疑可以瞥见一些熟悉的东西,例如疼痛、恐惧与勇气,以及一些已无法挽回的东西(?!)。在这样的矛盾中,人类建立了一种与动物的关系,让自己无须别过头去就可以同时尊敬动物与吃下动物。但是这种调和关系几乎已经瓦解了,我们现在不是别过头去,就是必须成为素食者。对我而言,这两种选择都不合胃口,当然,别过头去现在已经完全不在选择之列,这也许就是我试图在牛排馆中阅读辛格著作的原因。

如果你决定吃肉,那么我不会推荐这本书给你。《动物解放》中的哲学论战与新闻描述分量相同,而且这样的书很少见:要求你在捍卫还是改变目前生活之间二选一。辛格的写作技巧很杰出,因此轻易说服了许多读者选择改变。《动物解放》让无数人成为素食者,而我很容易就看出了原因:才翻几页,他就已经让我和我的食肉行为节节败退,更别说我的打猎计划了。

辛格的论点简单到让人毫不设防,而且令人难以反驳,只要你能接受他的前提。大多数人都接受人生而平等的观点,但是,平等究竟是什么?毕竟,大部分的人事实上一点都不平等,有些人就是比较聪明、比较好看、比较有天赋。辛格指出:“平等是一种道德概念,而非事实的断言。”这个概念指出,“每个人不论长相与能力如何”,其利益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说得好,许多哲学家都同意这点,但是很少有人进入下一步逻辑:“假如比较聪明并不代表就能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利用他人,那么人类又凭什么为了相同目的去利用其他非人类的动物?”

这是辛格理论的核心,而我现在才看到第六页,就已开始在页面空白处草草写下反驳意见。在道德上,人类与动物完全不同,所以我们不应以相同方式对待儿童和猪,而辛格也承认这一点。他指出,以平等原则考虑这两者的利益并不代表要给予同等对待。受教育对儿童是有益的,而在泥里打滚才是对猪有益的,但是以平等原则让两者受到同等考虑,则让两者享有同等权益。人类、猪以及其他有感觉的动物,都共享一项非常重要的权益:免于痛苦。

在这里,辛格引用了18世纪著名的效益主义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htham)的名言。1789年,法国解放了黑奴,让黑奴享有基本人权,而英国和美国却还未建立相关法律,边沁写道:“或许有一天,上帝创造的其他动物会要求这些权利。”之后他问:是什么特质让世间万物具有资格赢得道德考虑?他问:“是理性吗?还是沟通?但是成年马或成年狗比婴儿更具理性,也更容易沟通。”

“问题不在于‘能不能’理性,或‘能不能’说话,而是‘能不能’感受到痛苦。”

边沁在这里打出了王牌,哲学家称之为“边缘案例论证”(argument from marginal cases,简写为AMC)。方法如下:婴儿、严重智力障碍者与精神错乱者,虽然心智能力比不上黑猩猩,但都是人类。虽然这些人无法回报我们的道德关注(遵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类的准则),但是我们绝对不会把他们排除在我们的道德考虑之外,那么,我们排除黑猩猩的依据又是什么?

“因为它是黑猩猩,而其他人是人类。”我在空白处留下愤怒的句子。对辛格而言,这个理由不够充分。因为黑猩猩不是人就把它排除在道德考虑之外,这无异于因为黑奴不是白人就把黑奴排除在道德考虑之外。我们称这种排除为“种族歧视”,而动物权益保护者则主张,只因为黑猩猩不是人类就把黑猩猩排除在外的相同行径是“物种歧视”。不过,相较于我儿子与黑猩猩之间的差别,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差别显得微不足道。辛格要我们想象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歧视是由非比寻常的差异所造成的,例如智力。如果这个设计违反了我们对公平的认知(当然违反),那么为何动物缺少了某项人类特质,就要受到歧视?辛格得出结论:要么我们就不要公平地对待重度智障者,要么就要公平地对待高等动物。

