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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产与伯里克利时代: 子产“税赋新政”为何难以制度化?

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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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祚来



我们认识春秋时代的郑国宰相子产,多是因中学文言文教材《子产不毁乡校》这则名篇,它出自《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子产的政治开明与宽容精神,千古传颂,令人心生敬意。

春秋时代的政治文明与法治

作为国家(郑国)的“首席执政官”(宰相),子产是国家利益的忠实捍卫者,上任之始(前538年),他就非常重视制定公正的税赋收入政策:《左传·襄公三十年》: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

重新丈量土地,区别城乡土地与户口,以明确税赋,这是最早的国家税收调节方式,即,让富豪之家,多交税赋,而不富足之家,得到资助。

这一公平而“先进”的税收政策直接侵犯了一些人(泰侈者)的利益,他们用恶毒的语言咒骂子产,子产的回应是“苟利社稷生死以”,意思是 “如果有利于社会百姓,生死都不计较”。

子产新政,多数人开始不理解,甚至要杀掉子产,3年之后,人们发现子产制定的政策公正合理,多数人利益并没有受到伤害,所以,转而尊敬子产,担心他死后无人继承他的事业。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当时的政治生态的脆弱,依赖一个人的政治,而公众不致力于将一种合理的规则制度化、法定化,显然是传统文化的重大缺憾。

政与治,这两个字已清楚地表明传统中国人对政治深刻的认知。政,从正,从文,政治,首先要确立正确的理念,并形成文字文本;治,则与治水有关,应该像大禹治水那样治理社会,而不应该用封堵的方式禁锢民众。

公元前536年3月,郑国子产把制定的刑法铸在鼎上,有学者视其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法(更为全面的成文法应该是《法经》,诞生于公元前5世纪下半叶的魏国。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50年制定,公元前449年公布)。由此可见,轴心时代是一个人文觉醒的时代,也是一个法治精神确立的时代。

但当时中国的主流社会却反法治,认为法治为末端之术,为什么会如此呢?

叔向派人送给子产一封信,通过这封信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权贵反刑法之治的理由:

第一,夏朝制定禹刑、商朝制定汤刑、周有九刑,这些都是末世之法。潜台词是:如果搞法治,就等于进入末世了,离垮台不远了。

第二,《诗经》说:“效法文王的德行,每天抚定四方。”又说:“效法文王,万邦信赖。”像这样,何必要有法律?

第三,如果人们都逐字逐句地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定自己的行为,那么,官长的意志与王室的权威如何体现?德治在叔向看来,是万世之治,天下归心,而法治则是末世之治,只有一时的疗效。

但子产却强调法治的现世精神,要治理当下的社会,就必须令行禁止,子产去世之前对其继承人子太叔说:德治第一,只是有德行的人能够用宽大来使百姓服从,其次就莫如严厉的法治了。法治如火,令人敬畏,德治如水,容易放纵人性。孔子后来点评子产的法治与德治方式,认为法治与德治应该互相调节,不能一味地讲法治或德治。

要强调的是,子产并不反对德治精神,子产认为“德,国家之基也” ,道德精神是国家的基石。

孔子赞美子产,多赞其有仁爱之心,而子产喜欢的一句话是“视民如子”(《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这是家天下的一种仁政境界,既然天下或邦国由一个家庭承包了,那么,他当然会爱护自己的臣民,不爱民如子,就等于自毁江山。

子产的与民共享意识是基于道德良知,而其宽容言论或允许言论自由,也是基于自己的政治良知,所以才有子产不毁乡校,子产认为:“百姓认为好的,我就推行它;他们所讨厌的,我就改掉它。这是我的老师,为什么要毁掉它?我听说用忠于为善,能减少怨恨,没有听说用摆出权威能防止怨恨。靠权威难道不能很快制止议论?但是就像防止河水一样:大水来了,伤人必然很多,我不能挽救。不如把水稍稍放掉一点加以疏通,不如让我听到这些话而作为药石。” 孔子对此的评论是:“从这件事来看,有人说子产不仁,我不相信。” 《左传·襄公三十年》峻明的法治,对百姓也是一种大爱,这是孔子的观点。

子产去世那年,孔子年届而立,他为子产流泪:“他的仁爱,是古人流传下来的遗风啊。”

如果要总结子产当政的特色的话,应该叫“仁政法治”,内心有仁爱精神,但却刻刑立法,使整个社会既有道德精神,又有法治意识。某种意义上,子产执政代表了传统中国社会的理想状态,所以得到孔子与众多古代著名史家称颂。

不完美的大民主政治

与完美的德法之治

东西方当时完全封闭,各自在寻找自己的政治道路,建立适合自己的政治体制。

历史学家会认为,伯里克利时代是古希腊伟大的时代,如同伯里克利在其著名的一篇演说中所言:雅典是其他城邦的导师,因其民主与自由精神。但似乎没有历史学家认为,子产的郑国是春秋时代一个典范。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从梭伦到伯里克利,雅典城邦确立了一种民主的制度。

