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8683309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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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与产品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钛白粉的生产与销售。 钛白粉的化学名称为二氧化钛,商用名称为钛白粉,化学分子式为TiO2。钛白粉是目前世界上性能最佳的白色颜料,钛白粉作为一种重要的无机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造纸、油墨、橡胶、化纤、搪瓷、电焊条等多种领域,其发展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相关。
2、行业发展现状与周期性特点
在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前提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有利于促进钛白粉行业的快速发展,预期在未来很长的一个时期内,中国钛白粉市场的消费状况会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目前,我国钛白粉行业存在产品结构不合理,普通、低端钛白粉产能相对过剩,而高端、专用产品短缺,尤其是高性能的金红石型钛白粉,仍部分依赖进口的现状,已经不能适应下游行业发展对钛白粉品种和质量的需求。
钛白粉主要应用于涂料、塑料、造纸、油墨等下游应用领域,因此钛白粉的行业周期性与下游应用行业的周期性密切相关。
3、经营模式与业绩驱动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与经销销售模式,以国内市场为主,少量产品出口。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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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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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全国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国内外钛白粉市场需求萎靡不振,钛白粉生产的环保处置及排放要求日益严格,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面对行业产能过剩、优胜劣汰的态势,公司以满足安全环保生产要求为前提,以科研创新为动力,以打造行业能效标杆为契机,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凝聚可持续发展动力。在董事会的关心支持下,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带领全体干部员工戮力同心,努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各项经营目标任务。杜绝各类重大事故,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实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为零,实现安全生产,环保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完成钛白粉总产量76266吨,其中锐钛型钛白粉34333吨,金红石型钛白粉41933吨,一等品率均为100%,全部设备完好率98.38%,实现TiO2收率85.3%,销售钛白粉75581吨,其中锐钛型钛白粉32485吨,金红石型钛白粉43096吨,硫酸亚铁销售265535吨,钛白粉产销率99.10%、资金回笼率102%,实现营业收入70987.23万元,实现净利润13118.22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大额政府补助。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公司2015年新设立了南京金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金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南京金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该项补充与完善对公司损益没有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三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南京金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金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南京金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金东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45证券简称:金浦钛业公告编号:2016-032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6年,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发生的采购原材料、房屋租赁、提供产品原料运输及仓储中转业务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965万元。
2、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金东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经王俊董事、彭安铮董事和两名独立董事表决)。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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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6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203.1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金东
注册资本:65,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
主营业务:石油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科技投资、合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承办创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业务;对企业进行投资并管理;创办高技术成果产业化基地、示范高科技产业成果;投资、咨询。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金浦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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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钟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钟化”)
法定代表人:郭金东
注册资本:25,561.598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丰华路158号?
主营业务:农药助剂与表面活性剂项目、聚醚多元醇新材料项
目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提供劳务服务;设备及房屋租赁。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钟化是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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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京金浦锦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锦湖”)
法定代表人:朴点奎
注册资本:5,518.92万美元
注册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丰华路139号?
主营业务:环氧丙烷系列产品、聚醚多元醇系列产品、离子膜烧碱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科研开发。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金浦锦湖是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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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英萨”)
法定代表人:孙诚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109号
主营业务:从事包括丁腈橡胶制造,丁腈橡胶及其相关石油化工产品(丁二烯、丙烯腈以及橡胶助剂)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从事与此类产品有关的研究、开发。服务及其他相关的经营活动(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审批和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南京英萨是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合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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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塑胶”)
法定代表人:郭金东
注册资本:7,920.69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大纬东路186号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销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聚丙烯、塑料制品、热能(蒸汽)、冷却水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体育场塑胶铺装材料;座椅生产、安装;模具制造;装卸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金陵塑胶是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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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新材”)
法定代表人:郭金东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化学工业园区)大纬东路188号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石油化工新材料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化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金浦新材是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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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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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与金浦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情况
金浦供应链与金浦集团于2015年12月31日签署了《运输及仓储服务框架合同》,双方约定,金浦供应链提供产品、原料运输及仓储中转业务服务的各项交易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30万元。
1、定价原则:根据“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确定各项服务价格。
2、定价依据:根据原服务单位的合同价或当时当地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各项服务价格。
3、油价运价联动:与油价相关的运输、中转价格自合同签定日起,如果成品油价格上涨或者下跌累计超过10%时,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对运价做出调整。
双方在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具体交易合同加以约定。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二)与金浦集团附属公司签署协议的情况
1、定价原则:双方根据“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定价依据:市场定价及协议定价。
3、交易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定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三)南京钛白与金浦锦湖签署采购协议的情况
1、定价原则:保证品质稳定优良的前提下,价格不高于市场平
均水平。
2、定价依据: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定价。
3、付款及结算方式:次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4、交易协议:南京钛白与金浦锦湖于2015年12月31日签署了《销售框架协议》。
(四)南京钛白与金浦新材料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
1、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正以及市场化的原则,不损害交易双方任何一方的利益。
2、定价依据:以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税费及合理收益并参考当地市场价格作为租金定价依据。
3、付款及结算方式:每年二季度一次性支付。
4、交易协议:南京钛白与金浦新材料于2010年1月1日签署了《房
屋租赁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渠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公司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45证券简称:金浦钛业公告编号:2016-033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完善概述
由于公司2015年新设立了南京金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金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南京金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完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完善的具体情况如下:
收入确认原则
(1)提供劳务收入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公司主要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货物运输业务,公司根据实际完成运输任务的作业量经客户确认后,公司依据实际运量和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中所约定运费价格向客户开具发票确认运输收入。
(2)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公司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完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是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进一步细化,更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完善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其他各项会计政策,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没有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完善。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完善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完善,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完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公司五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45证券简称:金浦钛业公告编号:2016-034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2日,截止201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程
1、审议“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第一至第十项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8:30 -11:0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金浦集团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累积投票的议案,每一股份享有与提名人人数相等的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乙轲
联系电话:025-83799778
联系传真:025-58366500
联系邮箱:nj000545@@sina.cn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5
2、投票简称:金钛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金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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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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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下午3:00至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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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议案采用普通投票制(同意、弃权、反对只能选择一项)。
证券代码:000545证券简称:金浦钛业公告编号:2016-037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2016年3月17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周一)下午2:00在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董事长郭金东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独立董事2015年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七、审议“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郭金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建议对《公司章程》中第七十六条、七十七条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
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修订为: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公司年度报告;
(五)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
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七)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2015年度未实现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未实现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关于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报酬分别为56万元、2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南京市湖南路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2016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中的第4、5、7、13、17、19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45证券简称:金浦钛业公告编号:2016-038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周一)下午3:00在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86,833,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整体来说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整体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续聘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报酬分别为56万元、2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完善会计政策变更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完善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16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对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45证券简称:金浦钛业公告编号:2016-041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和“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1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31,182,214.1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34,141,164.38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后,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727,047.94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86,833,0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9,604,992.88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1,122,055.06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