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6-006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6月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八人,实参加董事八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部分资产出售给关联方并按评估价值作为成交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2)。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并按评估价值作为成交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转让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3)。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七台河重机金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并按评估价值作为成交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转让七台河重机金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4)。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66.66%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关联方并按评估价值作为成交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转让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5)。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201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6)。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西安重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转让所持有西安重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该公司的任何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转让西安重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6-006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6月12日上午11:0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项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同意该项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项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同意该项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七台河重机金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项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整合现有业务,同意该项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项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同意该项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双方的业务发展需要,是必要的,同意该项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6-006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拟出售部分闲置资产,该部分资产的受让方为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林钢办公楼西经开大道东段路北
3、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圆整
4、法定代表人:郭浩
5、经营范围:商砼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7、股权结构:
■
8、关联关系说明
受让方和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标的资产情况
1、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
2、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为保证交易的公平、价格的公允,公司委托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交易情况
经双方同意,本次交易根据评估净值进行成交,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相关主体各自承担。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剥离部分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整体质量和使用效率。
2、本次资产交易的金额较小,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不大。
五、相关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交易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六、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该交易方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4、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述资产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6-006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资产的整体质量和使用效率,拟转让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该部分股权的受让方为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林州经济开发区陵阳路北段
3、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4、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5、经营范围:铸锻件、模锻件、铝合金、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建材销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二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7、股权结构:
■
8、关联关系说明
受让方和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标的资产情况
1、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近年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影响,铁矿石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子公司整体运营较为困难,经公司决定,标的公司已于2016年2月停产。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2、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为保证交易的公平、价格的公允,公司委托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股权)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股权变更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任何股权;标的公司将变更为受让方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目前为标的公司提供的30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事项,将及时通过置换方式予以变更;截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应收标的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4664.21万元,将由对方及时归还。
4、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石村铁矿、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晋家庄铁矿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分别为“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2012年12月至2016年3月”,采矿权许可证延续工作正在办理中。
5、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出资时的土地使用权手续,目前也正在办理变更至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的相关手续。
三、交易情况
经双方同意,本次交易根据评估价值进行成交,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相关主体各自承担。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资产的整体质量和使用效率。
2、本次股权转让的投资收益为3,320.08万元,会对当期损益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具体金额尚需以审计机构确认的为准。
五、相关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交易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六、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该交易方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4、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述资产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6-006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七台河重机金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资产的整体质量和使用效率,拟转让七台河重机金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该部分股权的受让方为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林州经济开发区陵阳路北段
3、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4、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5、经营范围:铸锻件、模锻件、铝合金、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建材销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二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7、股权结构:
■
8、关联关系说明
受让方和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标的资产情况
1、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七台河重机金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近年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影响,煤机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子公司整体运营较为困难。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拟将公司持有其股权全部转让。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已审,2016年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为保证交易的公平、价格的公允,公司委托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股权)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年4月3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股权变更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任何股权;标的公司将变更为受让方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除应收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377.25万元,将由对方及时归还外,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
三、交易情况
经双方同意,本次交易根据评估价值进行成交,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相关主体各自承担。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资产的整体质量和使用效率。
2、本次股权转让的投资收益为2,050.06万元,会对当期损益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具体金额尚需以审计机构确认的为准。
五、相关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交易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六、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该交易方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4、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6-006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资产的整体质量和使用效率,拟转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66.66%的股权。该部分股权的受让方为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林州经济开发区陵阳路北段;
3、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4、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5、经营范围:铸锻件、模锻件、铝合金、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建材销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二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7、股权结构:
■
8、关联关系说明
受让方和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标的资产情况
