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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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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公告编号:2016-051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10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德群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鉴于近期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较大,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部分交易对方最终无法就重要交易条款达成一致,为保证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公司决定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董事长刘德群先生、董事刘晓庆女士系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资产置换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与南昌京鑫优贝网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冯文杰合计持有的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5.00%股权进行置换。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资产置换报告书》。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经营总监徐玉岩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该报告已于2016年8月15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同意徐玉岩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经营总监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补选姚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补选董事的任期将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补选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原公司独立董事丁慧女士因个人工作岗位变动原因已于2016年6月2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董事会同意丁慧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补选骆祖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补选董事的任期将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中,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8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简历

姚栎: 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54年,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香港培训中心主管等职务;世茂房地产营运总监、执行董事;海峡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斑鸠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栎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骆祖望: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47年,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兼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已退休。现任上海财通坤田汽销公司董事长、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骆祖望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公告编号:2016-052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壹桥海参,股票代码:002447)将于2016年8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2016年8月17日“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完毕,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壹桥海参,股票代码:002447)于2016年3月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6日起继续停牌。2016年5月17日、2016年6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2016年9月8日。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现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筹划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收购互联网泛娱乐行业的标的资产。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聘请了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就重组事宜进行了大量的沟通谈判、协商、论证和尽职调查等工作。

在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在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终止的原因

本次拟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置换,重组标的资产为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融信优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入资产”)。置入资产所属互联网泛娱乐行业,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市场前景广阔,但行业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会对置入公司业绩波动造成影响。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组方案进行了深入商讨,鉴于近期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部分交易对方最终无法就重要交易条款达成一致,为保证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公司决定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系因方案调整所致,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按照调整后的方案,公司将以部分资产与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5%的股权进行置换,从而进入互联网泛娱乐行业。通过本次交易,将公司经营效率相对较低的部分资产与交易对方盈利能力更强的资产进行置换,能够显著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公司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公告编号:2016—054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30日-2016年8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15:00至2016年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84-1号壹桥海参营销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资产置换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议案1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由公司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8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针对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8月24日9:00—11:00、13:00—15: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6年8月24日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林春霖

联系电话:0411-85269999

传真:0411-85269444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炮台镇鲍鱼岛村

邮编:1163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一: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447”。

2.投票简称:“壹桥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壹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二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如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权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公告编号:2016—055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届时本公司针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8月17日(星期三),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平台召开说明会(IR 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网站:http://irm.p5w.net)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德群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春霖先生及财务总监宋晓辉先生等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IR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http://irm.p5w.net),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春霖

电 话:0411-85269999

传 真:0411-85269444

邮 箱:dlyiqiao@@126.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公司股票将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日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公告编号:2016-053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经营总监徐玉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经营总监职务。辞职后,徐玉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对徐玉岩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公告编号:2016—056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庆和赵长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8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庆女士及赵长松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确认函》,刘德群先生、刘晓庆女士和赵长松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截至公告日,刘德群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27,6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4.40%;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81,900,000股,有限售流通股为245,700,000股。刘德群先生通过华商基金-广发银行-华商助力企业1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18,858,8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该部分为无限售流通股。

刘德群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346,458,8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3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100,758,811股,有限售流通股为245,700,000股。

2.截至公告日,刘晓庆女士共持有本公司 88,56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30%,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2,140,000股,有限售流通股为66,420,000股。

3.截至公告日,赵长松先生共持有本公司21,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20%,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0,820,000股,有限售流通股为18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刘德群先生通过一致行动人刘晓庆、赵长松和“华商助力企业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包括本人持股)持有公司456,018,81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8%。其中合计无限售流通股为143,718,8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09%;有限售流通股为312,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刘德群、刘晓庆、赵长松;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2016年08月22日起未来六个月内;

4.拟减持比例:预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9%,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3,718,811股;(刘德群:预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58%,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758,811股;刘晓庆:预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2%,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2,140,000股。赵长松:预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9%,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820,000股。)

5.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及其女刘晓庆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自愿接受锁定,在此期间承诺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出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离职满半年后12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0%。

作为上市时股东赵长松承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在此期间承诺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大连壹桥股份,也不由大连壹桥收购该部分股份。

②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2012年7月13日,因刘晓庆女士与赵长松先生登记结婚,刘德群先生、刘晓庆女士与赵长松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刘德群先生增持了实际支配公司的股份。此次增持完成后,一致性行动人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股份减持。

2015年9月2日,刘德群先生通过“华商助力企业1号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对公司股份的增持,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庆女士、赵长松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庆女士、赵长松先生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完成后,刘德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不低于245,700,000股,刘晓庆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不低于66,420,000股,赵长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不低于180,000股。

刘德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合计不低于312,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刘德群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最近一年内,刘德群先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4.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5.公司将督促刘德群先生、刘晓庆女士和赵长松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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