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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顶!撞! 滴滴司机拒交停车费酿连环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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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记者 杨凤临 报道)为逃19.5元停车费,滴滴司机陈某开着银色比亚迪轿车,把收费员翟某撞趴在车的机器盖上,顶着对方行驶数百米。好心车主出手相救,欲将陈某的车逼停,但陈某驾车横冲直撞,最终导致多起交通事故。11月16日下午,北京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两辆轿车接力阻拦

11月16日下午2时40分,此案开庭,47岁的陈某被带上法庭。陈某称,他曾经做汽车修理工作,后提前退休当滴滴司机。

今年6月,陈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一处路边停车后,因为嫌19.5元的停车费太贵而拒交,并趁收费员翟某不备驾车离开,后遇红灯被翟某追上。

案发现场照片,公交车撞上绿化带,受损严重。受损的红色轿车即为李某拦截时开的车。

待绿灯亮起,翟某站在陈某车前继续要求陈某交纳停车费,此时陈某发动车辆前行,碰撞并导致翟某身体前倾趴在其车前机器盖上。陈某在视线被翟某遮挡的情况下,仍驾车沿鲁谷东街由北向南在道路上继续行驶。

当时,跟在陈某车后的一对驾驶奔驰车的夫妇,因为担心翟某安危,一路跟随并多次意欲将陈某的车逼停,陈某不断变换行驶路线始终不停车,奔驰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将这危险的一幕拍下。

陈某驾车通过鲁谷村路口后,驾驶别克车的李某见状也开始驾车追赶,意图将陈某的车逼停。

不料,陈某驾驶车辆与李某的车发生碰撞,将翟某甩出,李某的车被撞后又与其右侧的专69路公交车发生碰撞,导致公交车冲入站台绿化带中,并将一根路灯杆撞倒。

不认罪辩称以为遭人报复

事后经鉴定,被害人翟某所受损伤为右胫腓骨骨折、多处皮肤软组织伤等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李某车辆损失约10万余元,绿化带损失约6000余元。案发后,陈某被民警在现场查获。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

“陈某态度不好,出事后始终没有赔礼道歉。”翟某一方要求对陈某从重处罚,并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共计50余万元。

据了解,55岁的翟某目前伤势仍不稳定,不能下地走路,需继续治疗。

法庭上,陈某不认可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

“我视力不好,眼睛有重影,当天刚做完眼部清洗手术。”陈某说,他停车时没有看到收费员,也没有看到停车条。他在车里睡了一会儿后决定开车回家,不料刚开了大约几百米,在等红灯时突然跑过来一个人,站在自己车前。

“这人没告诉我要收费,也没有出示证件,就说不让走,我按喇叭他也不走。”陈某说,他准备把车开到路边停下来了解情况,不知为何后边追上来一辆奔驰车,还听到有人说了句“打丫的”。

“我以为当滴滴司机接触的人杂,得罪人了,有人要报复我,还担心他们是一伙的,吓得惊慌失措,只好继续开车。”法庭上,陈某始终称以为遭人报复。

公诉人问道,这么做不担心翟某的安危,不怕发生交通事故吗?

“他主动趴到我车上,给我思想造成重大压力,我以为遇到危险,管不了那么多。”陈某说。

案发现场,陈某自己驾驶的银色比亚迪轿车,车身右侧受损严重。

行车记录仪拍下全过程

陈某的说法是否属实呢?

被害人翟某称,当天向陈某表明了身份,在其车上贴了停车条,并解释了收费情况,而陈某拒绝交纳。

多名证人表示,翟某当天身穿收费员的工作服,衣服颜色醒目,能够轻易辨识其身份。

陈某的行车记录仪显示,案发前,陈某和翟某有长达几分钟的对话。翟某告知陈某停车费每小时6元,而陈某嫌停车费贵,提出质疑,还亲自下车查看了停车收费标准。就在翟某收取另一车主停车费时,陈某趁机驾车离去。

奔驰车的行车记录仪则记录了整个过程,收费员翟某拦住陈某的车后,在车前解释了14秒钟。而陈某仍然发动汽车,顶着翟某前行,直至撞上一辆别克轿车,将翟某甩出几米远,重重趴在地上。

“我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一个公平的处理。关于撞人,我在这里表示道歉,在合理的权限我愿意赔。”在最后陈述阶段,陈某说。

陈某接受庭审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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