伯里克利是雅典官员科桑西普斯的儿子,其妻是阿尔克马埃翁家族克里斯提尼的侄女。尽管其出身显贵,但他却表现出亲民,并不倚仗精英的威权,从情感上,他更倾向于为雅典下层人民发声并成为代表他们的人。当时的城邦执政官一年一轮,因此并无真正的实权或持续的影响力(有趣的是,子产出任宰相时的郑国,也是虚君实相),而伯里克利作为将军,有思想的政治家,更具影响力与执行力,这一点与春秋时代的宰相的权力有些类似。

从公元前462年的改革开始,雅典公民大会在伯里克利的推动下,逐步通过了一系列的法令和措施,影响政治33年,而当将军的时间从公元前443年到公元前429年(因瘟疫而病故),从政十三四年之久。在他的时代,政治、外交、建筑、人文思想,均达到一个辉煌的高度,甚至可以说是雅典或希腊文明的巅峰。

这是一个思想家盛出的时代,而最为重要的是,政治家却让社会有了实质性的转型,在雅典,伟大的政治家梭伦立法,是一次政治转型,另一次政治转型,就是伯里克利。

雅典城邦伟大的政治转型,是从贵族政治,向民主政治转型,梭伦的政体有三点最具平民性质:禁止债务奴隶、个人申诉以及陪审法庭制度,当然,还有固有的“民主”方式,陶片驱逐法,让城邦里特别杰出的人士通过民主投票离开城邦,使城邦免受“激进的异端”伤害。这样的民主政治,一方面受到保守的贵族批评或抵制,另一方面,却受到苏格拉底、柏拉图等思想家们的指责,柏拉图的理想国,不是靠大民主普选或抽签方式选择当政者,而是要让有德行、有智慧的哲学家来担当,因为执政是一门技术,如同航海的船长。

雅典大民主显然是不完美的,或者说有严重的缺憾,譬如苏格拉底,被民主审判而获死刑,而一些杰出的政治家也被陶片驱逐法流放到异邦,梭伦完成立法后,害怕被“民主”伤害,去远方旅行,伯里克利最后一次当将军之时,也已备受城邦公民非议。

那么,子产时代呢,子产因何而伟大呢?与伯里克利一样,倡导人文,就是重视人的力量,对平民的尊重与关怀,按照现在的话说,就是以人为本,而不是把人当统治者的工具。

其次呢,就是严明的法治,通过立法,来维系社会公平正义。法治在雅典之时,并没有疑义,但在子产时代,却遭遇到法治与德治之争。

还有呢,就是信仰领域,对神圣的力量有一份敬畏,但不迷信,不会通过占卜的方式或祭拜的仪式,来决定自己或城邦的命运。在这个时代里,理性的觉醒,使开明的当政者与思想家们形成一个共识,人通过自己的智慧与行动,来改变邦国的命运,决定自己的前途。

伯里克利将军(政治家)与子产这样的执政官(宰相),直接决定与影响了一个邦国的命运,他们的思想意识,直接转化为政治意志与行动,并为历史所铭记,通过这些代表性的历史人物,我们更能认识一个时代的精神状态与社会现实。

在轴心时代,政治家或思想家多出身不凡,当他们拥有或倡导自我谦卑、体恤平民的道德精神之时,这个时代必须具有崇高的精神,这意味着一种早期社会中意识形态的转型,当政不再为权贵牟取利益,或视自己为权贵,居功自傲,视平民为被统治工具,不予尊重。某种意义上,民主精神反映一种道德品格,就是充分尊重更多人的生活与政治选择。这个时代不仅有人文自觉,还有道德自觉,人文自觉与道德自觉,决定了这个时代的文化创造与政治道德。

子产与伯里克利都出身贵族,但他们都具有平民情怀,这种谦卑反映在政治事务上,就是一种民主意识与爱民意识,在选人用人上,重视人的品格素质,而不讲究其家族身世。在这个时代里,雅典的政治可能更为“进步”,一些职务甚至通过抽签方式获得,并有了大议会与陪审团,这种民主,在当时为苏格拉底与柏拉图所不满,他们认为执政是专业行为,如同航海,执政者需要为城邦选择方向、处理各种事态,而抽签不可能抽出专业人才来。所以,子产的选贤任能方式,属于精英之治,可能是苏格拉底与柏拉图喜欢的方式。

从梭伦到伯里克利,一百多年的时间里,雅典人基本完成了政治文明的价值奠定,并通过政制的方式实践,作为城邦它被外邦所征服,但作为政制与价值体系,它没有失败,它不仅成为当时各城邦的模范,也成为后世民主政治的范本。

与春秋时代相比,古雅典城邦的政治文明已有更深一层次的考量(完成了体制建设与实践),当然也有一种大民主的极端化倾向。古雅典是一次不完美的民主实验,而子产的郑国,则是一次完美的德治兼治,我们要思考的是,为什么子产在郑国的“仁政法治”模式,并没有得到制度性的传承?

(作者为著名文化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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