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蒙“尘”:中国淡水珍珠业的生死时刻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报 见习记者 朱玉 2016年9月,中国杭州,耀眼的G20峰会落幕后,中国为参会的20国集团领导人各自准备了一份别致的国礼——20枚以珍珠为元素设计的国花胸针。
这些精致的国礼,来自于一家叫做“阮仕”的珍珠企业——坐落于浙江诸暨市的山下湖镇。与其略显平淡的地名不同,山下湖有着更为响亮的名头——“中国珍珠之都”、“世界珍珠霸主”。截至2016年,山下湖镇生产的淡水珍珠产品占据中国8成市场,国际市场的7成以上;年产值超过百亿元。
在这样的产业环境里,阮仕只是脱颖而出者。其背后,是2700多家淡水珍珠相关企业,其中规模较大者20余家——包括一家上市公司。
然而,淡水珍珠业却在G20峰会上闪耀光芒之后迅疾遭遇“寒潮”:珍珠产量断崖式下跌的背后,是政策的严峻态势——近年来,中国淡水珍珠主产地陆续出台限制或禁止珍珠养殖的政策!
作为淡水珍珠行业中心的山下湖镇,出产的淡水珍珠已从巅峰时期的2500吨,下降到了目前不足1000吨左右。业内资深人士预计,若严峻情势继续,产业政策不及时做出调整,或危及中国淡水珍珠的产业根基。
“珍珠之都”限养珍珠
今年44岁的詹国庆,从事珍珠养殖和销售二十多年,生意起起落落,在山下湖镇是小有名气的人物。如今,他的事业再次陷入焦灼:今年上半年开始,山下湖镇政府开始执行一项严厉的政策:大量取缔辖区内的淡水珍珠养殖。

图为诸暨市山下湖镇附近已经取缔珍珠养殖的水域
淡水珍珠由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河蚌经过特殊手术后出产,珍珠蚌养殖过程中因投肥过量、超密度养殖等问题,容易导致对水体的污染。
据山下湖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和浙江珍珠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朱宝光透露,浙江的具体政策为:自然河道退养,但允许围塘养殖珍珠,但水质需要达到四类。
更宏观的政策背景是,诸暨市甚至整个浙江省正在全区域范围内开展“剿灭五类水”的行动。2017年2月6日,浙江省层面召开了全面剿灭五类水工作会议,“省委主要负责”人立下军令状:年内,浙江将彻底剿灭劣五类水。2月21日,诸暨市出台了被媒体称为“史上最强”的淡水珍珠“禁养令”。
“必须达到四类水,争取达到三类水,五类水绝对不行。”上述山下湖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
环保执法风暴刮过,山下湖全镇大约四成、约三千余亩珍珠养殖场已被取缔,其余五六千亩,采取的措施是整治,争取提高水质。“督察人员每月会对仍然在养殖珍珠的水域进行两次检查,如果连续两个月水质没有达标,则仍然取缔”,上述镇政府工作人员说。
詹国庆的应对措施是,为他那200亩珍珠另行寻找新的水域。在诸暨枫桥镇钟山村,他幸运地找到了一片水域。然而,这也不是最终安全之地。今年4月29日,他又收到钟山村村委会发出的一份通知,责令他在5月4日之前将珍珠蚌清除。
搬迁珍珠蚌的成本和风险都不小,詹国庆无路可退。他选择了博弈,因水质符合标准,且詹国庆进入枫桥镇养殖时,并未受到制止。“他们默认了。”詹国庆说,他的珍珠蚌可以养到今年10月,在这之后,则再不能养。
根据上述山下湖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说法,取缔珍珠蚌并非毫无成本,政府给予的补偿价格是每亩两千元,4月20之前处理,则每亩再多加一千。珍珠蚌养殖,一亩平均产量是一千只,浙江省珍珠行业协会评估的价格,每只珍珠蚌价值约为25元,对比起来,每亩千元的补偿费更多是“人道”性质,或主要用于珍珠蚌的迁移安置。
“很多人处理的方式就是直接将蚌提前剖掉了。”詹国庆说,珍珠蚌的最佳收获季节是九到十月,提前剖蚌,对于珍珠的产量和色泽都将产生很大影响,等于低价处理。
不过,对于山下湖的珠商而言,比起浙江的珍珠产业环保整治,千里之外的湖北刮起的“环保风暴”,更有可能让他们血本无归。
湖北“逐客”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山下湖镇的珍珠养殖出现过一次大危机:由于高密度养殖,蚌病爆发,珠农和商人损失严重。为走出困境,珠商何建利成为山下湖第一批“走出去”的人,他先在江西南昌洞庭湖投资养殖,之后,在湖南安乡和南昌珠江农场分别投资了1500亩和3000亩水面。
就在何建利走出浙江的同时,山下湖镇政府也提出了“立足山下湖,走向全中国”的产业扩张思路,支持本地资本走出去,进行“连片规模化”养殖。
根据浙江省珍珠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朱宝光介绍,目前,山下湖珍珠产业的主要养殖区域并不在本地,而是在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地。其中。湖北养殖面积占据的份额是“百分之五十”,湖南的份额则是“三成”。
相较之下,山下湖,甚至诸暨、浙江境内的珍珠养殖受限,并不足以对产业构成根本冲击,更严峻的形势,则风起湖北。
2016年11月10日,湖北省农业厅发布的《省农业厅关于禁止投肥(粪)养殖和取缔珍珠养殖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要一律无条件取缔珍珠养殖,务必于2017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珍珠养殖取缔工作”!
