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诸多违规 民生证券保代遭深交所处分
国际金融报
此前,因存在诸多违规行为,深交所已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菱科技”)进行了公开谴责处分。5月23日晚间,深交所作出对八菱科技保荐代表人,现任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金亚平、李凯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金亚平和李凯担任保荐代表人的八菱科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年11月26日、27日,八菱科技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11月30日,八菱科技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八菱科技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12月1日,八菱科技披露《关于对深圳前海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八菱科技拟对深圳前海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八菱投资基金”)增资1.9亿元,另一出资人黄生田将增资1000万元,八菱投资基金同时将吸纳不超过8名合伙人以不超过8亿元的出资额入伙。同日,八菱科技披露《关于八菱投资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称八菱投资基金拟出资1.3亿元与深圳市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王彦直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盖娅八菱”)。12月7日,八菱科技披露《关于八菱投资基金参与认购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公告》,称八菱投资基金参与认购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娅互娱”)定向增发股票730万股,认购额为2.34亿元。
经查实,八菱科技在2015年11月27日前,已经筹划并拟定了对八菱投资基金增资、八菱投资基金出资设立盖娅八菱及认购盖娅互娱定向增发股票事宜。八菱科技11月30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不真实,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不真实、不完整。八菱科技的保荐代表人在11月27日前已知悉八菱科技拟对八菱投资基金增资、八菱投资基金拟投资盖娅互娱事宜,没有及时督促八菱科技更正相关公告。
深交所认为,金亚平和李凯作为八菱科技的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及时发现和制止八菱科技上述违规行为,也未能督导八菱科技作出整改,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第4.6条的规定,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第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鉴于金亚平和李凯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5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金亚平和李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同时,对于金亚平和李凯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深交所表示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截至5月23日收盘,八菱科技报30.19元,微涨0.87%。(国际金融报记者 赵怡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