看到这里,我放下叉子。如果我相信平等,而这种平等是基于利益而非特性,那么,我得考虑这头小牛的利益,否则就承认自己有物种歧视。

这时,我决定承认自己有罪,然后吃完牛排。

但辛格的观点在我脑中挥之不去,而且在其他动物权益思想家的灌溉之下不断成长。我这几天开始阅读这些思想家的著作, 有哲学家汤姆· 里根(Tom Regan) 与詹姆斯· 雷切尔(James Rachels)、法学者史蒂文·怀斯(Steven M. Wise),以及乔伊·威廉姆斯(Joy Williams)与马修·斯库利(Matthew Scully)等作家。我想我并不介意被称为物种主义者,但是真有可能如同这些作家所说,哪天人们会认为物种歧视和种族歧视一样邪恶?会不会有一天历史将严厉审判我们,让我们活在阴影之下,就如同活在纳粹集中营阴影下的德国人?南非作家库切(J. M. Coetzee)不久前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演讲中明确提出了这个问题。如果动物权益保护者是正确的,那么用库切的话来说,“比例惊人的犯罪”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只是我们浑然不觉。

对这个观点,我们几乎不可能认真对待,更不用说接受了。在棕榈市用过那顿纠结于辛格与牛排的晚餐之后,过了数月,我发现自己穷尽心力要对抗这个观点。但是我所想到的各种反对理由,辛格和他的同事几乎都能一一击破。

食肉者的第一道防线很清楚:我们对待动物的方式,为何要比它们彼此相待的方式更道德?富兰克林早就已经探索过这个问题,他在自传中写道,他有一天看到朋友捉鱼,便想:“如果鱼都吃鱼,那么我想不出人类为何不能吃鱼。”不过他也承认,直到鱼进了煎锅发出“诱人香味”时,他才产生这样的理性思考。富兰克林评论道,身为“理性生物”的重大优势,就是能为自己的任何行为找到理由。

动物权益保护者对于“动物也这么做”的论点,有一个无坚不摧的简单回应:“你真的想让这种自然法则成为道德准则的基础吗?”谋杀与强奸也是自然天性。除此之外,人类有其他选择,人类不需杀害其他动物也能存活下去,但肉食动物却不能。(不过拿我的猫奥蒂斯来说,有时动物也会为了取乐而杀害其他动物。)

这带出了另一个反对畜养动物的理由:对这些动物而言,野外生活不是更糟吗?辛格反驳说:“支持奴隶制度的人,对非洲黑人也常有类似论点。自由的生活才是最好的。”

不过,大部分驯化动物都无法在野外存活。事实上,如果人类不吃它们,它们根本无法存活。正如19世纪某位政治哲学家所言:“因培根的需求而获得最大利益的,是猪。”而动物权益保护者反过来这样反驳:如果鸡不存在,就不会遭受不幸了。

饲养场中的动物对其他生活一无所知。动物权益保护者公正地指出:“这些动物觉得有必要运动、伸展肢体或翅膀、清理自己、动动身体,不论它们的生活环境是否允许这些活动。”换句话说,衡量它们受苦程度的适当方式,不是依据它们之前的经验,而是它们的本能日复一日遭受的挫折。

好吧,动物受到人类虐待的确是个问题,但是这个世界到处都有问题,而解决人类的问题当然是首要之急。这听起来很傲慢,然而,所有动物保护人士的唯一要求,就是要我别再吃肉。我没有理由不做一个致力于解决人类问题的素食者。

人类可以为了道德理由而放弃吃肉,这不正表明人类和动物的基本差异,而这一差异不正证明了人类的物种歧视主义?人类食欲的不确定性,以及人类道德观的开放,使得人类在根本上就是非常不同的生物。就如同康德所指出,只有人类才是道德的动物,甚至只有人类才有能力思考“权利”的概念。老天,人类居然发明这些糟糕的东西,还是为了自己!所以,将道德考虑保留给有能力理解的人类,并没有错啊!

