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3证券简称:河池化工公告编号:2016-037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6年6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安楚玉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章程第四十三条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之日收市后在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股份数计算。”
现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之日收市后在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股份数计算。”
2、原章程第一百零八条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人(其中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其中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和自行搜寻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征求了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认为下述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定为本次换届选举董事人选:
1、提名熊续强、邹朝辉、张福华、安楚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万寿义、马云星、杜惟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通过对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但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7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7月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9)。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附:各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续强:男,1956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香港居民,不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2000年12月至今任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05年5月至今任宁波如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今任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熊续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未来潜在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福华:男,1972年12月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7月至2006年9月任浙江金华邮电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10月至2008年4月任浙江三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08年5月至2010年5月任银亿宏峰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福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未来潜在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邹朝辉:男,1982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总监;2012年3月至今任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5月至今任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至今任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邹朝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未来潜在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安楚玉,男,1979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9月至2010年5月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室秘书;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经营办主任科员;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经营办副主任助理;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任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安楚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股东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寿义:男,1955年9月生,博士,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5月至1998年8月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研室主任;1998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2003年1月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生导师;1998年8月至今兼任东北财经大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2007年8月至今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大学部常务副主任;2010年1月至今兼任营口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兼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万寿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杜惟毅:男,1975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中心助理经理;2004年7月至2007年3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经理;2007年3月至2011年8月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监查部高级经理;2011年8月至2014年6月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法律部副总监;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2015年3月至今任昊理文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6月至今兼任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今兼任昇印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今兼任若宇检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惟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马云星:男,1971年4月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6年至今在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兼任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云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53证券简称:河池化工公告编号:2016-03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6月2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勇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监事会和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现提名戴高杰、杨承锋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23日
附:各监事候选人简历
戴高杰:男,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审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3月至2006年1月任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6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1月至2012年3月任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6月任宁波卓越圣龙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今任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戴高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未来潜在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杨承锋:男,1974年2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2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法务干事;2010年5月至2011年7月任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保卫部部长;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任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年8月至2013年2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5年8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营管理部部长。
杨承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53证券简称:河池化工公告编号:2016-039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定于2016年7月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7日15:00 至2016年7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7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3、4将以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临时董事会、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覃丽芳、陈延芬
联系电话:0778-2266867
传真:0778-2266882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3
2、投票简称:河化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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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会议议案2、3、4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总议案表示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议案编码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2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4为选举监事,4.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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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如议案4,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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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