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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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10版)
2、监事
(1)卢小娟: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1963年出生,广西梧州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财政部预算司副主任科员;广东省财政厅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兼任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张宏庆: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专职监事。1974年出生,江西赣州人,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粤海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现兼任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3)李莉莎: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专职监事。1973年出生,湖南岳阳人,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海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丝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旅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现兼任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
(4)卢小红:女,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发行人副总法律顾问、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部长、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历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人事处科长、广东商品展销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察室主任。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成员应为5人,其中3人由出资人委派,2人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为4人,空缺1人,空缺的原因为监事会换届后应补增职工监事1位,增补程序和人选正在酝酿中。
3、高级管理人员
(1)唐军:现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简历同上。
(2)黎凯生:男,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发行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历任广东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副调研员、广东省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处调研员、处长,期间兼任中共广东省委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无境外居留权。
(3)王健:男,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广东省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调控处副处长、企业处副处长,广东省经贸委企业监督处副处长、企业改革处副处长,广东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处长。现兼任第六届广东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4)胡军梅:女,1968年出生,高级政工师、工程硕士,经济师、工程师。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办公室主任,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广东金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5)肖大志:男,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广东省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调研员,改革重组处副处长、处长,资本运营管理处处长。
(6)李一鸣:男,1969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秘书,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建总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场馆器材部处长,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主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7)钟慧玲:女,197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总资产管理师)、资产管理部部长。历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总监兼五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平台与资产管理部部长兼任广东恒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现有董事和监事人数虽少于发行人《章程》规定人数,但不影响发行人作出同意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的合法、有效性,且对本次发行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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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发行人是由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广东省国有经济融资平台、国有投资发展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和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发行人以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为主要业务,依托省属国资系统丰富的产业资源,不断探索创新国有资本运作方式。发行人受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国资委委托,持有粤电集团76%的股份,粤电集团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99%以上,粤电集团所在电力行业的行业状况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有重大影响。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粤电集团是广东省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发电企业,其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99%以上,所在电力行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粤电集团核心产业涉及煤电、水电、天然气发电、风电、核电等多种形式。所属的发电厂覆盖了广东省,并延伸到贵州省,其中装机百万千瓦以上的电厂有12家,是支撑广东电网,保障广东电力供应的骨干电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电力需求的增加,电力工程方面的投资也不断增加。电力行业的投资情况主要指标是全国电力工程建设投资额以及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电力工程建设投资额反映了对电力工程的投资净额,近年全国电力工程建设的投资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根据《2016-2021年中国电力工程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2015年在新一轮电力改革制度的推动下,全国主要电力企业电力工程建设完成投资8,694亿元,同比增长11.98%;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091亿元,同比增长12.21%,其中,水电、火电、核电分别完成投资782亿元,1,396亿元,560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8.54%、22%和5.2%;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118亿元,同比增长5.75%。
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主要衡量了我国电力系统的有效功率总额。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也带动了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较快发展,其中,在清洁能源发电,节能环保等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太阳能、核电以及并网风电装机容量增长迅速,而火电发电装机增长相对放缓。全年新增发电装机12,974万千瓦,其中,水电新增1,608千瓦,火电6,400万千瓦,核电724万千瓦,并网风电2,691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158万千瓦。2015年末,全国发电装机总量达150,828万千瓦,同比增长10.5%。其中,水电装机31,937万千瓦,同比增长4.9%;火电99,021万千瓦,同比增长7.8%,核电2,608万千瓦,同比增长29.9%;并网风电12,934万千瓦,同比增长33.5%。
