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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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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4日15:00至2016年7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战良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16年6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7人,代表股份587,750,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57,117,748股的46.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8人,代表股份559,089,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5.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8,661,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8%。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563,413,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5.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34,812,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0.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8,601,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7%。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3人,代表股份24,336,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2人,代表股份24,276,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

8、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改扩建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三堡至水口段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87,690,7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9%;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63,413,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5.86%;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276,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4.13%;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姚继伟、荣鹭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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