于是,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浙商在湖北投资的珍珠养殖,突然“大量被处理、搬迁或遭遇强拆,只有几家在坚持”。
为G20生产国礼的“阮仕珍珠”已经损失了在湖北的2000余亩养殖水域;主攻中高档珍珠产品的“天使之泪”,在这一波珍珠取缔禁养危机中,遭受了约两成的产量减少。
另一名来自浙江的养殖户张明利,随着今年2月有关方面的一纸禁令,其与20余人合伙投资的珍珠养殖场面临关闭。而当时珍珠远未达到采收期,提前处理,将遭受重大损失——如果正常养殖到2018年底,其预估价值为1.1亿元。这位养了几十年珍珠的珠商说,“这是自己一辈子的心血”。
山下湖镇珍珠产业唯一的上市公司千足珍珠(2016年1月更名为“创新医疗”),在湖北洪湖、赤壁、监利三个县市,共一万三千余亩养殖水域遭到当地政府的“强力禁养”。其中,洪湖7000余亩,赤壁4000余亩,监利2000余亩。千足珍珠办公室主任寿田光向《经济观察报》介绍,三地养殖水域经历的境况略有差别:“或是被强行打捞上岸,导致大量死亡,或被割断绳索,养殖网箱沉入水底污泥”。
浙江省珍珠行业协会朱宝光介绍,“本次禁养事件造成的损失,估算在数亿元。”
显然,湖北彻底禁养的政策,远比山下湖镇“允许围塘养殖、水质达标即可”的政策要严厉很多。并且,与山下湖本地不同,据多名养殖企业负责人称,湖北取缔珍珠蚌养殖没有任何赔偿,且要自我承担迁移费用。
环保督察组与56名被处分的官员
早在数年以前,长期观察和研究山下湖珍珠产业的绍兴文理学院学者杜坤林即提出,山下湖珍珠产业在湖北、江西等地的养殖,很可能会重复中国工业化进程的老路,造成环境污染,从而招致政策干预。
不料一语成谶。此次,有关部门果然向淡水珍珠养殖祭起环保大旗——除了人工养殖投放家禽有机肥污染水体;湖北省水产局渔政处处长李明辉还曾表示,“随意扔弃蚌壳蚌肉,也会严重污染水质”。

工业化养殖珍珠蚌
对于湖北方面关于蚌壳、蚌肉污染水质的指控,浙江省珍珠行业协会的朱宝光称,在全国都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蚌壳与蚌肉都会被回收处理。从2005年开始,山下湖就已提出“珍珠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形成“生态产业链”。
拥有一家蚌壳加工厂的张明利则介绍,他在湖北养殖的珍珠蚌,会运到湖南专门的剖蚌场取珠,壳肉则卖给湖南湖北当地加工企业,做成食品、饲料等,蚌壳的加工企业则集中在江西。
那么,淡水珍珠养殖是否造成水质污染呢?
8月21日,《经济观察报》记者在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甘家厂乡湖滨垱渔场走访,此处水域宽两千余亩,为鱼蚌混养,大部分水域漂浮着绿色的塑料瓶,水面以下40厘米则是吊养的珍珠。记者看到,水质并未明显变色,掬水近闻,亦无明显异味。周边村民对此则感受不一,有说湖水“有味道”,影响生活;也有村民表示,湖水非饮用水,不影响生活,“湖中出产的鱼也照吃不误”。
负责取缔淡水珍珠养殖的公安县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副局长杨正刚介绍,珍珠养殖,以前会投鸡粪和鸭粪,是很差的水质;去年整治之后,现在已没有投鸡粪鸭粪,但还在投肥,而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要求,投粪和投肥都不允许。
对于《经济观察报》记者“珍珠养殖究竟是否影响对水质”的追问,杨正刚承认,并没有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强调“是否取缔珍珠养殖与水质没有关系,跟浙江珠商与湖北当地政府或集体签订的合同也没有关系,按照《湖北省湖泊管理条例》,本来就不能养的”。
湖北另一处珍珠养殖地所在的赤壁市沧湖开发区副书记宋成颖则在电话里告诉《经济观察报》,珍珠养殖是否污染水质,这些专业问题“说不上来”,其只是“按照法规执行政策、取缔珍珠养殖”。
作为此次湖北对淡水珍珠养殖强力执法依据的《湖北省湖泊管理条例》,实际上早在2012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即正式通过。其第40条规定:“禁止在湖泊水域养殖珍珠,或投肥养殖。”
但事实上,在《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这一地方法规出台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并未对淡水珍珠养殖造成太大影响。就在该条例出台的次年——2013年,张明利等7名浙江投资人还被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甘家乡政府招商引资,与当地的贺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投资数千万元,在湖滨垱渔场养殖珍珠。
直到2016年下半年,形势突变。2016年11月10日,湖北省农业厅援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发布《省农业厅关于禁止投肥(粪)养殖和取缔珍珠养殖的通知》,明确:“各地要一律无条件取缔珍珠养殖,务必于2017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珍珠养殖取缔工作”!