全国发电装机容量情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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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ind资讯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优势
1、行业地位
发行人承担着广东省“国有经济融资平台、国有投资发展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和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四大平台的使命、职责和功能,在政策性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方面,发行人得到了广东省政府和广东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通过参股和控股形式支持广东省重点项目和新兴产业建设工作,建立起产融结合、有效多元的金融投资体系,推进广东省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不断强化自身功能优势和资本市场竞争优势。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粤电集团是广东省政府下属最大的电力企业,也是南方电网区域内的第一大发电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粤电集团是广东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实行“厂网分家”电力体制改革之时,从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分立组建而成,是广东省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发电企业。广东省电源建设规划的电力项目大部分由其全资、控股或参股投资,在广东省内电源布点上抢占了市场先机,具有一定区域垄断优势。
粤电集团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130余家,核心产业涉及煤电、水电、天然气发电、风电、核电等;多元化产业涉及煤矿、航运、港口、天然气接收站、金融业等领域。所属发电厂覆盖了广东的粤东、粤西、粤北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并延伸到贵州省,是支撑广东电网、保障广东电力供应的骨干电源,在2015年中国企业500强中位列第245位,在2015年广东省企业500强位列第27位。截至2015年底,公司下属电厂35家,其中百万千瓦级电厂15家。公司所属广东省电网统调装机容量2,543.42万千瓦,占广东境内6,000千瓦级以上统调装机容量的27.20%;2015年公司在广东省内统调发电量996.56亿千瓦时,占广东境内统调发电量的27.30%。
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市场占比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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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争优势
(1)区域环境优势
发行人所处地广东省是我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也是全国电力负荷中心之一。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广东省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依托毗邻港澳的区域优势,抓住国际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率先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成为我国外向度最高的经济区域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由落后的农业大省转变为我国位列第一的经济大省,经济总量先后超过亚洲“四小龙”的新加坡、香港和台湾。
广东省经济长期保持较快的增长水平,在政府的财政收入保障下,将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力度。发行人作为广东省级投融资平台,投资支持广东省重大项目的建设,随着广东省投资力度的加强将带动发行人政策性投资业务的迅速增长。同时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以及宽松的财政政策将促进创业投资、资本市场投资以及基金投资等行业的活跃和发展,在广东省政府政策红利的影响下,发行人的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区位优势将进一步显现。
电力业务方面,随着广东省经济快速、平稳发展,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将对能源供应形成较高依赖。广东省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也将相应产生大量的新增能源需求,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粤电集团作为广东省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发电企业,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2)平台资源优势
作为广东省国资系统的投融资平台,发行人已发展成为兼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省级国有资本平台企业,以国有资本运营平台职能为主,同时兼具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国有投资发展平台和国有经济融资平台等功能,逐步成为广东省国资委和其他省属企业的资本纽带。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支持下,发行人通过股权划转、重组整合、委托投资等方式,巩固和扩大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依托资产管理平台所形成的资产规模大、信用等级高、议价能力强等优势,构建出强大的多层次多渠道融资能力。依靠强大的平台优势,发行人参与省属国有资本运作战略规划和项目总体策划,包括产权优化方案设计、股权运作路径策划、寻找交易对手、寻找战略投资者、兼并收购、资金管理、项目融资、风险投资等,统筹运营省属国有资本,协助广东省国资委推进国资改革,优化省属国有资本布局和加快省属国有经济的产业升级。
(3)电力业务经营优势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粤电集团的电力业务同时具备电价优势和成本优势,因此经营优势明显。一方面,受地域因素影响,我国各地电价水平呈现出“南高北低、东高西低”的明显特征,其中南方区域平均销售电价最高。2011年,为进一步促进节能环保工作,《关于提高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283号)发布,燃煤电厂脱硝电价政策开始实施。2013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942号),广东地区提高了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另一方面,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粤电集团重点发展高参数、高效率、低排放的大容量燃煤发电机组,并逐步淘汰低效高污染的小机组,有效控制发电成本。截至2015年末,粤电集团装机百万千瓦以上的电厂有15家,可控装机容量2,908.56万千瓦,其中单机60万千瓦以上的机组容量占发行人总装机容量的62.92%。粤电集团还通过对电力上下游产业的重组、并购,进一步优化集团发展的产业结构,以电源发展为核心,向上下游相关产业多元化延伸。目前粤电集团已成功进入煤炭资源开发领域,参股云南威信煤电联营项目的开发,初步完成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和澳大利亚多个煤矿的参股工作,进入运输、码头等物流领域,疏通和保障煤炭运输和调配。
(4)管理优势
作为广东省国有经济融资平台、国有投资发展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和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发行人肩负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优化省属国有资本布局和加快省属国有经济产业升级的重要使命。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发行人逐步形成了决策科学、管理高效、执行有力、运转协调的工作秩序,董事会、党委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各司其职,保证公司规范决策,同时强化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为实现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有效,发行人先后制定了《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指引(试行)》等一系列关于投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各方面的内控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监督,有效提高公司运行与管理效率。
(四)经营方针及战略
1、打造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