1、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近年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影响,油气等能源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子公司整体运营较为困难。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公司拟将持有其66.66%的股权转让,且原对方股东放弃了优先受让权。其股权结构和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本次变更前后股权结构
变更前:
■
变更后:
■
(2)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已审,2016年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为保证交易的公平、价格的公允,公司委托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股权)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年4月3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股权变更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任何股权;标的公司将变更为受让方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不存在应收标的公司款项,也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
三、交易情况
1、经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参照评估价值,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转让方已实际出资金额3000万元,并认缴后续出资后,享有相关股东权利、承担相关股东义务。
2、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相关主体各自承担。
3、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资产的整体质量和使用效率。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无影响。
五、相关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交易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六、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该交易方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4、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述资产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6-006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预计2016年度与关联方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简介
1、公司名称: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林钢办公楼西经开大道东段路北
3、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圆整
4、法定代表人:郭浩
5、经营范围:商砼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7、股权结构:
■
8、关联关系说明:对方与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2016年度关联方交易预计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及金额如下表:
■
注:上述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公司2016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预计的,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降低相关方的采购成本,确保产品质量和供货及时;交易有利于双方取得双赢的合作效果。
交易价格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四、相关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交易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保荐机构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五、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该交易方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6-006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西安重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布局。拟将公司持有的西安重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西安重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股权。
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东段9号;
4、法定代表人:李德锁;
5、注册资本:贰拾捌亿元整
6、经营范围:采煤机、掘进机、液压支架、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防爆电气产品(国家专控除外)、矿井专业设备、采煤机单体支柱、绞车、电机车、矿车、矿用通风机、扒斗装岩机、金属顶梁、机械加工、安装、修理、进出口水工设备、非标准设备、管件接头;矿山开采机械、工程机械及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机电产品(除小轿车外)、成套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7、股权结构:
■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重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注 册 号:610131100142099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B座802、803、804室
5、法定代表人:刘韩勇
6、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7、成立日期:2014年6月13日
8、经营期限:2014年6月13日至2054年6月5日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数字化矿山系统工程开发应用;计算机通讯、监控、网络,安防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应用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矿山设备、机电产品(不含汽车)销售;电气设备开发应用销售;数码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自动化产品及耗材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10、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股权变更前后对照表
■
三、本次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及行业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煤机及相关业务量持续萎缩。根据公司的业务转型规划和经营方针,拟通过对子公司实施关、停、并、转等方式,实现原有资源的整合和优化,以提高资产质量,促进业务转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西安重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对认缴出资的转让,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6-006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13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宫空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与四维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就双方在卫星应用方面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介绍
(一)甲方:四维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73494930;
2、法定代表人:曹天景;
3、注册资本:4687.5万元;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14层1406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经批准后依批准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乙方:北京天宫空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与合作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双方合作背景
四维数创是国内倾斜航空摄影及自动三维建模技术的领先企业,并积极拓展定位导航、智慧城市和信息安全与电子政务等相关业务,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新型时空地理信息大数据平台产品和服务提供商。
北京天宫是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等合资成立的从事卫星测控、在轨运行、数据处理与分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卫星应用项目即由子公司北京中科林重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天宫公司共同实施。
双方拟就卫星应用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时空地理信息及城市大数据应用等领域进行深入合作。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在卫星遥感摄像相关的业务采购、分销业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乙方的相应产品或服务。
2、乙方在卫星遥感影像相关数据处理业务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甲方的软件产品和服务进行影像数据处理。
3、双方拟在智慧城市建设、时空地理信息及城市大数据应用方面展开战略合作。
4、双方拟在太空应用技术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积极展开交流合作;
5、双方将通过相关具体合同或协议约定,具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及时履行。
四、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一方面为公司的卫星应用项目在影像数据处理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双方的优势互补,更有利于卫星应用项目的快速推进和市场拓展。
关于公司卫星应用项目的可行性、资质条件、资金来源、技术储备和业务风险等相关事项,敬请关注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卫星应用项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7)。
五、其他说明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具有约束性的法律效力。涉及合作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项目建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后,另行签订具体的执行协议。
公司将根据双方的合作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北京天宫空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与四维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6-006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2016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5:00至2016年6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授权代理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出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转让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转让七台河重机金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转让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预计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
(三)登记地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信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四)邮政编码:456561;
(五)联系人:曹庆平;
(六)联系电话:0372-3263566、0372-3263686;
传真号码:0372-3263566;
(七)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一)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535;投票简称:林重投票;
3、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深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申请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的,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在密码激活服务功能下填报校验号码。服务密码可以在提交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在密码挂失服务功能下申报挂失,五分钟后原服务密码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服务密码。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3)机构投资者可以按照深交所认证中心网站(网址:http://ca.szse.cn)载明的《深圳证券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说明》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更新、解锁等相关业务,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5:00至2016年6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表决与计票规则
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本次投票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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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章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