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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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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7-01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扩大生产能力,2017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金正大”)、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诺泰尔”)、Kingenta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金正大”)、Ekompany International B.V. (以下简称“荷兰易康姆”)及控股子公司Kingenta Investco GmbH(以下简称“德国金正大”)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3亿人民币和4.748亿欧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或亿欧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菏泽金正大

1、公司名称:菏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菏泽市长江东路

3、法定代表人:高义武

4、注册资本:壹拾亿元

5、经营范围:复混肥、复合肥、生物有机肥、控释肥的生产销售等。

6、与本公司关系:菏泽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6年度,菏泽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516,042.79万元,实现净利润62,924.17 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358,742.02万元,净资产309,752.27 万元,负债48,989.74万元,资产负债率13.66%。(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二)金正大诺泰尔

1、公司名称: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瓮安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解玉洪

4、注册资本:贰拾贰亿叁仟万元

5、经营范围:复混肥料、缓控释肥料、水溶性肥料、碱性肥料、土壤调理剂的生产销售等。

6、与本公司关系:金正大诺泰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6年度,金正大诺泰尔实现营业收入189,094.13万元,实现净利润-4,263.1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381,894.43万元,净资产212,528.23万元,负债169,366.20万元,资产负债率44.35%。(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三)荷兰易康姆

1、公司名称:Ekompany International B.V.

2、注册地址:Verloren van Themaatweg 2A,6121RG Born

3、法定代表人: 翟际栋

4、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26 日

5、注册资本:100 欧元

6、经营范围:肥料及基本化学用品的生产与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金正大持有荷兰易康姆100%的股权。

2016年度,荷兰易康姆实现营业收入274.85万元,实现净利润-1,442.6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6,747.93万元,净资产2,745.26万元,负债4,002.67万元,资产负债率59.32%。(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四)香港金正大

1、公司名称:Kingenta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y Limited

2、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3、注册地址:RM 1402-03, 14/F CONNAUGHT COMM BLDG 185 WANCHAI RD HONG KONG

4、注册日期:2014 年 6 月 24 日

5、注册证书编号:2112314

6、商业登记证号:63498915-000-06-14-A

7、经营范围:投资、贸易、技术研发与咨询

8、与本公司的关系:香港金正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6年度,香港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136.94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20,168.54万元,净资产12,854.44万元,负债7,314.1万元,资产负债率36.26%。(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五)德国金正大

1、公司名称:Kingenta Investco GmbH

2、注册地址:Westendstra?e 28, 60322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

3、法定代表人:翟际栋 和 Thekla Buchheister

4、注册号码:HRB 101005

5、注册资本:25,000 欧元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服务。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11.11%的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德国金正大100%的股权,德国金正大为控股子公司。

2016年6-12月,德国金正大实现营业收入5,612.09万欧元,实现净利润-2,523.58万欧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31,124.62万欧元,净资产9,501.93万欧元,负债21,622.69万欧元,资产负债率69.47%。(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26.3亿元人民币和4.748亿欧元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691,042.48万元(欧元汇率按2016年12月31日央行公布的中间汇率计算,以下同),实际担保余额为150,306.85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6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6.78%(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691,042.48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50,306.85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6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6.78%(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且所有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相关责任风险。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6.3亿元人民币和4.748亿欧元,占2016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7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68.0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为26.3亿元人民币和4.748亿欧元,占2016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7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68.0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建设、拓展市场、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此前,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都能如期偿还,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七、其他事项

上述担保额度为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一年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的授权,若发生超过该额度的担保,公司将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并履行相关信息的披露程序。

鉴于上述业务审批时间的不确定性,为加快上述业务的进度,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万连步先生签署上述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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