发行人作为广东省国有经济融资平台、国有投资发展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和国有资本运作平台,贯彻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战略部署,推进政策性金融改革,以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为主业,并在广东省政府和广东省国资委的支持下,不断健全公司多层次资本运营管理模式,积极发挥自身功能优势和资本市场竞争优势,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提高融资比重,是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重大项目的承担者和参与者、核心资源的协同者和掌控者、新兴产业的引领者和创造者、现代管理的践行者和创新者,并最终建立起产融结合、有效多元的金融投资体系。对于下属重点企业粤电集团,以“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打造国内一流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集团”作为其发展战略,开拓电力业务发展局面。
2、以能源为核心,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粤电集团是以电源生产为核心产业,发展煤炭开发、港口、航运、金融和装备制造业作为经营方针,并确立以广东省为中心逐步向周边省份拓展为发展战略,坚定发展方向,有计划、分阶段推进项目建设与重组,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多元化经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节能发电;构建现代化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完善内控机制,提高企业法人治理水平;强化人才培养,以适应多元化发展。坚持以能源为核心,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开拓国际市场的发展目标,打造国内一流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集团。同时,发行人秉承为省国资重组整合提供服务为宗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稳健经营,效益优先”的经营方针,助力省重点项目和省国资改革工作,建立综合性市值管理平台,激发省属上市公司活力。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模式及基本状况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模式
(1)电力相关业务
发行人受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国资委委托,持有粤电集团76%的股权。粤电集团以电力生产和销售为主要业务,涉及煤电、水电、天然气发电、风电、核电等,电力销售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通过调整产业布局,粤电集团形成了以电力为核心、燃料销售和运输业务为延伸的产业链,并向煤矿、航运、港口、天然气接收站、金融业等领域延伸。
粤电集团的主营业务模式为下属电厂向煤炭企业采购煤炭,通过燃烧煤炭发电机组可以产生电力,随后公司向电网公司销售所属电厂发出的电力,根据单位电量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从电网公司获得的收入,扣除发电以及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在提取公积金与支付股息后,部分留存利润将被进一步投资建设新电厂,从而不断扩大公司装机容量,增加公司资产规模。
1)电力业务,主要为电厂的投资建设及管理,电力业务是粤电集团的支柱产业和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公司下属多家电厂,自成立以来为保障广东省电力供应、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燃料销售业务,主要进行粤电集团全资、控股各火电厂发电燃料的供应及管理工作。粤电集团积极从国内主要产煤省区和境外澳大利亚、印尼和俄罗斯等国家组织资源,加强燃料管理,努力保障燃料供应,保证燃料质量,控制燃料成本,为广东省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能源支持。
3)运输业务,主要是发电燃料的运输与中转业务。粤电集团每年电煤消耗量巨大。面对电煤供应和运输压力,粤电集团致力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大力发展自身航运能力,形成了较系统的运输业务产业链。
(2)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
1)政策性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
政策性投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的经营模式为发行人作为广东省级融资平台,在授权范围内投资支持广东省重大项目的建设,从而合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规模效应。同时,发行人按照广东省国资委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股权管理办法,对上述股权进行规范管理。发行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稳健经营,效益优先”的经营方针,做好政府指导性投资工作,参与市场指导性投资,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支持广东省内外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广东省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多元化自主投资业务
在政策性的投资与资产管理之外,发行人积极运用自身投资发展的平台,推向多元化业务投资,主要包括创业投资、资本市场投资、基金投资、实业投资、高端医疗设备、保险经纪以及将来兼并收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目前,多个项目在逐步推进,发行人在未来几年发展规模将会继续扩大。
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业务收入主要由营业收入及投资收益构成,其中营业收入主要为子公司粤电集团的业务收入,投资收益主要为发行人从事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形成的收入。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收入构成及占比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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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近三年主要成本构成及占比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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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相关业务情况
粤电集团电力业务收入及成本占比均超过90%。同时,燃料销售业务主要是为粤电集团自身的电力业务服务,而运输业务又主要是为粤电集团自身的燃料销售业务服务。
1)电力销售
粤电集团是广东省大型国有发电企业,总资产在广东省属21家国企中位列三甲。粤电集团的主要经营区域为广东省,下属电厂覆盖了粤东、粤西、粤北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并延伸至贵州省。近年来,粤电集团不断加大电源项目建设力度,优化机组容量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
2015年,粤电集团可控电厂累计发电量1,152.35亿千瓦时,完成上网电量1,085.5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40%。自成立以来,粤电集团累计发电量13,823亿千瓦时,为保障广东省电力供应、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作为广东省属最大的发电企业,粤电集团近年来重点优化机组容量结构,发展高参数、高效率、低排放的大容量燃煤发电机组,并逐步淘汰低效污染的小机组。2008年12月,云浮电厂1、2号机组脱硫装置建成投产,标志着粤电集团成为全国首家下属电厂机组全面实现脱硫的环保发电企业。粤电集团在全国率先实施以燃煤电厂烟气脱硫为主的“蓝天工程”,倡导循环经济理念,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彰显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当前,粤电集团按照“蓝天工程”二期规划,稳步推进系统内现役常规燃煤机组的脱硝改造工程。目前10台机组已顺利投运,全部达到设计和环保部门要求。
2)燃料销售
粤电集团下属电厂有大量电煤燃料需求,依托自有强劲燃料需求,粤电集团不断完善燃料销售的上下游产业链,大力拓展燃料购销渠道,积极发展市场电煤燃料销售,并设立了子公司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专门经营燃料购销和管理业务。2013-2015年,发行人在燃料销售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7,722.62万元、199,086.49万元和192,349.69万元。粤电集团上游供应商主要有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结算方式主要有电汇和票据结算,并采用预付款与货到付款相结合的结算模式,结算周期约为30个工作日。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系为满足粤电集团下属火电厂的燃料需求而设立,负责发行人燃料和航运的调度,以及燃料物流的管理。粤电集团通过集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加强监督,逐步完善燃料采购的工作规范及服务质量。
粤电集团通过煤炭集中采购,维持和国内外大型煤炭供应商友好、互信的合作关系;由燃料公司进行煤炭的统一采购,有利于多方面收集市场信息、科学预测市场走势、准确捕捉市场机遇,从而减少采购风险、降低采购成本;通过统一调度,可以在综合考虑采购环节各种条件的基础上,平衡各电厂燃料的成本和质量。
3)运输