很好,如果你是这样想,首先会遇上的就是“边缘案例论证”:弱智者与精神病患者、刚出生两天的婴儿和阿兹海默重症患者的道德状态。用当代道德哲学的可恨术语来说,这些人就是“边缘案例”,他们参与道德决定的能力,不会比猴子更高,但我们仍赋予他们权利。我以一个非常浅显的理由来回应:他们是我们中的一分子,给同类特别的待遇,不是很自然吗?

动物权益保护者的回答是:那么你便是物种歧视者。不久前,许多白种人对白种人的地位也有类似说法:我们照顾同类。不过对于保护人类“边缘案例”的权利,我仍然可以指出一个不那么独断的理由:由于每个人都曾经而且或许也都将会成为那些“边缘案例”,因此我们当然会把他们视为道德社会中的一员。更有甚者,这些人也都为人父母、为人子女,因此我们在意这些人福利的程度,当然会超过最聪明的猩猩。

辛格这样的效益主义者都同意,亲情在我们的道德计算中应占有一席之地。但如果我们要进行一个痛苦的医学实验,那么,依照利益平等考虑的原则,是要选择严重弱智的孤儿来做?还是正常的猩猩?我们得牺牲孤儿,因为猩猩感受疼痛的能力更强。

总而言之,哲学家利用边缘案例来进行论证时会遇到一个实际问题:这些案例能够用来帮助动物,但是最后通常也会伤害到其他边缘案例。放弃物种歧视,会让我们面对一个还没有准备好要跳下去的道德悬崖,而这时逻辑却已经把我们推到悬崖边缘。

不过,我在这里要面对的,并不是做出这一道德决定(这件事容易多了,真糟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需要在婴儿与猩猩之间做出选择,而是要在猪肉和豆腐之间做出选择。即使我们拒绝了辛格所提出的严格效益主义,但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在道德考虑上是否对那些会感觉到疼痛的动物有所亏欠?这点似乎无法拒绝。如果我们对这些动物有所亏欠,那么,要如何为屠杀与食用动物的行为辩解?

所以,在保护动物权益一事上,食肉是最棘手的一关。若是实验室中的动物实验,就算是最激进的动物保护人士也愿意牺牲动物权益来造福人类。那是因为在计算愉悦与疼痛的实际程度时,人类意识的独特性占有重要地位。人比老鼠更容易感受到疼痛,因为恐惧这类情绪会将疼痛放大。同样地,人类了解死亡是什么,但动物不了解,所以人比动物更畏惧死亡。因此动物实验的相关争论都围绕在细节上:这个特殊的动物实验在拯救人类生命方面真的是必要的吗?(通常不是)但是,如果人类真的不再需要吃肉就能生存,那么在天平上,我们得在人类这端放上什么,才能让人类利益胜出呢?

我想,这才是动物权益保护人士最后让我站到了对立面的原因。要在猩猩和弱智儿童之间做出选择,或接受所有猪为心脏搭桥手术所做出的牺牲,那是一回事,但若像辛格所写,我们是在“非人类动物的终身痛苦与人类的食物偏好”之间做出选择时,你会怎样做?是别过头去继续吃肉,或放下屠刀不再吃肉?或许两者都非你所愿,但如果你吃的动物真的终其一生都在受苦,我想你不得不试着去做出决定。

依照辛格的说法,只要我还在吃肉,就无法客观回答这个问题。他说:“我们有很强的利益去说服自己,我们关注其他动物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能再吃肉。”我多少能了解他的论点,我的意思是,不过是吃顿晚餐,何苦要费尽心思去证明其合理性?“习惯吃肉的人,在判断动物是否在饲养的环境中受苦时,不可能毫无偏见。”换句话说,在我能够本着良知决定是否要继续吃肉之前,我必须停止吃肉,更别提为了吃肉而狩猎了。这的确是个大挑战,但我别无选择,只能接受。所以在9 月的某个周日,我享用了烤里脊肉,之后便被迫暂时成为素食者,而我希望这种日子不会太久。

《杂食者的两难》

迈克尔·波伦 著

中信出版社 2017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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