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时报网
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6-039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在深圳市航都大厦2517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会的董事9人,分别为:由镭先生、朱军先生、汪名川先生、刘爱义先生、钟思均先生、刘静瑜女士、谢汉萍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由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朱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1),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由镭先生、汪名川先生、刘静瑜女士、钟思均先生、谢汉萍先生
委员会主席:由镭先生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
陈菡女士、陈泽桐先生、谢汉萍先生、朱军先生、 汪名川先生
委员会主席:陈菡女士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
陈泽桐先生、谢汉萍先生、陈菡女士、朱军先生、刘爱义先生
委员会主席:陈泽桐先生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朱军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刘静瑜女士、耿言安先生
委员会主席:朱军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由镭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刘静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2),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刘静瑜总经理的提名,同意聘任刘爱义先生、孙永茂先生、娄军先生、赵军先生、曾章和先生、屈桂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耿言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3),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李撼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负责人(简历见附件3),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由镭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刘长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3),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胡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3),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信息披露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同意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组成。
十、审议通过《信息披露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信息披露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
修订后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2、公司总经理简历
3、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计监察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由镭先生简历
由镭,男,1969年2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南电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南电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企业战略与管理部经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由镭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由镭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由镭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由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军先生简历
朱军,男,1963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山东省鱼台县李阁乡秘书,山东省济宁棉纺织厂细纱车间主任,济宁化纤厂副厂长,济宁市纺织工业公司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汶上县政府副县长,山东省纺织厅办公室主任、人教处处长,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朱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朱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2:公司总经理简历
刘静瑜女士简历
刘静瑜,女,1970年4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进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刘静瑜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刘静瑜女士持有本公司20,000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3: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计监察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爱义先生简历
刘爱义,男,1972年2月出生,高级政工师,北京大学公共关系管理专业硕士。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业务经理、人力资源部领导干部处处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管人才处处长,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止目前,刘爱义先生已经辞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的职务,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刘爱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刘爱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永茂先生简历
孙永茂,男,1963年8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硕士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马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国天马公司董事,天马NLT美国公司董事,天马NLT欧洲公司监管委员会委员,NLT Technologies, Ltd.取缔役。1992年加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工程师,1996年任深圳市科利德精细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起历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供销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采购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孙永茂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孙永茂先生持有本公司10,700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娄军先生简历
娄军,男,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西安第705研究所专业组长,上海华虹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总监,新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娄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娄军先生持有本公司10,700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军先生简历
赵军,男,1972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加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质量部经理、大客户部高级经理、制造中心总监,深圳事业部副总经理,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赵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赵军先生持有本公司30,000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曾章和先生简历
曾章和,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统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TFT技术开发部副理、OLED设计工程课组经理。2009年加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发中心经理、总监、高级总监。
曾章和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曾章和先生持有本公司7,800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屈桂锦女士简历
屈桂锦,女,196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国天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马NLT美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马NLT欧洲公司监管委员会主席。1991年加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部门经理助理、销售部副经理、香港市场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供应链总监兼任天马海外市场部经理、美国天马公司总经理、驰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Tianma NLT America Inc. 董事长、总经理。
屈桂锦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屈桂锦女士持有本公司10,800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耿言安先生简历
耿言安,男,198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马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韩国天马公司董事,NLT Technologies, Ltd.监查役,天马NLT美国公司董事,天马NLT欧洲公司监管委员会委员。2007年加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耿言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耿言安先生持有本公司7,700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撼先生简历
李撼,男,1978年3月出生,民商法学硕士。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负责人,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纪检监察部高级经理。曾任友富(上海)有限公司法务主管,上海欧忆智能网络有限公司法务经理,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副经理。
李撼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李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长清先生简历
刘长清,男,1957年1月出生,经济师,大专学历。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国营四三〇厂厂办秘书、厂长秘书,深圳飞图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2000年加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经理部副经理、行政部经理,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秘书。
刘长清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刘长清先生持有本公司7,500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其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6225886
传真:0755-86225772
电子邮件:sztmzq@@tianma.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金龙工业城64栋7楼
邮编:518052
胡茜女士简历
胡茜,女,198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加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于公司证券管理中心,2011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胡茜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胡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其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094882
传真:0755-86225772
电子邮件:sztmzq@@tianma.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金龙工业城64栋7楼
邮编:518052
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6-040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在深圳市航都大厦2517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选举陈宏良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陈宏良先生简历
陈宏良,男,1968年11月出生,一级高级经济师,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
陈宏良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陈宏良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宏良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陈宏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6-038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2:4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8-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下午3:00-6月29日下午3:00。
3、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2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2517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由镭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名,代表股份700,630,9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0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499,627,2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5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01,003,6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461%。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17,409,5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7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9,088,7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0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8,320,8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76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858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798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11,317万元、提取盈余公积2,086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32,253万元。母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9,140万元、15,930万元、20,858万元,该三年累计45,928万元。股东大会同意以2016年1月15日总股本1,401,098,7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6元(含税),总计派息84,065,925元。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2016年度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45,9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7,525万元。
本议案属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等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3年7月19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上述《金融服务协议》已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继续与中航财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航财司将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结算等业务,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均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均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
本议案属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等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8.1.1选举由镭先生为公司董事
8.1.2选举朱军先生为公司董事
8.1.3选举汪名川先生为公司董事
8.1.4选举刘爱义先生为公司董事
8.1.5选举钟思均先生为公司董事
8.1.6选举刘静瑜女士为公司董事
8.2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1选举谢汉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2.2选举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2.3选举陈菡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迟云峰先生、刘伟先生共五人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9.1选举陈宏良先生为公司监事
9.2选举盛帆先生为公司监事
9.3选举徐斌先生为公司监事
10、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股东大会同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每位每年12.8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分别为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整、人民币四十五万元整,合计为人民币二百一十五万元整。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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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铁山、刘文献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