作为广东最大的发电企业,粤电集团每年电煤消耗量巨大。面对电煤供应和运输压力,粤电集团致力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于2005年5月在深圳市注册成立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
粤电集团航运产业已初具规模。下属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是广东省最大的航运企业。2015年,公司加快推进航运企业专业化发展,实施航运经营管理模式改革,分离船舶经营权与调度权,构建“公司运力池”,最大限度释放产能,完成货运量2,665万吨,占粤电集团煤炭采购量的74.30%。
近三年以来,粤电集团运输业务毛利率有一定的波动,主要原因在于燃料成本波动和运费价格波动。其中燃料成本对运输业务毛利率影响相对较小,影响较大的是运费价格。粤电集团运费价格依据市场化定价,由于近三年国际货物航运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导致粤电集团运输业务毛利率出现波动。
(2)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情况
发行人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分为政策性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及自主多元化投资业务两部分。该部分业务收入主要通过投资收益实现,2013-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发行人分别实现投资收益72,214.46万元、116,116.84万元、138,502.94万元和37,275.27万元。
1)政策性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
发行人为广东省属国有经济融资平台、国有投资发展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和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受广东省政府和广东省国资委委托,持有粤电集团、珠三角公司、中航通用飞机、韶关钢铁、湛江钢铁、中广核、南方电网等大型企业的股权;通过整合资源,进行资本运作,推进省属企业资产重组和处置工作,实现存量资产和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自主多元化投资业务情况
发行人在广东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运用自身投资发展的平台,推向多元化业务投资,主要包括有资本市场投资、投资并购、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及管理、培育孵化略性性新兴产业项目。
资本市场投资:发行人发挥公司平台的资本估价能力,以产业基本立场运用托宾Q定价机制进行资本市场运作,把握省国资系统及其他投资主体已形成的优势产业链的扩展计划,先后参与中联重科、时代新材、TCL、格力电器、国金证券、东方雨虹、奥飞动漫、凯利泰、翰蓝环境等具有优势产业链的核心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发行人作为省国资系统的综合性市值管理平台、开展对省属上市公司和已定向增发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协助省属企业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股权管理和运营,提高省属国有资产证券化,最大限度提升国有资产的整体价值。
投资并购:发行人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投资、收购、兼并、合作等方式有效整合资源,吸纳外部优质产业资源、资产和业务与省属企业对接,协助广东省属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并通过IPO、并购重组等方式综合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广东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公司通过直接投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战略布局,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培育省属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块;发行人通过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方式,以并购手段在产业链和细分市场投资若干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打包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平台,打造更大规模的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目前,发行人通过其下属境外投资平台在2016年先后参与了国银租赁(HK1606,投资金额10.25亿港元)和光大证券(HK6178,投资金额16.62亿港元)两家重要金融企业的港股IPO投资,成为其重要股东,并与其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股权投资:发行人发挥公司平台的资本融资能力,通过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融合的乘数效应,实现产业资本超常规增长,打造省属企业创业投资旗舰和股权投资平台。发行人通过国有资本增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培育和扶持广东省经济战略布局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目前,发行人先后参与了马堵山水电、宏大爆破、华强文化、广物汽贸、嘉诚物流、浩蓝环保、华隧股份等十几个省属和民营项目。
基金投资及管理:发行人以国有资本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推进省属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国有经济发展,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目前,发行人发起设立省属第一家发展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于省国有经济中具备创新发展、具有高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优质项目。
培育孵化略性性新兴产业项目:发行人发挥平台的资本杠杆能力,实现智力资本、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全面整合,结合广东省产业发展需求,促进国内外产业资源整合,培育省属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广东省经济转型升级。目前,发行人的量子医疗装置示范工程项目被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试点重点项目,是省属企业自主培育的第一个国家重点项目。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一) 公司治理
发行人依据《公司法》,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决策体系由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组成。董事会处于决策的核心地位;监事会处于监督评价的核心地位;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按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任期三年,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1、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名,其中5人由出资人委派。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派(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出资人的决定,并向出资人报告工作;
(2)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监事会
监事会为常设的监督执行机构,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人由出资人委派,2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
(5)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总经理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二) 公司组织结构图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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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会下设机构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研究公司短、中、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出建议;研究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并提出建议;检查公司年度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公司发展计划及发展战略的调整、完善、修订或重新制定计划。公司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拟定、监督和核实公司重大投资政策和决策;对必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单笔投资超过规定金额以上的项目、超出公司主业范围的项目,以及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认为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评价和决策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议;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
