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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警示风险:互联网平台买卖境外股票无法律保障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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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丹丹 ○编辑 浦泓毅

对于“老虎证券”、“富途网络”、“积木股票”等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可以提供境外股票买卖服务的现象,证监会26日在官方网站作出风险警示,提醒投资者勿参与此类投资,以免遭受损失。证监会同时强调,目前除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沪港通外,未批准任何境内外机构开展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

近期,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境内互联网公司合作,通过境内互联网公司的平台网站或移动客户端为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提供交易渠道和服务。这类平台有老虎证券、富途网络、积木股票等。

证监会指出,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内互联网公司的平台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参与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且证券投资账户及资金均在境外,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证监会强调,请勿参与此类投资,以免遭受损失。

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我国《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经营证券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境内居民可以通过购买QDII基金产品份额、参与沪港通交易等合法渠道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目前除这两个机制外,证监会未批准任何境内外机构开展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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