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签出首单 最多达30万保额
一财网
1月1日,客户王女士通过太平洋寿险“神行太保”移动终端投保的上海医保卡项目专属产品正式生效。经与中保信平台确认,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子公司太平洋寿险正式签出“医保卡余额购买商业健康险”的上海行业首单。
近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自愿使用个人医保卡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通知》的下发既是对居民提升医疗保障水平诉求的回应,还可以提高个人医保卡账户资金使用效率,也是商业健康保险对接基本医保体系的一次重要探索。与其他地区和城市的医保卡项目相比,上海医保卡项目由人社局、保监局等部门统一牵头、产品及费率统一、投保平台行业统一。
据悉,此次医保卡项目的专属产品共两种,一款是住院自费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公立医院普通部或质子重离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自费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进行赔付;另一款是改进型重大疾病保险,在扩展市场上现有产品保障病种范围的基础上,保费大幅低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如果参保人同时购买两款产品,上海职工个人的住院自费医疗保障、个人重大疾病保障当年度内将最多达到30万保额。且经保险公司审核后可以自动续保,续保最高投保年龄为65周岁(含),但如被保险人自55周岁(含)起连续续保本保险的,则续保最高年龄可延长至75周岁。但已患重大疾病人员不再具有续保资格。
据了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相关产品,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也可用现金支付。参保人自愿购买产品后,与经办商业保险机构以合同方式来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相关行为的责任主体为参保人和商业保险公司。
根据上海保监局披露,通过对已报送的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业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按照“成熟一家、公布一家”的原则,目前首批入围此项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共有五家,分别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此次签出“首单”的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具体承接该项目在上海落地、具有该项目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之一,前期参与了专属产品的设计研发,后续公司将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为参保人员提供及时、便捷的承保、理赔服务,并将于1月中下旬开始大面积销售该产品。
据悉,在上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一直被进行严格管理,账户资金余额沉淀庞大,且增速快。据官方披露信息,截至2014年底,上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结余高达47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