(3)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
听取经营管理层汇报有关风险控制情况;提出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风险及管理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定期评估,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经营过程中的纠纷仲裁。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
(4)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委员会
研究高级经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制定薪酬及福利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审议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监督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执行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5)审计与监督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重大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审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日常工作。
2、公司本部部门职能
发行人本部设11个职能部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投资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资本市场部、企业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监察审计部、信息科技部、投资并购部。
(1)办公室
保证公司运营秩序的责任部门。维护公司良好办公环境;协调部门之间工作关系;组织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重要文件拟定,规章制度颁布;保密工作,印章及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外交流;物业管理,后勤保障;重要事项督办;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安全生产。
(2)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党务和社会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公司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作;组织党委会会议;企业文化建设;扶贫、慈善、社会责任工作;对外宣传;群团工作。人力资源与薪酬福利的责任部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干部人事任免;员工招聘及辞退;员工考勤;本部员工和下属机构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员工培训;外事管理;计划生育;人事档案;指导下属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财务管理部
会计与财务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财务规划、财务政策制定,负责会计核算管理、预算管理与财务分析、资金管理、财务风险管理,负责税务管理,负责会计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配合本部业务部门进行经营管理;负责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的建设管理;负责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建设;负责下属企业财会机构设置、财会制度建设,对下属机构财务检查与监督;参与对外派财务人员考核;配合省国资委对公司考核;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下达、考核工作。
(4)投资管理部
投资业务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项目投资标准的制定、执行和解读;实施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及管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本部投资项目、下属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论证、审批;已投项目的跟踪、评估、退出安排;联系政府经济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资源库建设。
(5)资产管理部
管理公司政府性资产的责任部门。负责公司产权(股权)管理办法等制定和实施;负责公司持有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的资产(产权)确权、划转和维护;运用金融手段用好用活公司存量资产;负责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其后续管理;协助省国资委推进省属企业资本运作工作。
(6)资本市场部
资本市场业务经营管理部门。统筹公司的资本市场短、中、长期整体战略规划;负责公司本部资本市场业务;对已投资项目的动态市值管理;指导资本管理公司开展业务;为公司提供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7)企业管理部
管理投资企业业务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投资企业下达经营任务,跟踪经营状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负责对投资企业的产权、股权、红利等收缴工作,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负责对投资企业重大事项的信息采集,制订应对预案,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决策依据;负责对投资企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协调配合工作;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外派人员的选拨和考核工作;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下属企业的绩效考核和中层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
(8)风险管理部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部门。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决策,提出风险评估意见;对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运行,提出半年、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公司合规合法运营提供法律事务支持;经营过程中的纠纷仲裁;建设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9)监察审计部
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工作责任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决策部署,承办公司纪委日常工作及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防控廉洁风险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依据《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公司有关部门、下属企业的重要事项和重点项目开展审计监督评价;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计重大关联交易;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决策依据的合规合法性发表独立监督意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检查、纪律审查、企业审计工作,协助省国资委派驻监事会开展工作,推进公司规范经营管理。
(10)信息科技部
主要负责信息与科技行业的信息收集与整理,信息技术产业投资,省属企业经营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公司外网管理等工作。
(11)投资并购部
寻找和发现国内外并购投资机会和项目;负责并购项目的策划和交易;负责并购立项、转让意向、尽职调查等环节的投资分析和商务谈判等。
(三)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主营电力业务。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电力、投资与资产管理等行业,其采购、销售、投资等重要业务环节由公司独立决策,具有独立的业务体系及经营能力。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权属清晰,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无偿占用的情况。公司能够独立运用各项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其他任何限制。
3、人员独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有权依法自行录用和辞退职工。公司作为国有独资企业,由省发改委履行出资人职责,除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部分监事会成员由广东国资委任免外,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体系。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并建立了完整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根据经营需要在授权范围内独立作出各项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财务运作及资金使用的情况。