湖北省农业厅出台珍珠“禁养令”半月之后的2016年11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后来,中央环保督查组向湖北省反馈的督察意见中,有两处明确提到珍珠养殖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没能根据湖北省农业厅“禁养令”要求完成珍珠取缔任务的地方政府部门,则面临“问责”压力。《经济观察报》记者了解到,在湖北荆州市公安县,由于长期未能完成任务,该县水产局相关负责人已被撤职。
整个2016年,湖北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环保工作推动不力的56名责任人员(含一名厅级)进行问责!
浙商法律维权
面对湖北发出的珍珠养殖“逐客令”,养殖企业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提前剖蚌取珠,但珍珠蚌的养殖周期较长,一般为三年,长则超过五年,提前剖蚌,珍珠未及成熟,经济损失巨大。
另一种应对方法则是将珍珠蚌搬迁转移——这也正是湖北方面最初的计划。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副局长杨正刚介绍,他们最初的设想是,给一定时间,让珠商迁移珍珠蚌——湖南等地没有出台禁止珍珠养殖的这种通知;“如果(迁移)不行,就采取强制措施”。
然而,即使不计转移成本,转移珍珠蚌也不容易。“适合养殖淡水珍珠的主要就是长江中下游地区。” 千足珍珠公司办公室主任寿田光说,目前千足公司正在四处寻找新的养殖水域,不仅不能如湖北所设想的那样将珍珠蚌迁移湖南,千足珍珠原本在湖南常德的养殖基地也收到通知,其1100余亩养殖水域,被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撤出,并且“只能出不能再进。”
目前,千足珍珠只在江西找到一处800余亩的水域,“完全不能适应公司养殖规模”。
另一条转移路径则是去国外。目前包括千足珍珠在内的多家公司,已组织人员前往东南亚、欧洲等地考察——但这并非所有的珠商都能承受,也不是山下湖和行业协会方面所乐见。
在湖北强制执行“禁养令”、产业出路晦暗不明之下,山下湖珍珠企业纷纷寄望寻求法律庇护。
为保住与人合伙投资养殖的珍珠蚌,从去年开始张明利就长期待在湖北,全力以赴试图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延长珍珠蚌养殖时间至收获期。
张明利等投资人选择法律“维权”,有其情由。据其介绍,2013年前来湖北投资是走的地方招商引资的渠道,与湖滨垱渔场承包方签订的合同,且在政策法规不明朗之前,“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再三保证”。在陆续投资数千万的过程中亦未收到任何预警,如今禁养“逐客令”一到,眼看巨额投资化为泡影。
同样采取法律措施维权的还有千足珍珠。因不服赤壁市政府对公司所属珍珠养殖区域进行的行政强制行为,千足珍珠于2016年10月向湖北省咸宁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280万元经济损失。而被告方赤壁市政府则称,原告的养殖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当地的法律法规,所以,“原告指控的被告存在非法行政强制没有事实依据”。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诉求。
据千足珍珠办公室主任寿田光介绍,公司的养殖项目是在2007年前后相继落地湖北,与当地村集体签订水域承包合同,或十年,或十五年。仅在洪湖地区,即已累计投入1.6亿元。
与千足珍珠的情形相似,多家在湖北租水面进行珍珠养殖的公司负责人称,由于珍珠养殖周期长,他们与当地相关法人签订的合同,都是在当地严厉的法规出台之前。
对于养殖合同未到期即被强制取缔及养殖企业未得到任何赔偿的问题,湖北赤壁市沧湖开发区副书记宋成颖告诉《经济观察报》,“现在还没有开始谈合同这个事,现在没办法回答,不好说。”而对此举是否会影响当地投资环境,宋成颖表示,“都是依法依规来开展工作,该搞的才搞,不该搞的绝对不搞,该负责任的我们负责任”。
湖北荆州市公安县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副局长杨正刚则表示,取缔珍珠养殖“跟合同没有关系,按照《湖泊保护条例》本身就不能养……都是依法依规办事”。
