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鲍勃·迪伦, 吟唱之上有诗歌

第一财经日报

关注

  鲍勃·迪伦, 吟唱之上有诗歌

  吴丹 彭晓玲 葛怡婷

  北京时间10月13日19时,瑞典文学院宣布美国民谣歌手鲍勃·迪伦获得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这一消息显然让人们有些错愕。在Ladbrokes和Unibet两家著名博彩网站的赔率榜上,并没有人注意到鲍勃·迪伦的名字——尽管这位诗人歌手自1996年起,已数度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

  歌手?诗人?在瑞典文学院宣布这则重磅新闻之后,人们不免又要为75岁的鲍勃·迪伦寻找更贴切的身份界定。正如多年前《华盛顿邮报》在一篇书评中所形容的,鲍勃·迪伦是“一位化装成荡秋千演员的诗人”。作为美国进入媒体时代的第一位“媒体诗人”,这个曾经倔强、叛逆而不合作的民谣歌手,一度是美国反叛文化的代言者,他朴素而自由的诗歌、他的文学成就,似乎一直隐匿在他音乐的盛名背后。

  瑞典文学院为鲍勃·迪伦授奖的颁奖词是,“为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带来了全新的诗意表达方式”。对此,以鲍勃·迪伦及其乐队为写作对象的《老美国志异》一书的中文译者董楠告诉《第一财经日报》,鲍勃·迪伦的音乐传统,来自英国古代民谣和黑人民谣,也有美国乡村音乐和西部山区白人音乐的结合。同时他的歌词中有现实主义、神秘主义、民间传说色彩,他还喜欢法国象征主义诗人兰波。“如果把他的歌词写作用文坛上的作家来比较,他有点像美国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霍桑等。”董楠说。

  瑞典文学院则希望人们追溯到更遥远的诗歌传统。“关于迪伦的选择可能令人惊讶,但如果你在历史中追溯,你会发现荷马和萨福。他们的诗歌作品也同样被演绎,这一点和鲍勃·迪伦是一样的,我们今天还在阅读荷马和萨福,并且从中获得享受。我们也应该阅读迪伦。”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常任秘书长萨拉·达尼乌斯(SaraDanius)在公布奖项后接受采访时说。

  诗歌最贴切的表达方式

  “到鲍勃·迪伦这个年纪,什么奖都拿遍了。但诺贝尔文学奖,我觉得他既在乎又不在乎。”乐评人、诗人孙孟晋听到鲍勃·迪伦获奖的消息,丝毫不觉得意外,“他不止一次在候选名单中,而且一直在前50名。他能获奖我觉得挺好,他的歌词比很多西方诗人写得好,他的《编年史》是传记文学的典范。迪伦能获奖,说明西方人对文学的理解确实不一样,他们会把迪伦的歌词、回忆录看得很高,看成顶尖的文学。但说实话,中国人对文学的理解很有偏差,我们把诗歌文学和歌词是分开来看的,不可能把崔健的歌词看成文学。”

  孙孟晋大学时代因喜欢诗歌而痴迷鲍勃·迪伦,“迪伦肯定是先喜欢诗歌才走上民谣道路,他就是受到威尔士诗人迪伦·托马斯的影响,才把姓氏齐默尔曼改为迪伦。他喜欢的作家很杂,但他主要受到迪伦·托马斯、金斯堡等垮掉派诗人的影响。”

  迪伦的歌词题材多样,宗教、政治、爱情、政治、死亡都有涵盖。他曾从《圣经》中汲取创作灵感,《重返61号高速公路》中的密西西比三角洲,不仅是他童年成长的地方,也是《圣经》上亚伯拉罕应上帝的指令奉献出自己儿子的地方。迪伦还专门在图书馆研究历史上古老的传奇,比如哪些地方有古老的连环杀人案。早期创作时,他还喜欢关注新闻事件。

  《答案在风中飘扬》是迪伦最为经典的歌曲。但董楠认为,其实在他创作的后期,还有很多中国听众不太熟悉的歌曲也非常优秀,并带有象征主义和神秘主义色彩,比如《始终是那座瞭望台》的歌词就可以有很多种解读,像寓言一般,呈现出哲理色彩。

  在孙孟晋看来,鲍勃·迪伦是“一位很有智慧、很怪异的老家伙”,也是西方反主流文化的活标本,“早年的鲍勃·迪伦有些嬉皮的东西,但他会不断对这些产生怀疑,他甚至对摇滚、嬉皮都怀疑过。在26岁之前,他就已经把一个时代的背面看得十分通透。”