5、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设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子公司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次债券发行的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6]G15043380493号。
2、联营、合营企业
本公司的联营、合营企业情况详见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6]G15043380493号。
3、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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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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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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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关联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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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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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母公司以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为主业,并不从事具体经营业务,无日常关联性交易,未制定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发行人关联交易主要以下属子公司粤电集团为主,粤电集团已根据具体业务内容分别制订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如燃料采购方面,制订了《燃料采购管理办法》、《燃料安全经济供应管理办法》、《燃料质量管理办法》、《燃料购销合同管理办法》、《燃料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等规定,分别从燃料采购的决策机构设置、决策程序、操作规程、购销合同管理、市场管理、燃料质量检验、资金结算等方面加以规范;财务公司业务方面,本公司下属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及本行业业务规范,共制订了100多项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包括《单位存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信贷管理办法》、《财务融资顾问、鉴证业务管理办法》、《信贷授信管理办法》等,就集团各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的业务办理、内部控制、事后检查等环节加以规范。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发行人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还进行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配套的制度规划和设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领域,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内部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
1、 会计核算制度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行人制订了《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管理规范》,以加强公司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的作用,维护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运行,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2、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务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若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等,对于国有资本管理、资金及投资管理、筹资管理、费用管理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3、风险控制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实行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安全、稳健运行,公司建立了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发行人制订了《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指引(试行)》,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公司经营活动的效益及效率,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
4、重大事项决策
为明确董事工作及董事会运行的行为准则,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以下职权:决定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重大投资方案;决定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或产权收购等重大事项;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审定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订集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债券发行方案;拟订集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方案等。同时,为健全公司投资决策体系,提高投资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公司制定《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规定》、《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企业及投资项目汇报制度》,建立公司投资立项、评审、决策、实施、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制订了《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这些规定和流程,明确了公司招投标的方向、标准、原则和程序,保证了公司招投标的科学性,促进了公司的发展,防范了重大投资决策风险。
十、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期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后,根据《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资产管理部将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发行人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广会审字〔2015〕G15040860010号和广会审字[2016]G15043380493号。公司2016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16年1-6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此外,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自2014年年报开始执行。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并根据新准则规定对可比期间各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进行了重述。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内容及原因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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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于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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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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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B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