据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学平律师介绍,如果企业合同在法规出台之前签署且现在还未过期,那么政府强制推行法规,必须要给企业适当的补偿。“政府的取缔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政府单方面解除水域承包合同,属于单方面的违约行为,应当根据当初的合同约定及《合同法》规定补偿养殖企业相关损失,如果政府拒绝补偿的,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二是政府责令养殖企业停产停业,由于立法在后,经营在前,故该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也要给予补偿,否则养殖企业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邓学平分析道,另外一种情况,立法之后,政府还允许养殖企业进入,那么,该行政许可行为本身是违法无效的,政府有权纠正错误的行为,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不给予补偿。”
通过农业部与湖北沟通无果
取缔珍珠养殖,现在只是湖北一省有明确法规,其他省份是零散地出台禁养政策。但中国珠宝行业协会秘书长史洪岳更担心的是,湖北省的立法或有示范效应,若政策进一步收紧、中国淡水珍珠养殖规模继续萎缩,殃及的将是整个中国的淡水珍珠养殖产业,对珍珠产业冲击未可预料。
并且,在浙江珍珠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朱宝光看来,一旦国内珍珠养殖基地迫于禁养政策向国外迁移,将对山下湖的珍珠产业产生致命的威胁——随着养殖基地的迁移,加工制作等后端产业链也将随之转移,届时,“中国珍珠之都”将名存实亡。
毕竟,在近代以来的珍珠产业史上,产业重心的两次转移——一次是从日本转移到香港,另一次是从香港专业到浙江山下湖——决定因素即是珍珠养殖中心的迁移[上海海洋大学白志毅介绍,淡水珍珠养殖重心转移到中国大陆,主要原因是,中国掌握了淡水珍珠养殖技术,且淡水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而日本、香港都无法大规模养殖——补充说明,刊发时可删除)]。
那么,最关键的珍珠蚌养殖和环保的冲突,究竟是否有解呢?
上海海洋大学副教授、国家贝类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白志毅告诉《经济观察报》,珍珠蚌本身在净化水质、吸附重金属方面有积极作用,只是高密度养殖、过量投肥会导致水质污染。白志毅认为,珍珠养殖的污染实际上来自不科学的观念和方法,一些养殖户认为,水质越肥越有利于珍珠生长,但实际上,过分营养化的水质对珍珠生长同样不利,甚至可能导致死亡珍珠蚌。
针对目前珍珠蚌超密度养殖、过量投肥的养殖方式问题,业内提出的解决方案是,降低养殖密度,发展生态养殖,比如蚌鱼混养等。
浙江省珠宝行业协会和中国珠宝行业协会也向《经济观察报》确认,珠宝行业协会已经起草完毕一份规范珍珠蚌养殖标准的文件,以试图提高珍珠养殖标准、与环保要求相衔接。一旦该文件通过,将形成新的行业标准,并对行业企业有约束力。
养殖标准的提高,必然提高养殖成本。对此,千足珍珠办公室主任寿田光表示,企业可承担成本——比如需要什么样的饲料,都可以委托企业去研发;这个过程,肯定不是所有的养殖户和企业都能活得下来,但整个产业需要出路。
因此,在朱宝光看来,与浙江局部禁养、局部整治不同,湖北“一刀切地彻底取缔珍珠养殖,是治理偏差”。
对珍珠蚌养殖“一刀切”取缔的做法,养殖者们也普遍难以理解和接受。“为了水质、生态,而一刀切取缔珍珠养殖,就类似于城市管理为了市容市貌完全取缔小摊小贩,是一种因噎废食的不科学做法”。有养殖户说。
基于此,在湖北执行“禁养令”后,浙江珍珠产业协会通过农业部、中国珠宝协会,与湖北地方政府进行沟通。行业协会方面的理由是,国家层面没有法律规定珍珠养殖为非法;就科学层面而言,珍珠蚌本身其实有利于生态环境——他们希望通过改善管理和养殖方法为珍珠养殖争取更多的空间。
农业副部长于康震也在今年6月14日对淡水珍珠养殖产业面临的问题表态称,“不该禁养的不能禁养”,“该禁养的”也要给予合理补偿,应注重疏导,给予一定的过渡期;一禁了之、一拆了之,是“没有很好地统筹发展生产与保护环境的关系”。
但目前,浙江珍珠产业协会通过农业部、中国珠宝协会与湖北地方政府沟通的行动,没有达到效果。
而8月底是湖北公安设定的珍珠养殖存在的最后的期限。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朱宝光”、“张明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