  早在上世纪60年代,迪伦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立大学文学院主修音乐理论时,就开始沉迷美国现代派诗歌,尤其以50年代“垮掉派”诗人金斯堡作品对其影响最大。还在大学期间,他就卷入了知识分子民谣圈,和金斯堡私交甚密,并开始尝试作词作曲。在他早期的作品中就能窥见其强烈的诗歌意象。

  Dylanology是西方文化界为鲍勃·迪伦而设立的一门学派,所谓“迪伦学”,研究的正是他歌词中所隐含的西方文学、社会学、哲学内涵。在美国的很多大学里,迪伦所写的歌词也总是被作为文科教材。

  在迪伦早期创作并演唱的《大雨将至》、《答案在风中飘扬》等歌曲,歌词就有很浓厚的“垮掉派”风格——散文式的长句,不加修饰的口语化词句,无拘无束的情感如瀑布奔流,不受抑制的自由思维。

  “我看见成群的野狼包围初生的婴儿/我看见空无一人的铺满钻石的路/我看见黑色的树干鲜血淋漓/我看见满屋拥挤的人群,人们手里的铁锤在流血/我看见白色的梯子上被水覆盖/我看见无数人在怒吼,他们的舌头都已溃烂/我看见钢枪和利剑握在少年的手里/而那大雨,那大雨,那大雨,那大雨/而那大雨即将来临……”

  这首《大雨将至》,是迪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形形色色的意象和出色的比喻,自然而不露痕迹,二战后世界被推至核战边缘的恐慌情绪令人印象深刻。

  与金斯堡的诗歌一样,迪伦的歌词是口语式的,自由、真切而充满气势。当年金斯堡就热衷于在公共场合大声朗读诗歌,并配以音乐伴奏,只为让诗歌更加悦耳且更容易被传播开。某种程度上,迪伦的歌词与他吟唱般的沙哑嗓音,恰是念诵诗歌最贴切的表达方式。

  “有时候你看迪伦的歌词很简单,但他背后有很深层次的表达。”孙孟晋认为,迪伦从年轻时就是一个个性复杂的人,“他的歌词避开了学院派的一些气质,表达方式是真实又复杂的。”

  现实世界的感受器

  一把木吉他,一把流浪气息的口琴伴奏,加上含混不清的唱腔,就是迪伦最经典的民谣歌手形象。他继承了美国“说唱布鲁斯”的传统,把许多带有讽刺意味的故事即兴唱出来,表达他的孤独、愤怒、激情或是无畏。他用含糊而轻巧的发音削弱诗歌的押韵,因为押韵本身就意味着刻意。他需要用不经意的唱腔,像说话一样,以平淡质朴的曲调来吟诵他的歌词。他与金斯堡一样喜欢用排比句,这些句子重复出现,制造出催眠般的迷幻与忧伤。

  迪伦曾经描述他第一次听布鲁斯之王罗伯特·约翰逊(RobertJohnson)的歌,“它们在意义上与感情上是那样自然,为你描绘出如此丰富的内心图景。这种内心的图景不是你每时每刻都能仔细分辨出的,因为你做不到。有太多确实的词语,太多双关的存在。”事实上,这也是他的音乐给人们的印象。

  在自传《像一块滚石》中,迪伦写道:“《在路上》、《嚎叫》和《汽油》代表的街头意识形态标志着一种新型的人的存在,它们不在这里,但你能期望什么?每分钟45转的唱片做不了这些。”迪伦一直认为,音乐并不只是用来娱乐和消遣的,而是要有思想性。他曾说,“我唱的民谣绝不轻松。这些歌曲对我来说,比轻松的娱乐要重要得多。它们是我的感受器,指引我进入某种与现实不同的意识中,某个不同的境界中,某种自由的境界。”

  “迪伦早期的歌词中有对社会的关注,也有对人性的看法和描述。他的歌词里有各种文学意象,民谣叙事上的特征被他扩大了,他的歌词所包含的空间非常大,这是很多音乐人做不到的。他会用酸雨来形容核弹爆炸,会用非常犀利、晦涩的方式去挖苦人,就算时事也能以自己的语言去表达。在这个层面上,他的贡献是超越音乐的。”孙孟晋说,迪伦的清醒与伟大在于,他从没把自己神圣化,对世界也从来都保持怀疑。

  1969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四十多万嬉皮士浑身沾满稀泥,在萦绕着大麻味的空气中,人们听着迪伦唱歌,所有人高声嚎叫着将他奉为民谣英雄。从那一刻起到今天,接近半个世纪过去了,鲍勃·迪伦一直是这个时代的传奇。而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之名,不过是为这个传奇增添一抹早就存在的色彩。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